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李默是一个高大帅气又阳光的男孩子,在大家的眼里他学习,打篮球,做什么都是那么完美,所有的人好像都很喜欢他,包括我在内。
我呢?是一个又瘦又小,长得也不漂亮的女孩子,学习也不是很优秀,但是我很有幸和李默同班又同坐,这让大家都很羡慕我,也是我自己值得骄傲的一点。我就是特别特别喜欢他。高中三年我每天都给他带早点,尽管他很少吃总是把我的心意扔在垃圾桶里,但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依然喜欢他。
同学和闺蜜说我这样不好,会很受伤,但是我没有觉得自己哪里受到了伤害啊!相反我觉得自己有爱的人很幸福。有时我甚至觉得她们之所以劝我离他远点是在赤裸裸的嫉妒心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都纷纷考上自己心仪的大学,各自分飞了。我为了还可以和他在一起就放弃了本能上的三本院校,进入了离他大学近的一所职高学习了专业课程。
每天早上还依然坚持给他送早点,照顾他的饮食起居,而他始终也没有对外承认过我是他的什么人,依然我行我素地去和其他女孩子接触,去做他自己想做的事。
一天,他突然对我说,他要走了,去国外留学了,很感谢我这么多年的照顾,希望我能找到自己的满意归宿,把一个小猫挂链送给了我作为纪念,转身便离去了。
那天我哭了,哭的很伤心,我的爱难道他真的一点也感觉不到吗?难道爱一个人真的这么难吗?难道我的爱就这么卑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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