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注定现在暂时漂泊。
——田震《执着》
流浪作家,小太监,乞丐。这就是我向往的人生。
——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见我,却不知道我是谁。
——崔健《苦行僧》
渴望:
有些事情,被别人说破,自己再去做,是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比如说看书,别人都经历过了,并且写了下来,并且描述得很细腻,每当面对这个,在自己经历以前就被人家经历过,我会觉得很难受。比如说,明明知道自己就要死,还会有另一个人来告诉自己,每天早上起来,首先要面对的就是自己将要死的事实,真的就是会难受,而且是很难受很难受。
人们总不会觉得自己快要死去,除了医生有一天告诉他,他得了绝症。
判死刑!
这种事情除了法官,医生也会做。
除了法官有时会做,医生也有时会做。
我是一个渴望流浪的人!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被判的结果。
我是一个渴望流浪的人,十六岁时的夏天,心中就有了一条长路。我确切的记得那时候的一个晚上,窗上有婆娑的树影,窗外有唧唧的虫鸣。我脑子里总会出现一条黄沙铺成的路,它一直往前延伸,往前延伸,延伸到我所看不到的地方。
后来,只要在电影上看到那些孤身上路的场景,心中总会有着向往,背景音乐响起,我总能感受到一种苍凉。天涯何处,日暮乡关,风雪归人,孤单,苍凉,但是浪漫,代表了一个男人最坚实最厚重的味道。
我在并不知道高中是个什么东西的情况下就上了高中,所以那时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大学,也就是说我并不是为了上大学而上的高中,但是在那时的夜晚,躺在宿舍的二架床上,我会把我的流浪生活一遍一遍地设想。做个江湖郎中吧,一边行医一边流浪;做个汽车修理工吧,让被我修好的车送到下一站,再被另一辆被我修好的车送到再下一站;做个吹着笛子的流浪艺人吧,我的身影会出现在一个又一个城市的车站前、剧院旁、所有人多的地方,我会得到一些微薄的收入用以作路费、食宿费。
我仰望着天花板,天知道我渴望得有多么的虔诚。
流浪的路上会有成片的森林,流水潺潺,鸟语花香;流浪的路上会有无际的原野,暮色下,我会看见远处的天与地连成一线。
我会穿过繁华的都市,街是青石铺成也好,柏油结成的也罢,路人会投给我异样的眼光;我还会去看海,我会站在船头,乘风破浪,直挂云帆。
交通工具:
工业时代后的流浪,必须依托带有金属的交通工具,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不依托它们的话,那就变成探险。
我的每一次出发都不会有人来送别。
没有长亭,没有酒,没有送的人,也就没有了离愁。
登上车的一刹那,只会感受到纷乱,找座位,放行李,没有离愁。
车启动的时候,我知道车启动了,不会觉得是“壮士一去不复返”。
在交通工具都在比马快的今天,空间与空间的距离换成时间计算已不算什么,每个人的离别都可以很快地重逢。
每当这时候,我会想起十六岁夏夜我所渴望过的告别。
当我毅然离去,会有一个人在不停地挥手,甚至泪流,而我会回望,但即使回望我也不会停下我远去的脚步。所有的一切都会是浪漫的,并且是有色彩的。是残阳的颜色,从红到白,再到灰,再到黑。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可我是一个人的流浪,并没有带走另外任何一个人的心情与期望。
据说,每个人的身上都带有流浪的基因,这种基因在一些人身上没有被唤醒,在一些人身上被唤醒了。我曾在书上读到过别人对流浪的向往,我不怀疑我能找到同行者,但我知道我只能一个人流浪。
十三岁之前我生活在农村,别人的家都是家连家户连户地建在一起,而我的家并不是。从学前班开始,我就习惯了一个人上学,一个人走路。记得有一次,有一天的傍晚村里的孩子约好,第二天早上一起上学。第二天早上我到了约好的集中的地方,结果在那里等了很久,相约的孩子才陆续到齐,然后才一起上路。就那一次,我知道了我讨厌这样的上学习惯。
愿意互相等待的人才能走到一起,才能相结为伴,我不是一个愿意等待别人的人。
我只好一个人流浪。
乘上车,搭上船,坐上飞机,一个人流浪。
城市:
我是一个习惯站在十字路口的人,只有城市才有那么多的十字路口。
我写字的时候总习惯用“……但……”的句式,我是一个习惯站在十字路口的人,除了往回走,另外三个路口都是对的,可我不知道哪个更对。
我愿意用长街与高楼去形容城市,这是它与乡村最大的区别。
流浪,走在城市里,即使是夜晚也不会看不见路。
可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在走,周边只有汽车掠过,街灯与自己一样寂寞。回忆上涌,伤感如流,城市是一个人群密集却又是最容易感到孤单的地方。
广州拥挤、海口闲适、北海萧条、上海滨江大道的星巴克可以喝上一杯很滋润的咖啡、南京的人喜欢宰客、北京的每条街都让人觉得在记载着历史、杭州的西湖千年不变、桂林这个山水的本身就是桂林的这个城市……
有如诗如画的心情,不会有如诗如画的城市。
笛子:
20岁的时候我确切地踏上了流浪的路,我终于选择的方式是:带着一把笛子去流浪。
去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找一个人多而又空旷的地方,吹响笛子。
面前摊上一张大字报,我说:
