愿你有你的铜枝铁干,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作者: ___安杕 | 来源:发表于2016-02-01 18:23 被阅读1231次
    文-安杕

    “安安,你说你爱我,我也相信你,可是,难道就只是嘴上说说吗?”

    “安安,你还是要去北京吗?”“嗯,对。”他试探性地问着我,我却回答得十分坚决。

    “安安,不是我不爱你,你有没有想过,能不能为我放弃一些东西?”我无话可说,六年来,我是的确很认真地爱着他,想努力和他走下去,可是我却从来没有想过要怎么做才是真正的努力,我可以坐通宵的火车去看他,也可以为他织围巾做蛋糕,可是我不得不承认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为了他改变自己的生活和轨道。

    “你看,六年了,我连做你的软肋的资格都没有。”

    吴晨轩是和我交往时间最长的一个,也是把我看得最清楚的一个。还没有确定关系的时候,他就说过,以后我和别人做/爱一定是坐在上面随意动的那一个,“安安,你好像很喜欢掌握主动权啊。”当时只当是一句玩笑话,后来却越想越觉得贴切。

    我们是在贴吧认识的,地狱公寓,一部我已经把内容忘得差不多的网络小说。

    2010年9月2日,我凌晨五点被噩梦惊醒再难入眠,愉快地开始水群,那时候的群里只有他一个人在线。“你也起这么早啊?”“我是3还没睡!”“那怎么还不睡啊?”“没有信仰,睡不着。”当我揉揉眼睛看到没有信仰这四个字一动不动地躺着五点手机屏幕上时,我是被恶心到了。“那我来当你的信仰吧!”好吧,我又被自己恶心到了。

    “轩墨 请求加您为好友”。

    “妹子,有喜欢的人吗?”“有啊,我喜欢我们物理老师。”“很帅吗?”“一个老大叔。”“你是大叔控吗?”“对啊!”“那你以后就叫我叔叔吧!”

    从此,我便叫了他将近六年的叔叔。

    我们常常在贴吧一起玩血字指示,就像小说里一样,一边躲避鬼的追杀,一边烧脑地寻找着生路,他总会在危急关头救我一把,云里雾里地听着他的解析,想起来黑色火种写在小说里的一句话“聪明人之间的对话,就是不用说得太清楚”。我一路跟着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菜鸟,混成了一个可以活很久但还是什么都不懂的菜鸟。

    我是不相信网恋的,也不相信异地恋,也许是觉得有人救我挺好的,也许是觉得他能听我说说话挺好的,在一起可以有一百种原因,我们就是很自然地在一起了。大概知道他比我大八岁,家在上海,喜欢足球,喜欢游戏,以及口口声声说的喜欢我。其实他是对的,我的确是一个喜欢掌握主动权的人,对于朋友我可以做一个优秀的倾听者,可是对于男朋友我总喜欢话题由我自己提出,他说到一半我就会用各种理由打断,可是不管我做什么吴晨轩都总是会表示谅解,所以相处六年,我们只有过两次争吵。可是我把自己家里往上数十八代的传说都跟他说了许多遍,他对于他的生活却只字不提,所以我对他的了解还是少得可怜,我们之间的话题也越来越少。

    我们之间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打电话,刚开始是有说不完的话的。我来自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见过苗族的蛊、彝族的火把节、白族的古文字,他很爱听我说这些奇奇怪怪的风俗习惯,而我喜欢听他以前勾搭女孩子的风流韵事。每次打电话都至少是两个小时,说得手舞足蹈、说得口干舌燥、说得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他了。因为我们打电话最多的内容就是他唱歌给我听,他唱歌真的很好听,我想听的歌他也会认真去学,不管是好妹妹的民谣还是罗志祥的舞曲、或者赵传的摇滚和阿黛尔的经典他都给我唱过。我还记得我最爱听的,就是月亮代表我的心。我刚好是学吉他的,每次学到一个新曲子都会录下来发给他,他便去学那首歌再唱给我听。他一直不知道每次打电话我都是会录音的,把他唱的歌和他说的爱我,都录下来。“安安其实你不用这么麻烦地录下来啦,我以后可以做你的移动点歌台啊,你想听我就随时给你唱。”

    这个不称职的移动点歌台只做了三年就需要维修了,所以我们四周年纪念日的时候,我把我录下来的所有音频都刻在了一张光盘上寄给他。那时候,我们已经很久不打电话,他已经很久没有给我唱过歌了。那是我们第二次吵架,他大概没有向他父母公开我们的事情,所以28岁的他被安排了第一次相亲、第二次相亲、第三次相亲,被我撞上的就是第三次相亲。“叔叔你吃饭了吗?”“不好意思,他去洗手间了,一会我让他给你回电话吧。”这不是那个熟悉而温柔的声音,是一个优雅而成熟的女孩子,是我没有的那种优雅和成熟。后来的我本来只是试探地问他那个女孩子是谁,换来一阵沉默,沉默之后他平静地承认他去相亲了。“那我呢?你去相亲了,我要怎么办?”“安安,对不起,给我点时间好不好,对不起。”

    我对于他的坦诚并不诧异,他的手机是一直都会带在身上的,能刚好给别的女孩子“接电话”的机会,就已经是将这件事向我宣布了。于是我们冷战了大半年,半年的交流止于晨昏丁卯的早安晚安,我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一个单身狗了。我想起来我们第一次吵架的时候,并不是冷战且来得十分激烈,忘了是什么原因,大概是他在另一个贴吧带着好几个女孩子玩游戏。只清楚地记得结果:我坐了通宵的火车去到上海,一到他们公司楼下便给了他一巴掌,吵得像菜场砍价的泼妇一般,最后被他禁锢在臂弯里一阵拥吻,便再也没有吵过架。

