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姓王,是我的一个文友,我们认识大概有将近十年了,为了把我引荐给一个前辈,上个周末是我们相约第一次见面。
我们约定在西安的一家酒店大厅,一向路痴的我,是由闺密专程开了车送到酒店的,一进大厅,我就看见了安安静静坐在椅子上的一凡,她正在翻一页书看,她周围的人都在低头玩手机,那一刻的她像一朵淡雅的莲花。在一群人中,我一眼就认出了她,走过去轻唤一声她的名字,她抬头看我,立马把书收起来给我让座。
我们第一次相见,却像旧友重逢。我们是因为都喜欢写字认识的,经常在彼此的朋友圈分享彼此的生活点滴,或感动或喜悦。
一凡大我三两岁,我们都是七十年代生人,但是我一直觉得她像一个小姑娘,她的眼睛明亮而清澈。然而对于她,我却一直有一种仰慕与崇敬之情,她真的像我初见如莲般高雅、圣洁。一凡对于书的痴爱常常令我汗颜。
关于读书一凡说过,读书一定要读经过时间筛选的书,对于现在一些作者的畅销书,一凡几乎是不看的,她说五十年以后只要她活着,而那些书还在书店里,那她一定看。除非常以外三五十年以内出版的书她是很少读的,她的书桌上时常摆放着她正在读的书,都是古典文学,她读过《诗经》《楚辞》《论语》《左传》,她读过《老子》《庄子》《孟子》《战国策》……她还读《简笔》《呼啸山庄》《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一凡读书有一个习惯,喜欢随看随记,随看随写,凡读过的书,大都飘红一片。她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再翻开,常有与其曾经对话之感。
一凡视书为珍宝,有一年为了买李泽厚的《中国美学史》(1984版),她几乎翻遍了全中国大江南北,无奈此版已绝,可以找到的不仅旧,而且还有破损。可到底争不过爱之心切,标价两块五毛钱的书,她最终花了两百多买了下来。
因为通读经典,腹有诗书,因为生活在十三朝的古都,一凡引经据典,写《万法唯识,慈恩千秋:唯识祖庭大慈恩寺》,写《走近穆斯林,看清真大寺里的伊斯兰文化》,写《长安不只属于盛唐,大汉的未央才是它本初的模样》,她看皮影听老腔,写《走近皮影戏,关中的光影艺术》,写《百年易俗社,千古秦腔情》……
如今的她,已经出版了两部长篇小说,无数的短文。一凡曾和我笑谈写过的小说,她说如果作品是作者生出来的孩子,那么她就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生一个扔一个。在一次“中国丝路文化大奖赛”活动中,一凡的《穿过尘雾》被评为长篇小说二等奖,一凡是在朋友发给她消息的时候,她才知道的这件事情。那天和一凡与前辈谈写作的时候,前辈问我们对自己的小说有什么想法?我摇摇头,回头看一凡的时候,她也在摇头。前辈说我俩是没有野心的人。或许正是因为同样这种只埋头写,不问结果的性格使然,我们才会一见如故。
一凡除了读书,写文,她还喜欢书法、古筝。她把这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像做功课一样,一有空就会认真练习。
除此之外就是陪她的喵宝,她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猫,我常常在她的朋友圈看它的千姿百态。
那天在饭桌上,我们聊起一凡的喵宝,她说它三个月大就跟了她,已经好几年了,猫的寿命一般是10-15年,她不敢去想喵宝寿终的那一天,她的心会有怎样的疼痛。她说他们家曾经养过一只狗,她在电话中听到它意外离开的那一刻,她忍不住爬在办公桌上大哭,吓坏了身边的同事,待她稍微控制住情绪,待他们知道她是因为一只狗的离去而那么悲伤的时候,他们不理解她,可她说那时真的是情难自禁。一凡和我说这些的时候,我是理解她的,因为我知道她有多爱它。
那天和一凡道别后,闺蜜告诉我,她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清新脱俗的女子,她的一颦一笑都是那么明净与纯粹。
这就是我认识的一凡,茫茫人海中,能够遇见她,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荣幸,我很钦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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