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Sir荐剧,一拿出手不是“爽剧”就是“神剧”。
但今天,Sir要强推一部“难看”的。
也正因为难看,它更值得敬佩。
《德里罪案》
Delhi Crime
的确不怎么吸引人。
豆瓣仅170个评价,几乎无人问津。
是因为故事太冷门吗?
不。
它改编自一桩曾轰动世界的真实的惨案——
“印度黑公交案”。
2012年12月,就读于印度德里大学医学系的23岁女大学生,在公交车上遭到6名男子轮奸、殴打,最终死亡。
该案在印度激起了强烈的愤怒,抗议、游行,乃至暴乱。
据此拍摄的纪录片《印度的女儿》,让丑闻更广为人知。
却在印度遭到全面禁播。
理由是,“制造了一种恐惧和紧张的气氛”。
敏感话题,重大事件,按照常规操作,很容易就成为一部爆款。
但。
导演瑞奇·梅塔偏不。
他选择了一种最没有热度的拍法。
耗时长。
IMDb上可见,2013年之后,他几乎销声匿迹。
去哪了?
一头扎进《德里罪案》。
为拍这部剧,他花了五年,其中四年都在调研,300多页的法院裁决书,他几乎翻烂。
期间和他说话最多的一种人,是警察。
在这个房里发生了什么,在这场审讯发生了什么,你跑到这个城市时发生了什么,你们在路上聊了些什么……
“90%真实。”
Sir一度有种错觉,自己在看一部纪录片。
而且导演还故意回避了那些最刺激眼球的内容,他向受害者的父母保证的两件事:
一,不拍作案过程。
二,不消费女孩的惨痛。
而最终呈现出来的《德里罪案》,近乎是一份影像版的社会学调查报告。
戏剧性淡到极致。
沉淀下无比震撼的现实。
《德里罪案》借由一桩案件,横切开印度社会;以破案的视角,去揪出更隐蔽的真相。
第一集,直观印象就很残酷。
没让你看清案件是怎样发生的,但你却无处不感觉到,发生这样的事情,似乎也不足为奇。
比起罪犯,剧中描写得更多的是——
警察。
那叫一个憋屈。
警局,一天能停电两次;维和武器,是自制木棍;手铐,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手铐,带犯人走都是手牵着手。
探案方法,不是从警校学的,而是美剧。
警方穷苦,如何治安?
《德里罪案》更入木三分,记录了警察内心的穷苦。
一位拿棍子的老警员,接到报警说有人持枪。
于是,他带着木棍来到现场。
所幸,“持枪暴徒”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上司,便衣警察。
这位上司呢,下班后,带着一盒高档巧克力,来到一个陌生人家里,讪讪笑着。
原来,他在给自己女儿提亲,想嫁户好人家。
但人家只笑着问了他一句:
但在那之前,你永远当不上副警处长
对吧?
警察穷到破案前,要跟上司申请经费。
上司爽快答应,不是因为经费充足,而是——
把钱花在刀刃上
治安案件多如牛毛,结不了的案子年年积压,办也办不过来。
不如集中力量,破了这个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消消民怨,树树榜样。
但这种表面功夫真的没人看出来吗?
高校的精英学子都在讨论着怎么移民,离开这个国家。
让好人感到无力的,不是面对罪犯。
而是面对社会系统性的失败。
《德里罪案》,简直是一个失败的百科全书。
不失希望的人也有。
副警处长。
她每天就坐在饭桌上运筹帷帐,指点手下干脏活。
到目前,她最大的烦恼是,自己的女儿讨厌印度,想去加拿大留学,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女儿的理由是:印度太差劲了,犯罪盛行,女人永远无法安全。
女领导却乐观地说:这个城市会慢慢变好。
她说出这句话时,是夜里八点。
与此同时,在德里的一辆黑压压的公交车上,轮奸案发生了。
这场剪辑极为讽刺——
你对美好抱以希望,它却正在被杀死。
失败是一种犯罪,尤其之于警察。
那个深夜,那个副警处长来到医院。
她看到受害女孩,赤身裸体,满脸是血,肠子挂在阴道和肛门外面。
惨烈。
但导演却用了一种平淡得诡异的处理方式——
医院,死一般寂静。
没有哭,没有暴怒。
受害者的父母来到医院,看到女儿。
悲痛?