    他生日前三天,我寄出了那张光盘,纠结了很久还是写上了“叔叔,祝你幸福”。“安安你相信我吗?”还不等我回答,他就接着说:“我说过会做你一辈子的移动点歌台,就不会食言的,等你大学毕业我就带你回我家,相信我。”

    无论是鬼迷了心窍,还是依旧贪恋他的宠爱,我们还是和好了。

    从此,这个移动点歌台一直被我使用了六年。

    吴晨轩给我最多温暖的事情,便是他每次都能秒回我的消息,哪怕只是看到一条好玩的微博随手艾特了他,而且坚持了很多年。你知道的,很多事情做一次两次都不过是冲动或者顺手,做三年五年便是真正的温暖。《人蛹》里说:相爱的人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所以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我都很感动。他一直说,他就是一个秒回机器人。

    对呀,这个秒回机器人的使用期限只有六年。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我总觉得吴晨轩是个骗子,要么是传销组织要么就是黑市卖器官的。我就是这么缺乏安全感,总觉得社会上充满了阴暗面,如被迫害妄想症一般地以为身边的人都会对人不怀好意,不敢也不愿意相信任何人。直到第一次见了他的时候——那是我的十八岁生日,他特意赶来陪我过生日——他并没有事先告诉我,按我给的地址找到我的宿舍楼下才给我打的电话。他穿着一件加绒的黑色衬衣,深蓝色的牛仔裤,板寸头发,抱着一捧红玫瑰,花瓣将初春的阳光恰好反射在他的脸颊,不知道是玫瑰映出来殷红还是正午下升温的绯红,眼里透出来的是大学里的男孩子没有的成熟,恰是被那种生活刻画出来的成熟在人来人往的同学里显得鹤立鸡群一般地吸引了我。

    我接过他手里的花,在同学们有羡慕有惊愕的眼光中牵着他的手走出了校门。这捧花是刚在一起时的一句玩笑话:“叔叔,你什么时候会来看我呀?”“时机到了就会见了啊。”“那你来的时候给我买一捧花好不好?这样我就能一眼认出你了。”本只是出于女孩子虚荣心的一句玩笑话,却被他当了真。

    一个曾经浪荡的男人能为你转了性,这是比征服一个高冷零经验的男人更能让女孩子感到自豪的事情。所以他总是在让我相信他,你看,这简直就是个活脱脱的撩妹高手,“在一起”的那六年里,我只为他掉过三次眼泪,分别给了两次吵架、和我们最后的分手,其余的日子里,都是对我说着情话,即使我不停地提醒自己这都是嘴上说说——对啊,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听甜言蜜语啊,听得人耳根子软绵绵,整颗心充满惊喜和悸动。

    十月份便是填志愿的时候,我们本来商量好了,我去上海读完三年研究生便可以和他真正走上正轨。可是直到来年开学复试的时候,他发现我迟迟没有定下去上海的票,而是悄悄去了一趟北京。

    “安安,你是不是……没有填上海?”

    “叔叔,对不起。”

    我不是充满正能量时时刻刻想奋斗的人,如大多数女孩子一般并没有什么宏图大志。何尝不想嫁个有钱的男人就过着悠闲安逸的生活,我知道吴晨轩满足这样的条件,我也相信他能做到。可是,我太缺乏安全感,这种安全感只能我来给自己。所以我面临着上海和北京的岔路口,还是选择了更有明媚的一条——去北京。

    其实填志愿只不过是动动鼠标的事情,他没有看见我的迟疑和犹豫,我也没有来得及告诉他其实他早就深入我的灵魂,长成了我的软肋。我没有再多余地解释,其实即使做出这样的选择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可是至今我还是不明白自己的想法,他一意孤行地认为他在我心里的天平上无足轻重,所以不出意外地说出那句“分手快乐”,我竟十分理解地和平分手,怔怔地不明白自己在想什么,不知道自己以后要做什么。

    行尸走肉一般偶然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舒婷的诗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夹入的书签,手指打开便是《致橡树》: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甚至春雨。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我们都互相致意,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我有我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坚贞就在这里: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脚下的土地。

    我一字一句地读完了这首诗,才想起来夹入这张书签便是填志愿前几天的事情,之所以放弃去上海,正是因为这句话——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之所以放弃去上海,便是希望自己可以尽力选择更好的地方,我不愿意只做吴晨轩的肋骨,希望自己能与他平等地谈恋爱。这个原因我曾对他说过许多遍,可是比我提前许多年的社会经验让他没了斗志,他常常告诉我:我们能有不错的生活就好,没必要那么拼命。可是我不信啊,心底里带着那股子没经过挫折的冲劲,总想着靠自己更努力一些。

    “安安,我这么喜欢你,喜欢每一个的你:撒娇任性不讲理的你、说话轻柔害羞的你、细心记录生活点滴的你,最喜欢永远充满干劲想做什么就去做的你,可是没想到,恰是这个让我最动心的你一步步把我推得越来越远。”

    相爱一场,我终于走向更适合自己的道路,我一定会变成更好的自己。叔叔,我很庆幸能爱过你,让我甘心付出,让我找到努力的源泉;也很庆幸被你爱过,你给我的每一次细心与感动都一直被我记在心中,都会让我在往后的生活里将其珍重。

    愿你有你的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我有我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即使再无法与你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无法与你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我们终于做到了永远分离,却没能做到终身相依。再见了,比我大八岁的叔叔;再见了,我的移动点歌台;再见了,我的秒回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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