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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历久弥坚』第二节 初次遇见你

『爱是历久弥坚』第二节 初次遇见你

作者: 松筱 | 来源:发表于2022-03-11 07:54 被阅读0次

      夏日的阳光洒在脸上,伸开懒洋洋的双手,打了一个响亮的哈欠,引来周围人异样的眼光,我怯怯的放下双手,投去抱歉的眼光,然后继续躺下,默默地发呆;天空掠过几只小鸟,曾几何时,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像小鸟一样自由自在地飞翔,没有羁绊的飞翔,多好。

      我戴着耳机,远离喧嚣的吵闹声,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往事一幕幕,依然是周杰伦的歌,“我会发着呆然后微微笑,接着紧紧闭上眼,又想了一遍你温柔的脸……”

      微风习习,吹起我的发,这生活让人好不惬意。我的名字叫白筱陌,鄙人姓白,但可惜肤色一点都不白,甚至夏天的时候就容易晒得很黑,上学时得一外号叫“小黑”,至今仍然有同学这样喊我,真的是梦想与现实的差距啊,特别是大老远冲我嚷嚷“小黑”的时候,真的很想扔一块大石头过去把他砸死,然后远离现场;当我意识到我需要美白护肤的时候,甚至需要物理防晒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不管用什么护肤品都没有用,真的是糟心透了。大学军训的时候我是全连里面晒得最黑的,拍大合影时刚好站在一肤色比较白的妹子身边,更加显得突兀了,因此至今我的军训照片压在箱底,不敢拿出来看,更加不敢给他看了,不然又要被调侃一番,然后让我自卑而死。本人刚好赶上国家教育改革第一年,没错,就是小学改为六年制,所以比别人多上了一年小学。

      其实我以前的名字不叫白筱陌,是高二下学期那年去改的名字,我的好朋友晖子说改了名字人的性格就会变的,我那时候满不在意,我觉得不会的,人的性格在16岁之前就已经定型了,而我是16岁的时候去改的名字;后来渐渐地我感觉到了自己性格的变化,以前我做什么事都特别怂,胆小怕事,老师点名回答问题都不敢回答,脸涨得通红,连看老师的勇气都没有;还记得初中那会英语老师点名要站起来做自我介绍,初中时候的英语对我来说简直一点困难都没有,因为那时候我英语可是年级第一,所以自我介绍对我来说简直再简单不过了,但我那时候是个闷葫芦,就会闷在那里死读书,要站起来开口讲英语,还真是没有那个胆;英语老师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老师,那时候我就特别佩服她,敢说敢做,说话还很大声,一点都不怯场,我自然就在那里小声地说,被她喝令一声“声音太小了,好像蚊子再叫,都听不到你在说什么,请大声一点。”从此以后的每堂英语课,为了锻炼我的胆量,她都会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所以直到今天,我依然记得她,感激她,是她潜移默化的改变了我的性格,所以并不是名字的原因吧。还有我的语文老师也是,她发现我胆小怕事,说话似蚊子在叫,也为了锻炼我的胆量,每节课都会喊我起来背课文念书;那时候我的语文也是很好尤其是作文,每次都当做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念出来,我呢,那时候自然是不好意思的,每次语文老师一念我的作文,我就把头埋得低低的,脸红扑扑的,耳朵也涨得通红,好像大家都在看着我,更加不好意思了;后面王老师索性让我上讲台读课文,锻炼我的胆量,刚刚开始上去的时候我怕得直哆嗦,更加别说念课文了,牙齿在那里打颤;不过还是硬着头皮去完成了,后面就变得越来越放得开,所以我初中遇到的两位老师,都是改变了我胆小懦弱的性格,我真的非常感谢她们。

      时光走得如此之快,仿佛昨日我还在老师们的课堂中唯唯诺诺,畏畏惧惧不敢大声说话,也不敢抬头,与老师对视一下脸都会涨得通红;如今却也是站在讲台看着一群学生奋笔疾书努力学习的老师了;看着胆小的学生,我也会如我曾经的老师般让她大胆说话;春夏秋冬一轮回,你如果想要问我喜欢哪个季节,我一定会告诉你,我最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火热,喜欢夏天的水果,喜欢夏天的味道,喜欢夏天的烂漫,喜欢夏天的周杰伦,喜欢夏天的冰淇淋,当然,更喜欢夏天的他,而我遇见他,却不是在炎热的盛夏,而是在凄凉萧条的初秋,容易思念的季节,异地恋那几年也都是沉浸在思念中,仿徨又难受;每到夏天,多想跟他在校园门口的美食街一起手挽手,吃着原味的冰淇淋,说着小情话,逗彼此开心。

