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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没有爱情,就没有人类。

古龙:没有爱情,就没有人类。

作者: 在下行之 | 来源:发表于2019-01-26 23:16 被阅读49次

    文 | 行之

    古龙本来不叫古龙。中学时,班上有个女同学叫古凤,他喜欢人家,就给自己取名古龙,寓意龙凤成对。后来他说,没有爱情,就没有人类。

    武侠小说是中国独有的类型小说,追溯到最早,是《史记》的《刺客列传》。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大刺客中,司马迁偏爱荆轲,全文五千多字,荆轲一人就占了三千多字。

    大部分人也最喜欢荆轲,相比而言,其余四大刺客的名声加起来还不如他一半。而我偏爱豫让,豫让说过一句名言,国人皆知: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豫让也是五大刺客中,最像古龙笔下人物的一个。重情义,执着,拥有无法撼动的价值观,和看起来很蠢,又很令人感动的仪式感。

    豫让为给主公智伯复仇,两次伏击赵襄子,都被抓住。第一次赵襄子放了他,第二次豫让深知复仇无望,死前请赵襄子把袍子脱下来,让他刺几剑。赵襄子还真照做,豫让跳起来,对着衣服刺了几剑,高兴地说,我这下也算是给智伯报仇了,然后挥剑自刎。

    这种事,也就春秋战国才有,放在这个时代,很可能就成为一个笑柄。春秋无义战,各路杀伐,无论是两军对垒,还是刺客猎杀,都只是一场权利的游戏,只有恩怨,并无是非,无所谓标准的好人或坏人。哪怕是刺客都讲气节,讲一诺千金,讲还有太多比生死更重要的事。

    金庸笔下的侠客,大多更像荆轲,理想是以一人之力,撬动国家命运。也就是所谓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其中包含献身精神,战死襄阳的郭靖,自尽在雁门关的萧峰,是这种价值观的典型代表。

    古龙笔下的侠客,大多更像豫让,是个体命运的代言人。他们也是大时代里的弄潮儿,但是更信奉庄子的无为之道,他们的理想是人活一盏灯,在那些黑暗的角落里发出光亮,然后悄然熄灭。

    古龙的《七杀手》中,我很喜欢一个叫柳长街的主角。他说,希望自己是一条很长的街,两旁种着杨柳,还开着各式各样的店铺,每天都有红男绿女走过,看着他们生活,这非常更有趣。

    这个人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名扬天下,但他的理想,就是做个小捕快。他说:

    世上的英雄豪杰却已太多了,也应该有几个像我这样的人,出来做做别人不想做,也不肯做的事了。

    金庸喜欢强化英雄主义,古龙喜欢消解英雄主义。两人是硬币的两面,旋转彰映,相生相克,少了谁都没意思。

    金庸自己出身望族,所以有名门情节,他笔下的主角很少有真正的草根。乔峰是辽国珊军总教头之子,虚竹是少林寺方丈之子,段誉是原大理国太子之子,郭靖、杨过是宋代名门之后,张无忌是武当五侠张翠山之子,袁承志是明末蓟辽督师袁崇焕之子,胡斐是名侠胡一刀之子。即便是草根出身的主角,狄云、狗杂种、韦小宝,人际圈里一定有名门中人。狄云的师承追溯过去是江湖名宿梅念笙,女朋友是名门之女水笙。狗杂种疑是名侠黑白双剑之子,女朋友是雪山派掌门的孙女。韦小宝的玩伴,是康熙皇帝。没有一个处在贵族或名门圈外。

    各路女主,基本情况类似。即便是各路配角,能上台面的也都来头不小。五绝俱是岛主、庄主、教主、帮主、皇帝,逍遥派全是半神,无论是鸠摩智还是金轮法王,都是国师级别。慕容复、岳不群、公孙止等等,要么是皇室后裔,要么是一派掌门,再差都是个谷主,人品再次,身份都算显赫。

