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父亲对我说,应该养成记日记的习惯,说大脑记不住的,日记可以记住。于是我就写日记。年轻时是被动的,日记往往成了周记、月记;人到中年,记忆力渐差,写日记逐渐变得主动,因为工作需要。晚上睡觉前,若如当天没写上几笔,便睡不着觉。
日记本已累积了厚厚的一摞,几尺高,一年一本。近些年,科技发达了,女儿叫我与时俱进,日记遂改在QQ上写,再改在手机App上写,有的详细真实生动,有的潦草敷衍了事。日记记录了许多我忘却了的生活,包括幸福和悲伤难过。
许多日子是记不住的。有的似曾记得,但记不真切。于是日记帮我记下了那些曾经的琐碎。
作家愿意语出惊人。马尔克斯说:“记得住的日子才是生活。”觉得这话说得有些苛刻,有些绝对。起码,我是不大信服的。
记得住的日子才是生活,那记不住的日子就不是生活了吗?不是生活,又是什么呢?又想,马尔克斯所说记得住的日子,是指那些不仅有意思甚至是有意义的日子,可以回味,可以省思启人。他将生活升华,而和日子对立了起来,让日子分出了等级。
人的记忆就像筛子,总要筛下一些的。筛下的,有一些确实是鸡零狗碎一地鸡毛,但其中一些不见得比记住的更没有意义,没有价值,只是不愿意再像石头一样压在心里,而有意或无意地让它们尘逐马去,烟随风散。人需要自我消化,才能让日子过得平衡。不过,如果要想让有些事记住,就必须让有些事不记住,用咱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拿得起,放得下。所谓拿,就是记得住;放,则是那些没必要记住的事情吧。
父亲的记忆很好,83岁了,今年初夏写《父亲的往事》时,甚至连小学、初中、高中同学的名字还如数家珍,凭记忆写下了同学录。但父亲平常却极少唠家事。深秋,他病了,他依然什么也没有对我说。不说,不等于没记住,只是不愿意说罢了。我这样揣测。和老人告别,是在初冬,他对我说:不是不愿意和你唠,真的是记不住了。我不大相信。他望着我疑惑的眼神,又说:老儿子,不是什么事都记住就好,要是都记住了,我能活到现在?这是他对我说得最多的一次。其实什么也没说。
记得初中课本上,经常引用列宁的一句话,“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对于普通人而言,过去要是真的都记住了,过去的暗影会压迫今天的日子,也可以说是压迫今天的生活,会如梦魇般缠绕身边不止,是可怕的。
生活和日子,对于普通人,是一个意思。记得住的日子,是生活;记不住的日子,也是生活。
英国诗人莎拉·蒂斯代尔的一首题为《忘掉它》的短诗,其中有这样几句:
忘掉它,永远永远。
时间是良友,它会使我们变成老年。
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已经忘记,
在很早,很早的往昔像花,
像火像静静的足音,
在早被遗忘的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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