      其实在大学四年,我都是在浑浑噩噩匆匆忙忙的日子里度过,每天抠脚抠鼻屎,活像个女屌丝,到大三的时候,每个人都开始为未来发愁,为工作发愁,我也不例外,我在读研究生与工作这两个方向犹豫不决,踌躇不定;就在大三那年的初夏,我找到了自己的目标,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就是我要考研究生,而且是考外省的研究生,我要弥补高中的遗憾;人就是很奇怪,当有了目标,就会努力去奋斗,并为此孜孜不倦,备考研究生那段时间我很努力,可以说每天废寝忘食,早出晚归,与舍友经常碰不到面,我回来她们都睡了,我出门的时候她们都还没起来。那时候好像并不觉得累,总觉我要考的那座城市有我追求的那美丽的烟花,我要考的那个学校在汉城,最后我也终于如愿地考上了。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那是我梦想开始的地方,我的初恋也在这座城市出现了,因为遇见了他,我爱上了那座城,即使那座城市夏日很热,冬天很冷,又经常堵车,但只要有他在身边,便觉得快乐与踏实。

一、步入学校学习生活

七月的夏天,汉城炎热又烦躁,车上的空调很充足,一点都体会不到外面的炎热,我要怀揣着梦想出发了,曾经高考梦想里的我,就是希望可以出外省读书,现在通过考研终于圆了梦想;拖着沉重的行李箱。来到这个城市求学,来到这街道两旁都是樱花的城市,坐上长达16个小时的火车,来到这座城市,等待着我的是未知的未来,刚出车站,看到好亲切的天空,好美的环境,好可爱的人儿,好温暖的公交车。

坐上熟悉的576路公交车,听着车里喊着下一站茶山柳,我就知道再下一站就到我们学校门口了,刚刚步入这里,我开心得像刚刚上大学一样,对什么都是感兴趣的,对什么也都是热爱的。校园里美极了,校道两旁的梧桐树耷拉着脑袋一摇一摆的,仿佛在欢迎你;因为提前回学校,因此学校里安静极了,我拖着行李箱,往学校红房子走去,那就是我的宿舍,叫竹园,名字是不是很文艺,这些宿舍楼都是年代比较久远了,但是看着还是很新,因为外面装修过了,里面的摆设是我喜欢的类型,四人间,上床下桌,我选择了一个桌子,放好自己的东西,导师说可以先不急着去实验室,先好好安顿好再去,因为一去实验室就是要开始做实验了。所以这两天我就好好收拾东西,把缺的东西快点买着补上,特别是日用品;我终于整理好了一切,调整心态,准备就要去实验室了,从宿舍楼去实验室的路途还是比较远的,这个校园真的好美啊。

来到实验室,我一个人都还不认识,但是实验室里我第一个网络上认识的人便是替我收快递还替我选宿舍的同学,我导师的另一个学生,那时候导师就叫他帮我收拾了;我们都亲切地叫他小宝,那时候也是他带我去的实验室,我见到了我的导师,但是还没见到要指导我的导师,他刚好出差,过几天才回来,那我就耐心等着,这几天刚好跟着他们多学习实验操作;我的导师一共带四个学生,我们三个今年刚刚进来的,还有一个就是我们的师兄。