    长大了再看金庸,看的是一场盛大的阶级固化。爱情看起来很浪漫,但也还是门当户对的阶级固化。郭靖配黄蓉,一个名门之后、前金刀驸马,一个名宿之女。杨过配小龙女,一个名门之后,一个古墓派掌门。虚竹配西夏公主,一个少林寺方丈之子,一个贵族公主。即便是萧峰配阿朱,刚开始还是大英雄配小丫鬟,回来才知道,小丫鬟原来是镇南王段正淳的女儿,是个郡主。

    这一切,都早已安排好,只是一场名门的狂欢,根本没草根什么事。金庸写的是武林,但其实不够江湖。所谓江湖,是市井生活,是能够渗透到底层社会的文化形态。金庸本质上不擅长,也不愿意描写小人物,他字里行间全是满满的精英意识。

    相比起来,古龙就野很多。古龙是混古惑仔出身,他没有名门情节,只有浪子情节。他写的无论主角配角,都是落拓江湖常载酒,活得放纵不羁。夜深人静,在小镇子的屋檐上飞来飞去,坐在屋顶撩骚看月亮。看够了,就去巷子口的面摊,吃碗热腾腾的牛肉面。

    他们活在市井中,像是在泥里打滚的小乌龟。庄子曾问使者,如果你是只乌龟,是愿意被供奉在案板上,还是愿意在泥塘里滚来滚去?古龙所有作品都是在回答这个问题,当然选后者。

    金庸是很正经的,写情色时,写到陆无双的胸,也不过是“乳酪一般的胸脯”,蜻蜓点水而已,看似精巧,实则寡淡。但古龙一定要写得很香艳,如《护花铃》里的经典桥段:

    罗帐再次坠下,但却有一只莹白如玉的修长玉腿,似乎耐不住帐内的春暖,缓缓落到床边……小腿曲起,一只纤掌,轻轻伸出罗帐,抚摸那纤柔娇美的玉足,直到帐中嘤咛一声,小腿突然伸得笔直,纤秀的足尖,也笔直地伸挺着,还带着一丝轻微颤抖,就像春风中的柳枝。

    古龙的香艳,是有一种叫“嘤咛一声”的声音。但读了这么多年,我都没搞懂他发明的“嘤咛一声”是什么状况。

    古龙的审美是最直男的那种,外貌上要唇红齿白,长腿丰臀,细腰大胸,性格上要热情似火,主动率性。按现在的标准看,非常接近女主播。只是很可惜,他没能赶上这个“欢迎古龙来到宝宝直播间”的时代。

    古龙真正接触的女人,大多两类,一类是演艺明星,一类是红尘女子。以这两类原型写女角色,很容易高度重复,无非就是香艳,风情万种,然后风情万种的皮囊里,包裹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寂寞,和一颗善良的内心。

    但古龙有一支神奇的笔,笔锋经常点出,这些女人,都有一个特点,就是爱和男人喝酒,并且眼睛越喝越亮。据我有限的认知里,女人爱喝酒,其实并不讨男人喜欢,因为往往喝酒易失态,非常减分。但是假如,她能够眼睛越喝越亮,没有人一个男人会不心动。

    古龙其实并不擅长写女人,写来写去就那一个类型,典型如林仙儿,人间尤物,天使和魔鬼共体。但是他抓住了“越喝越亮”这样一个微小的细节,就让所有笔下的女人,都变得香艳无比。如若你哪天想自杀,只要想想世上还有这样的眼睛,肯定舍不得死。

    金庸的情色,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结果琵琶都弹完了,那面纱还没摘下来。

    古龙的情色,是乍一看,落拓灯前才一笑,偷解砑罗裙,怎么看怎么骚情。但再仔细点看,是罗衣欲减寒未去,楚腰肠断掌中轻,其实很美,很浪漫。

    武侠小说真正流行就50年代到80年代,三四十年的光景。90年代算是最后一波余温。2000年是一个分水岭,新世纪衬托出那些年代的古老。

    上世纪尚有武侠迷这么一说,现在只是一个旧概念。其实百分之八十的武侠迷,只是金庸迷或者古龙迷,迷的并不是武侠小说这个类别,而是这两个作家而已。武侠小说数量虽多,但整体质量并不高,除了金古温梁黄五大小说家,其余绝大多数是糟粕,根本不值得一读。

    历来,金庸和古龙的粉,都非常在意一个说法:

    他们的武侠小说,究竟算不算文学?

