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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时候,我们读不懂《致青春》;30岁的时候,我们瞧不起《六

20岁的时候,我们读不懂《致青春》;30岁的时候,我们瞧不起《六

作者: 三十未晚 | 来源:发表于2017-07-20 20:04 被阅读0次

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又把电子版《红楼梦》给读完。

自从享受过电子书的便利后,近两年我的阅读量忽然又开始提高起来了,与大学时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一直是偏科严重的的人,大学时选了个商务英语的专业,终于摆脱了学习理科的噩梦。高中的时候,别人用来学习理科的时间,我基本上用来学文科了。所以当大学时同学们见我闲书不断,学业上却也如鱼得水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夸奖我很聪明。哼,难道我会告诉你,我高中的时候,数学考过22分吗?

无论如何,大学的时候,在应付学业上,我还算是游刃有余了。我终于有足够多的时间,不带任何心理负担地看我喜欢的闲书。

我们的学校,就坐落在韶关南华寺的隔壁,隶属于赫赫有名的韶钢,前身是韶钢职工大学。由一个重工业国企创办的学校,你们可以想象,我们学校的专业有多工业化,什么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成立外语系,我怀疑纯属是校方为证明自己有多么努力地向着国际化迈进了。

军训的时候,偌大的校园里,除了外语系,你基本看不到什么女生。妈的,哪个女生会那么无聊,会跑来学数控,学机电一体化!

是的,据说我们学校几乎70%都是男生!如此一算,基本一个女生就可以分到三个男生。哈哈,外语系的女同胞们该有多开心。

所以军训夜晚,我横躺在床,腿挂在墙上给跟高中的男同学发信息时,就无不得意地说道:“我们学校的男女比例是7:3,这回,我无论如何是得轰轰烈烈地拍一场拖了。你这在和尚庙(他们学校也是男生居多)里的人,就继续好好修炼吧。”那个男生复道:“哼,银行里的钱够多了,关你什么事?!”

上大学时,刚开始学会玩QQ,每天晚上无聊,便打着去学电脑旗号,跑去机房(电脑室)玩QQ。

你别说,当时搭讪我的男生还真不少。搭讪的理由,各各不一,时隔多年,很多都已经记不清了。不过显而易见的是,被高考压制了多年的同学们,都铆足了劲准备放开手脚,在大学里谈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唉,大学是一个多么容易催化荷尔蒙的地方。

咳咳,扯远了哈,转回读书中来。

话说,作为一间重工业国企旗下的大学,我们学校的“工房”(给机械工程系和电气工程系实操用的机房)也非常有工业格调。这些工房的外墙,基本都刷着一层宏浑的黄色,顶上盖的是一层黑色的石棉瓦还是青瓦,已经记不清了。清晨或者黄昏的时候,你留心的话,还不时会看到有小松鼠在瓦顶上窜来窜去。

这一座座的小瓦房,有的藏在小院内,有的隐在绿荫里,有的蹲在大树下。在我看来,这哪是工房,这分明是藏了许许多多小故事的旧别墅。

除了这些给人想象力的工房外,我们学校还有一个颇为古旧的图书馆。

所谓的图书馆,是由几栋两三层高的小楼,围成的一个小院。小院外的一侧,是一片小树林,高耸的松树下,扭着一条通往大路的小径。小径的两旁,种了一丛丛的假韭菜,每当花开季节,松树下便一片粉红。

图书馆的另一侧,是一条略宽的小道。小道靠图书馆的这侧,种了一排紫荆。紫荆是常绿的,就算不开花,站在图书馆的二楼,也可以把这一窗窗的碧绿揽入眼内,垫于心底。

小道另一侧的坡下,是篮球场。黄昏时分,哨声,欢呼声,呐喊声便隐隐传来。看累了书,你还可以倚靠在窗边,透过绿荫,一窥男生们飒爽的英姿。

青春偶像剧里,几乎没有发生在图书馆的故事不和爱情有关。虽然我们的图书馆里铺的也是走起来会吱吱作响的木地板,但那些年我在图书馆里邂逅的最有魅力的男生,应该是张恨水。

大学以前,我根本不知道有“张恨水”这个作家存在,但无意中读到他的一本《夜深沉》后,我就迅速从图书馆里把所有能找到的他的作品都搬到了宿舍里去。

《金粉世家》《啼笑因缘》《欢喜冤家》……追完一本接着一本,追到我日夜不舍入眠。白天上课的时候,瞌睡连连,恨不得像艳大妈说的,能练就一门睁着眼睛也能睡着的内功。

最夸张的一次是,上体育课的时候,我坐在球场边的树底下休息,居然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那种心肝脾肺肾都渴睡的程度,可想而知。

2013年,赵薇执导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上画时,我正在东南亚出差。朋友在微信上跟我说,她看了这部片,感觉还蛮好的,强烈推荐我回国后去看。我用酷狗一遍遍地看影片的小样,一次次地泪流满面。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读大一还是大二,那书也是我从图书馆里淘回来的。看完这本书,我感觉索然无味。书的内容和结局,完全无法引起我的共鸣。那时我还没拍过拖,在《致青春》的这本书之前,我看过的所有书和电影都在告诉我:最美好的爱情,肯定是从一而终的,爱上一个人,就是一辈子的事。所以我无法接受郑微爱后陈孝正后,又和林静在一起的结局。

而这部片上画时,我刚刚结束一段近乎无法自拔,似是而非的恋情。在东南亚出差的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在听动力火车的《那就这样吧》,梁静茹的《分手快乐》,陈淑桦的《梦醒时分》…….然后是王菲的《致青春》,我一遍遍地劝自己放下,而那个人的脸却一遍遍地涌入脑海中……….

最近当当电子书上的琼瑶合集正在搞特价,我毫无犹豫地买了一套。但再看回这些青春时代读过的小说时,内心却难以涌起当初的悸动。

20岁的时候,我们读不懂《致青春》;30岁的时候,我们瞧不起《六个梦》。高晓松写的《滚滚风尘》里有这么一句“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有些情愫,的确是特定年龄的馈赠,错过了那个年龄,便再也难以体味。所以有人说“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年轻的时候,常常有朋友跟我说:“我还是放不下前任,我还是忘不了他。”如果现在要我再回答一遍的话,我只能说,你肯定是混得不够好或者安逸得发慌。亦舒在《爱多美丽就多美丽》中说“人的天性便是这般凉薄,只要拿更好的来换,一定舍得。”所以在我看来,爱情也不存在辜负与被辜负,每个人都有自行选择的权利,你可以选择过来或者离开。再难舍的,都总有一天会放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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