来到这里的我,每天都是三点一线,宿舍—食堂—实验室,说实话,这里科研压力也非常大,你稍微不注意就跟不上步伐了;刚来这里十来天,我就要开始做各种各样的实验;要边做边学习,不懂的问题就及时询问,还要学会看文献,纯英文的文献,会查资料等等,我每天七点起床,拖着疲惫的身躯赶到实验室,这个学校是全国前几的院校,排名特别靠前,在国内外知名度很高,都能从学校的氛围里感受到了科研的压力,诺达的校园,有时候大白天的路上你都看不到一个人,因为大家都在忙着做科研,学习的氛围很浓厚,我开始跟大学同学抱怨了。“这里阳光太灼热,所以不会有爱德华和狼人的传说。”这是我在空间里给自己留言的话语,是曾经看小说时发现的句子,觉得很符合我此刻的心情,实在是太压抑太郁闷了,可能是我还没有从大学转变过来吧,这里毕竟是我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每天五点多起床背英语,晚上十二点多甚至凌晨一点多才回宿舍,就这样日日夜夜的坚持努力才考上的,只有我知道,这幸运的背后我付出了多少努力,只有我知道,要想跟别人一起走在路上,我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才能与他们齐肩并进;虽然整天跟室友说想退学,但是心里清楚,那种不甘心的坚持会有多坚强,虽然心里这么想,但是还是会经常发牢骚,“你在池塘里活得很好,泥鳅很丑但会说喜庆的话,癞蛤蟆马虎但很有趣,田螺是个温柔的自闭症,小鲫鱼是你们共同的女神。有一天你听说,江河湖海,哪个都要比这更大,更好。于是,你跳了出去,遇到了美丽的海豚,雄壮的白鲸,婀娜多姿的热带鱼,的确什么都比那池塘好。就是,偶尔时,觉得世界很空。”这段话也是我看书时摘下的好词好句,初中与高中的读书生涯让我形成了一个好习惯,就是看到好的文章就会摘录下来;我就像是从池塘里跳出来的小青蛙,永远都回不去曾经的池塘了。我开始怀念大学这个小鱼塘了,在那里起码压力不会这么大的吧。就是可能看到的天空很小而已。

二、初次遇见他

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我又很憧憬爱情,我从读书起就很迷恋言情小说与校园爱情小说,只可惜那时候经济条件不允许,没有钱买书来看,只能去学校里简陋的图书室看那泛黄的老旧书;大学有了手机能在手机上看电子小说,于是乎我就经常拿着手机各种看小说,达到了忘我的境地;大学军训的时候看小说,然后把教官的话当成了一股风,真的是完全把教官的话忽略了,一点都听不到,这后果可想而知,就是被罚在大家面前做了50个蛙跳,至今我对教官仍然怀恨在心。那时候的我憧憬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我在心里会经常想,如果我遇到那个他,我一定会狠狠地去爱他,付出我所有的浪漫去拥抱他,然后与他慢慢白了头发;大学四年,我每天都在想象着我的白衣少年,我幻想中的他是穿着白色体恤少年的男孩,背着双肩包,走在校园里,游荡在图书馆的角落里,漫步在校园里的每一个角落,阳光洒在他那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里,我看傻了眼,定定站在他面前,直到朋友叫醒了我,才涨红着脸走过了他的身边,而我第一次遇见他,却没有这样的浪漫,但是后面的再次相见,是如此的怀念那天站在宿舍楼下等我,路灯下闪闪发光的他。

研究生开学的第一天,我们的代理班长说要组织开班会,教室也定好了,今晚的班会主题主要是选班干,那天晚上开班会之前,我直接从宿舍过去,去那里找个位置坐下,询问后面的同学,因为我刚刚一进来就看到她坐在这里了,后来她成为了我们班的团支书,我一直觉得与她很有缘分,因为她是我在我们班第一个认识的同学,但是那时候她还不是团支书,是那天晚上班会才上去竞选的。而我也没有想到,更加没有在意,他那天也上去竞选了班长,我甚至对这个人一点都没有在意,一点都没有印象,但是我们在一起后,他对我说,那时候看到我转到后面对着他笑;天地良心,我那时候真的没有冲他笑,我甚至都不知道他是谁,只不过那个女生坐我后面,我就往后跟她聊天,然后笑而已,真的没有冲他笑过,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这是第一次相遇,伴随着无厘头的误会;第二次是我们班组织班级聚会,那天跟橦橦做实验很晚,我们俩都是同一个班的,本来不打算去的,但是实在是太饿了,我们说要不就去蹭个饭,吃完回来做实验。我们俩就屁颠屁颠去了,人家已经吃了一大半,我们一去,我简直毫无形象地一直在吃,接着到敬饮料自我介绍的时候,我还在那里吃,因为实在是太饿了,而且这里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我嘴巴一直吃,从来没停过。以至于那个少年几时走到我旁边我都不知道,只见他拿着一杯饮料走到我眼前,“苏宇仟”,我马上放下手中的筷子,咽下满嘴的菜,也没有多说一句话,只是附应着“白筱陌”,然后冲他笑一笑,就坐下来接着吃了。我也没有想到后面还会有联系,更加想不到我们会有后来的相伴,相知,相惜。回想起那天对他的感觉,真的是一点印象都没有,除了桌上的饭菜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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