    大部分书迷,出于对小说的热爱,认为当然算了,凭什么武侠小说就不能算文学,这根本是歧视。

    这个问题,我以前也纠结过。但现在要我说,我觉得还是不算。

    武侠小说的优势和劣势,都非常明显。优势是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古典斑斓的东方色彩,又都是关于快刀烈酒,英雄美人的故事,所以看起来一定很爽,很刺激。但劣势一样很明显,就是设定感太强,人性的复杂和命运感难以纵深。

    萧峰、郭靖一旦设定为英雄,那就从头到尾都是英雄,道德几乎没有瑕疵,他们干不出什么超乎读者预料的事情。其实这样的人,现实当中是没有的。文学一定是现实的镜像,即便是安徒生的童话,在原版里,那些童话里的人物,在现实中都能找到原型。

    实际上金庸已经努力在往文学的向度上靠,在强设定的框架里,捕捉不可控的因素,如郭襄的设定,就偏向于文学性,她身上具有复杂性和命运感,全程带有审判视角。但令狐冲、杨过、张无忌等,几乎一开始,你就能猜到他的结局,所谓每个人的命运都是性格使然,这些人的性格一出场就塑造完成,可塑空间非常小。

    人物性格的扁平,命运的设定痕迹过重,是导致武侠小说不能成为文学作品的致命之症。这也是任何通俗小说,难以跨进文学殿堂的主要门槛。

    但金庸和古龙已经在原始的弊端上,开发出了新的叙述手法和语境,这非常了不起。他们有一些作品,虽然很难划定为文学,但已经非常接近文学。比如金庸的《连城诀》,古龙的《欢乐英雄》。

    古龙一生武侠作品73部,有一半是靠着才气胡写。真正接近文学的作品,只有《欢乐英雄》《多情剑客无情剑》《大人物》《三少爷的剑》,部分陆小凤系列,部分楚留香系列,以及七种武器系列。

    陆小凤、楚留香两大系列,人气最高,但其实文学性并不强,侦探元素的杂糅只是小伎俩,真正的亮点在于塑造人物非常成功。这两个系列,你还没看完,就把情节忘了,但是陆小凤、楚留香、西门吹雪、花满楼这些人物形象会刻在你脑子里,挥之不去。其中《欢乐英雄》非常容易被低估,这在古龙的作品里是举足轻重的存在,几百年后,如果有人愿意给古龙封神,多半会因为这一部。

    《三少爷的剑》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一部,是古龙所有哲学思考的集成,有浓烈的庄子式的道家思想,相当于他的慧根所在。七种武器系列,具有开创性意义,这种寓言体武侠,极其接近文学,如果古龙愿意在这个系列多下点功夫,可以近乎不朽。

    每个时代,都会产出一批像金、古武侠这样的作品,80年代的人看他们,我们这个时代看《权利的游戏》。其实《权利的游戏》中,核心元素还是那些东西,权谋、金钱、性、暴力、杀手、美酒、少年、快马、诡异的力量、纠缠的恩怨情仇。

    当年读金、古的人,一样会喜欢《权利的游戏》。现在看《权利的游戏》的人,早生十几年,也会是武侠迷。其实每个人心里有一个江湖,都有一个故人。

    “我有故人抱剑去,斩尽春风未肯归。”

    读古龙的人,多半是少年读。少年不读,后面基本读不进去。从字面上看,古龙有非常多的毛病,有时候遣词造句像中学时作文,有时候情节牵强附会,有时候烂尾,有时候凑字。但少年读过古龙的人,基本都忘不了那种阅读体验,它尽管充满了瑕疵,就像一个少女脸上长满了雀斑,只有跟她喝过酒的人才知道,原来她的眼睛越喝越亮,有这一点就足够了。

