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知道,在遇见你之前,我觉得自己有多渺小,也没有人知道,是因为你,所以我想成为更好的自己。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莫不是书中那翩翩公子变成了丑小鸭少年,却丝毫不觉得突兀。翻书的是我,假装看书的是我,耳朵使劲儿往那边听的人是我,听不到什么的人也是我。莫名在想,他们在说我什么呢?我也没干什么吧!
就这样,在冥思苦想中,我离开了图书馆。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这是我们的第二次相遇,悄然无息,但是心里的种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种了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我就和舍友开始了三点一线,教学楼,食堂,宿舍,每日每日重复。但时不时又会遇见他,有时候他和他的小伙伴在一起打球,有时候在图书馆,有时候在食堂,渐渐的,我发现他的时间大都很固定在一个时间段做事情,周而复始,和我一样。他喜欢打球,他喜欢看那些看起来很复杂的专业书,他喜欢荔枝肉,他不喜欢加葱,他没有女朋友,他最经常在一起玩的是他们社团的伙伴,他们最热衷于狼人杀和真心话大冒险。
不知不觉,原来我已经这么了解他了,在他还不认识我之前,又渐渐养成了等他的习惯,有时候看着自己猜中一次又一次,莫名很高兴,有时候发现他迟了,也会七想八想他今天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越喜欢,就越觉得自己好像不够好,就想着要把自己变更好。
我想我大概是魔怔了,只因为一个他。而更可悲的是,他不认识我。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我们应该怎么重新认识才会更深刻,更浪漫,但是现实总爱插上一脚,让你明白想的再多还不如一个意外。那是大一的下学期,由于学校开展了一个义工行动“学校是我家,环境靠大家”,说白了就是清扫学校,拔掉野草,还分配了每个系相应的包干区,最后由校领导组织学生会检查评分,评分分三个等级,优,良,合格,下次开展活动时就从优开始选场地,以此类推。为了有资格选好的场地,每个系都在不停的忙活着这件事情。
由于我们系的口碑一向不错,所以在分配场地上没有过多难度,一条马路加上一栋宿舍楼后面。放眼过去,马路还是挺干净的,但是宿舍楼后面就乱七八糟跟个垃圾场一样,什么东西都有。本就是凌乱的场面,还没整完,大雨就哗啦啦的下了下来,大家只好撑着伞继续进行,安慰自己下完雨这地板肯定更干净,还省了水费。可是没过一会儿,大风也来了,大风呼呼呼的吹走了少女的伞,留下两个一脸懵逼的妹子,两眼对视后,其中一个妹子刷的一下就追着伞去了,手里还拿着大扫把,然后冲到了一个撑着伞却被另一把伞堵住路的少年面前。是的,这女孩是我,那个男孩是他。谁也想不到,会如此狼狈的遇见他,只见他的伞撑在了我的头顶上,用眼神示意我看着那把弱不禁风的伞,默默的将我送回了宿舍楼下。
“谢谢你送我回来,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林宸,今年大二”“我叫暮木,暮光之城的暮,草木皆兵的木。今年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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