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失意,却也在意料之中,所以在专业与院校发愁之际,选择了法学这门学科,刚开始听到“一入法学深似海”这句话时内心的悸动,时常在期末考试时不断涌现。
在课堂上听到专业课老师说:学法,要么铁饭碗,要么没饭碗。每个学生都点点头,似乎又有了一种对于这门专业新的认识,来自对未来铁饭碗的渴望,也来自对今后没饭碗的担心。
读的第一本关于法律的书籍是刘星的《西窗法雨》,在网上称为“法学的入门书籍”,但却是关于外国法律制度的阐述,所以再看那本书时,脑海中浮现的都是高中的历史知识,关于政治制度,关于司法现状,所以在初入大学的班级群里,当有人问应该读什么书时,首推《西窗法雨》,即使自己也没读懂。
大一第一学期,只是感受到了大学的自由,其他对于专业认知毫无一点意识,因为一周六节课,都是通识课,当时就在想,花钱是来养老了吗?不是说好的“一入法学深似海”,现在法学有了,那么“海”呢?
从第二学期陆陆续续开始了法学的专业学习,看着没有图片的教材,听着老师对着PPT的说教,我又开始了闭门造车,选择自己看教材,试图用自己的认识去看待书中每一个章节的知识点,虽然还是看不懂,但至少不能怪老师了。
看着周围的同学争取不放过每一张老师PPT内容的匆忙神态,感受着课下继续抄着手机中存着的PPT内容的焦躁不安,而我到现在居然没有买过一个笔记本,因为我知道即使抄了我也不会看,即使看了我也看不懂,因为我的字太丑。
在大二阶段,我在图书馆看了100本书,关于法学,关于哲学,关于文学,这100本书给我最大的影响是让我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同时在看到别人在看这本书时,我知道我已经早他一步。
其实这100本书到现在我只记得书名,对于内容一无所知,更无法引经据典,如数家珍,但我开始懂得敬畏法律。
在未学习法学之前,法律只停留在今日说法和庭审现场等法制节目当中,但当学习法学时,却发现它无处不在,体现在规则意识,反应在权利义务,闪耀着自由的光辉。
在昨天的一篇文章中,一个有趣的观点在我的男孩中闪现:法律的执行的基础在于职务背后的权利,即强制的暴力。
这一观点受到了内行人与外行人的诸多批判,在此不论,当然欢迎更多观点的交流碰撞,但对于另外一个观点:法律的基础是什么?
在百度上最标准的答案是经济关系,在看到这个答案时,今天才明白原来是物质,法律的基础在于物质的发展,这一观点当然无可厚非,而我认为法律的基础是生活。
人的目的是生存发展,这一目的通过生活来展现,所以每个人有不同的生活习惯于方式,而法律就是将每个人生活中的恶提取出来,概括成普遍不能触碰的规则,同时匹配相应的惩罚制度,以约束或者制约这种恶带来的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同时再用道德在人们心中不自觉的形成一种普通觉得善的社会风尚,最后辅之以相关机关和机构,用来普遍控制和维系社会生活的良性发展。
在进入大学第三年,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这门学科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来自法考,来自实习,同时伴随着即将步入社会的跃跃欲试。
对于今后的职业规划,对于法学专业来说,也许简单,过法考入公门或者成为律师过小康生活,相反的就是一无所有,脑海中还是充斥着几个干巴巴的法条,不知如何将其转化为实际的物质或者其他。
其实这门学科的压力不在于学科本身,而在于这门学科今后的带给自己的发展,当然这一切的前提基础都在于自己,都要靠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我们似乎学到了文科专业最有价值和前途的专业,但同样面临着法考的淘洗,以及未来职业的困扰,学法三年,我只是对法律怀有信仰,但却不能将其化为实际的状态,但又相信未来的法律会发展的更好,能够包容更多的罪与罚,善与恶。
学法三年,课本用来期末考试,法考用来衡量未来,而未来也将一直伴随着法律带来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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