    拿古龙的话说,这世上绝没有喝不醉的酒,也没有难看的少女,我就是靠这两样东西活到现在的。以前说这话的,是名士,现在说这话的,是流氓。时代有时就像一个川剧变脸演员。

    喜欢古龙,只有一个理由就足够了,因为他足够香艳。这香艳,是侠气豪气书生意气,剑气酒气胭脂香气的混合体,是活色生香的浪漫主义。这种香艳,让人无论在任何年龄,都会为之怦然心动,都会猛然惊醒,人就应该活着,而不只是仅仅存在而已。

    最近我重读《巴黎圣母院》,发现雨果也好,古龙也好,他们心里都有香艳的东西。

    大约两年之后,人们在埋葬死刑犯的地穴发现了两具骷髅。一具是一个女子的,另一具骨骼歪斜,以奇特的姿态抱着女尸骨。人们想把他从他所搂抱的那具骨骼分开来时,他霎时化作了尘土。 

    再次读到这段《巴黎圣母院》的结尾,我恍惚出神良久。我感受到那些纷乱复杂的东西,它有爱情,也有死亡,它有15世纪法国宫廷、宗教的阴暗面,也有那蜷缩在教堂钟声中凡夫俗子身上神性的光芒乍泄。最后的最后,我甚至想起,这中间还有香艳。

    卡西莫多那个丑陋无比的残疾人,最后终于和那个美丽的吉普赛姑娘拥抱在了一起。他们的尸骨盘结交错,如同两棵树的树根相交,再没有什么能把他们分开。这是不朽的香艳,让人落泪又脸红的香艳。

    威廉·福克纳说:作家的天职在于使人的心灵变得高尚,使他的勇气、荣誉感、希望、自尊心、同情心、怜悯心和自我牺牲精神——这些情操正是昔日人类的光荣——复活起来,帮助他挺立起来。而不是带领人们在黑暗中摸索甚至不断地下坠,在苦难的现实中无奈、无助和绝望。

    古龙一生浪荡,他的社会人格并不值得推崇,但他确实完成了一个作家的使命。他所带来的香艳,消除了世间很多的无趣和绝望。

    《绝不低头》是他非常特别的一部作品,如果不是古龙迷,基本不会看到这一本。它的时代背景并不是古代,里面出现了大量的热兵器,所以并不能算标准的武侠小说。

    其中一个重要的配角叫高登,随时身上配四把枪,枪法如神。他和男主黑豹有经典一战,结果落败,猎豹给他一个选择,要么自己从窗口跳下去,要么握着拳头拼命,最后被扔下去。

    高登说:你几时看过一个文明人,赤手空拳去跟野兽拼命的。

    黑豹说:我的确没有看过,我只看过文明人跳楼。

    高登叹了口气:跳楼的文明人倒的确不少。

    最后黑豹问他还有什么话说,他说只有一样事觉得很遗憾。黑豹问,什么事?

    高登的声音仿佛忽然变得很优雅:幕已落了,这里却没有掌声。他微微鞠躬,动作也优雅得像是位正在舞台前谢幕的伟大演员。然后他就从窗口跳了下去。

    他跳下去的时候,忽然听到了黑豹的掌声。

    这一段高登之死,是我读过最刻骨铭心的谢幕。它总让我想起春秋时那个叫豫让的刺客,自尽之前,还想着冲仇人的衣服刺几剑。这几剑,对别人来说,只是可笑的仪式感,但对他来说,具有非凡的意义,它就像是自己生命最后的掌声。

    在高登死后,黑豹自言自语地说:

    不管是怎么样,这个人来得很漂亮,走得也很漂亮。幕既已落了,有没有掌声岂非都一样?

    古龙在这里留了一个扣子,我猜他希望读者能在这里接话,接一句:

    其实不一样,人生如戏,每一个伟大的演员,都是为掌声而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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