茫然无助。
这种“平静”是一种更深层的绝望——
他们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情,早已见怪不怪。
只是今天,石头终于落地,正好砸中的是他们的女儿。
愤怒的前提是,你还抱有期待。
当一个社会辜负了这种期待,你理所应当地不满、抱怨。
但如果你认定,一个社会就这样了。
心如死灰,自然也就再也没法燃起怒火。
《德里罪案》几乎是像解剖一具冰冷的尸体般,去审视罪案发生的社会背景。
剧里的调查细节,都以真实为标准。
如何找到监控录像?
那就沿着那条路线,一个酒店一个酒店地问,你们有没有朝大路的摄像头(在德里只有酒店会配摄像头)。
如何锁定犯罪嫌疑人的位置?
那就通过对手机号的排查,从同时出现在两个关键地点的手机号中,一个一个筛选。
如何锁定那辆公交车?
那就根据白色外壳,一个一个拦下来问,再根据白色公交车的车主信息,去了解哪个人的车出现了问题。
调查很真实,所以,枪战追逐,惊心动魄,都不存在。
但,每个人看这样的真实调查,都能找到自己的见解。
Sir只说自己看到的,调查过程中有意思的细节——
警官办案,都是找朋友。
警官之间的互相帮助,也必须要讲人情——
从这,你能看到的是——
与其信任执法机器,民众更愿意信任和依靠的是人情关系。
这样的真相,在《德里罪案》中遍地都是。
其中,最刺眼的,是在逮捕嫌疑人过程中,渐渐清晰的犯罪真相。
但很多人或许不知道,受害者,其实是一对男女情侣。
多了一个男朋友,整个犯罪的性质就变了。
男人被发现时,身上没有什么伤,第二天就出院了。
但他一直哭,几近崩溃。
——完全没有了男子气概。
关于案子,他的表现总有点奇怪,配合不算积极。
他这样复述案件:在车厢里,有三个人朝他走来,其中两个对他进行谩骂,一个人突然开始打他,他还击,于是他们拿来了棍子,打了他几下之后,就把女孩拖到了车厢后部实施犯罪。
后来,警察们抓到第一个嫌疑人,公交车司机。
这人在认罪前,一直表现得人畜无害,弱不禁风。
而,当他被迫承认罪行,却换了一副表情。
瞪直眼,咬紧牙,整个人的气势都变了——
为什么他敢直视警察的眼睛,说出这么变态的话?
是因为他恶到极致了吗?
不,恰恰相反。
他认为自己是对的。
再后来,被抓到的第二、第三个嫌疑人,又重新讲述了一遍犯罪场景。
他们说,那个公交车司机是罪魁祸首——
“我们那一带要是有婚礼,他会一整晚砸新婚夫妇家的门,破坏人家的洞房花烛夜。”
“我们本来只是想抢劫,但当他看到那个男孩的举动,就失去理智了。”
什么举动?
情侣上车后,男孩一直在摸身边的女孩,后来开始亲她,摸她的大腿和屁股。
司机开始只是打男孩,而当女孩开始保护男友,他就疯了。
还原到犯罪,你会发现,这不仅是一场强奸。
更是一场以正义为名,以嫉恨为本质的荡妇谋杀。
他们不伤害男孩,是因为强奸他的女友就是最大的嘲弄;
他们只伤害女孩,并且说“我想从里面把她撕烂”,正是毁灭“荡妇”的用意。
这才是《德里罪案》所要找到的“真凶”。
但,我们准备好了去直面这样的真实了吗?
昨天Sir推荐的台剧《我们和恶的距离》,很多人问:枪毙凶手就好了,为什么还要去了解他们?
好像,了解了真相的面目,就是为了给凶手开脱。
同样。
昨天的一则新闻,报道了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惨无人道的性侵案。
但,评论中最强烈的声音,就是对报道本身的拒斥——
新闻应该做的,就是尽量呈现出客观、真实的信息,交给读者自己去判断。
而如实的报道,却被解读为“带节奏”和“洗白”。
为什么这些人会抗拒真实?
因为在他们的理解中,一个人犯罪,不应该有社会因素。
好像承认了社会的错。
就是在为个人的错开脱。
但,理解犯罪发生的原因,不代表承认犯罪的合理性。
不愿意去理解犯罪之所以发生,也根本无助于避免下一次犯罪的发生。
就像在德里黑公交事件的纪录片中。
4个罪犯都被判处了死刑。
你会问,那为什么还要去采访罪犯,还要去问他们犯罪的理由,是想听他们辩解吗?
不。
你听这些——
这些——
如果悲剧的根源,真的只是某个人,那事情反而简单多了。
你也许可以杀死一个。
杀死两个。
但你如何保证凶手背后的土壤,不会继续培养出下一个,再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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