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继续啃《红与黑》。这本书有40万字,共489页。这部小说的开头和结尾没有中间写得精彩。
看到第27页,我才感受到斯当达语言的魅力,感觉到于连的可爱和瑞那夫人的美丽。
再读名著《红与黑》可惜的是他后来移情别恋,爱上了白富美玛娣儿特,对瑞那夫人痛下狠手。他也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也是派别之争的牺牲品。如果改换门庭,或许还能活命。如果他说谎,或许他也可以活命。是他给他自己判了死刑。他枪击瑞那夫人,他理应受到处罚,他心甘情愿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瑞那夫人确实是个傻女人。她怎么会蠢到被人利用把于连写得那么坏?正是她亲手写的那封信把于连送上了断头台。
最初的于连单纯、朴实、坦诚。
再读名著《红与黑》他也很可怜。他经常被他的父亲和两个哥哥揍得半死。
再读名著《红与黑》他记忆力超强,竟然能用拉丁文把《圣经》背得滚瓜烂熟。这娃参加高考,名句默写绝对得满分。
这两天必须把这本书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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