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日子过得久了,倒开始喜欢越来越简单的东西。萝卜咸菜,青葱小粥,不温不火的生活,倒有种春来了看花开,秋来了就扫叶的平常。
许多年前我不甘于普普通通的生活,困于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碎,困于无惊无扰的平味。像一封糟糕情书,读来无知无味。
我是喜欢那些美丽而复杂的东西的,喜欢那些惹眼的情书,和那些轰轰烈烈的感情。多年前我尝试写出世上最动人的句子,而如今慢慢知觉,往往最是简单的东西,最容易摄人心魄。
沃特艾文儿有一个奇妙的灵魂。于她笔下所填之词,往往令人惊艳,《糟糕情书》尽管糟糕,却伶俐通透。
其实这是封糟糕情书
行间语句错乱
神游之间拼凑思路
它铺张赘述 毫无可取之处
可慧心如你 能懂吧
不能了悟
蜜语甜言乃世间一等废物
可除此之外我穷如 丐帮小卒
执笔万言,情书三千。假若说不出对你的过分喜欢,那它就是糟糕的,行间语句错落像我不安的心,假如情书不动听,你比情书耀眼就好,最后是你就好,最后只你读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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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封情书给的是一个像阳光般灿烂的大男孩,小心翼翼地折成心型,装在牛皮纸里,写的第一行是“给我未来的男朋友”,不写现在,就写未来,傲娇且笃定。
年幼文笔不卓,写了相遇的细细碎碎,读来也不知所终,最后抄了几句零零散散的情话,结尾扣题,以“你愿意和我一起吗”结尾。
后来发现我曾经写过的情书中,那句“你愿意和我一起吗?”最为动听,尽管糟糕,八个字,没有任何修饰,字字都是未来。
想起钱钟书和杨绛相遇的时候,钱钟书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没有订婚”,杨绛回答“我没有男朋友”。平平实实的对答,从“一见钟情”到“相濡以沫”,这种爱情,令人生羡。
越是不彻底的东西越是真实且充满生气的,自古情话浪子伤人心,情话说多了反倒油腻,像瞬息而灭的烟火;华而不实的文字,像凋零的花。
反倒是普普通通的涓涓细流,把日子过得温润儒雅。糟糕的情书,是情窦初开。
是为你写的第一封信,辗转不安,添油加醋后反倒凌乱不堪,怕情感没有表达准确,又怕你心生厌恶,还怕感情不真,怕该讲的没讲,怕句子不生动,怕这些那些,最后一封情书乱糟糟,自己看了好生生气,但只要有一个字能得你认可,内心便开出了花来了。
但其实,越是扣人心弦的东西,越是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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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斯蒂芬·金说“重要的事往往难以启齿,因为言语会缩小其重要性。”
假若我的情书不动听,那一定是你太重要,重要到我怕稍不小心就失去你。所以我谨慎谨慎再谨慎,阳春白雪不及你,耀眼星辰不及你,而“你”这个字就足够美好。
我兴许喜欢那些不彻底的东西,喜欢一些糟糕的东西,像喜欢不太成熟的暗恋,落了笔墨水的作业本,陈旧而生锈的箱子,走调的情歌,青涩的回忆,完完全全的真心,透透实实的感情。
甜言蜜语再动听,最终抵不过相守到老。情书再好听,最终也不过一场风花雪月,日子回归平平常常,在循环往复的四季能活出绚烂与快活,把平庸的日子过得简单安好就足够。
倘若生活是一本情书,“你”就是最动听的情话,“我”是最先被打动的那个人。
文/拆信封的本末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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