“我叫巴山,广东阳山人。不知道是因为小时候太喜欢看电视,抑或是后来太喜欢读武侠小说,又抑或是因为与生俱来风的心愿,从小我就有一个梦想——我要走遍全中国。长大后,爱上了笛子,于是我的愿望变得更具体,那就是一把笛子走天下。朋友,我不知道你会怎么看我,但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所执着的是什么的话,我就能告诉你对此我有着相同的执着。如果说我的行为或是我的笛声也能引起你的共鸣的话,我希望能够得到你的支持与鼓励。”
后来,我换了另一种说法:
“因为年轻不敢贪图安逸,到了年老可以怀念漂泊,我走了一个又一个的城市,为的是有朝一日能够走遍中国。也有艰辛,也有温情,也许,还会有美女在看着我。离家的时候只带了一把笛子,我知道是我的错,长街高楼下,处处江湖处处家,我的身影如此单薄。”
再后来,我吹笛子的时候,面前再也不摆大字报。
这一转变的过程,与我完成从一个山里的孩子到游离于城市里的过客的过程是一样的,是时光飞逝在我身上完成的积累与沉淀。
北京:
抵达北京的当天,大雨滂沱。
站台从我的脚下开始延伸,我眼里能够看到的都是一个个的小水洼。灰色与黑色是我周遭的主色调,列车、铁栏杆、铁道、我正仰望着的天空,一律的都是黑白色,它们无法让我感觉这个古都的灵气,印象中的北京总是镶满琉璃。
之前我是从广州出发去到岳阳,逗留了几天,才从岳阳往北京来。从岳阳到武汉,我是一路的站位,之后便是一路的硬座。抵达北京的时候,我已是身心具惫。列车经过河南一带的时候,我看见了窗外一片绿油油的平原,一望无际,生机勃勃,那是我旅途中觉得最温情的地方。
差距便是故事,在我之前去过的城市,都能找到十块钱住一晚上而且是住单间的旅店,但在北京我实在是找不到这样的旅店,最便宜的,是二十块钱一晚与别人合住的一个床位,这便是我抵达北京的第一天得到的故事,而故事的中心思想是这个地方是首都、天子脚下、寸土寸金。虽然二十块钱与金子连擦身而过都挨不上,但我的结论就是这样。 四合院、在北京南站附近、操着一口我曾在电影或电视上听到过无数次的“京片子”的老板娘、干爽的地面、干燥的床铺、不知道是大地名还是小地名叫春雨胡同的地方,这就是我在北京的第一个落脚地。与我同住了好几天,在我离开后他还没离开的是一个老头,他问过我是做什么的,我没告诉他。我从来不问他是做什么的,所以我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但他爱问别人是做什么的。所以,之后一起住过的人,从他们与老头的对话当中,我得知当时与我同住过的有一个是来自齐齐哈尔的机车司机,有一个是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我记不清是因为什么来北京上访的东北老兵。
我的名字叫巴山,在汉语言文字里应该与蜀山有相关的含义。蜀山是盆地里的山,我出生的地方也与盆地有关。我出生在南岭山脉深处的一个乡村,在我出生的地方,从小镇到城市几乎都是由盆地构成,它们是南岭山脉的眼眸。
在北京,我的职业是一个在长安街地下通道吹着笛子卖艺为生的流浪者。我逗留在北京的那段时间,我发现像我这种职业的人不少。他们大多来自于长江以北的一些省份,有拉小提琴的、拉二胡的,大多是弹着吉它的年轻人。操着不同的口音,怀着不同的梦想与目的,用声音装点着单调而枯燥的地下通道,也许可以说成是一道风景。
上初中的时候我就会吹口琴,吹得最好的一首曲子是《送别》。毕业时的一个晚上我跟一群同学去河边烧烤,我反复地吹这首歌,一个女同学过来跟我说,别吹了,你的琴声太过忧伤。 上高中的时候我学会吹笛子,但我只会吹一首歌,《樱花》。当时我对笛子毫无认识,我的笛子不是街边的小贩手里买来的,就是新华书店里那唯一的一种降B调短笛,吹起来费劲不说还音不准。小学初中时的音乐课都只是教唱歌,高中时没有音乐课,所以我的音乐水平完全是由于我身边的环境造成的,虽然我后来认识到我真的是有音乐天份,但我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学习时光。
我所上的大学是综合性的学院,有音乐系。第一个学期我就认识了阿龙,一个音乐系的学生,一个能用树叶吹出歌,并且包括笛子在内还会十几种乐器的人。通过阿龙我认识了老崔,一个卖笛子的东北人。又通过老崔我认识了老曹,我的笛子师父,一个以炒股为业的浙江人。
阿龙问过我为什么要学笛子,我说我要吹着笛子卖艺走天下,阿龙也有浪迹天涯的理想,所以到了很多年以后的现在,阿龙仍是我最铁的哥们。老崔问过我为什么要学笛子,我说我要吹着笛子卖艺走天下,老崔说,也许你真吹好了,人家会给你钱。老曹也问过我为什么要学笛子,我说我要吹着笛子卖艺走天下,老曹说“呵呵,这个小孩!”
人的理想都是与成长的环境息息相关的,生长在香港的BENYON乐队,他们的理想是在舞台上做世界巡演,生长在山里的我只会想着在街边吹着笛子卖艺走天下。可是山里面也走出去过不少的帝王将相,这又作何解释?并且,我的想法与BENYON相比,真的就是天壤之别吗?难道不是同样的浪漫吗?
也许是因为我真的喜欢笛子,又也许是因为我心里有要“一把笛子走天下”的执念,在我对笛子的认识高出高中时代的水平后,我开始了疯狂的练习。宿舍的阳台、教学楼的天台、学校附近的公园,人们总能看见我练习笛子时的身影。那时我最喜欢吹的歌是《山丹丹花开红艳艳》,即使在上课时,我的脑海里都会响起这首歌的声音,而又即使我对这首歌已然练习了上千遍,我仍然不觉得厌倦。
在认识阿龙不到两年,认识老曹不到一年的时候,我有了第一次的卖艺流浪的历程。那时我还吹不好《山丹丹花开红艳艳》,也吹不好《姑苏行》,吹得最好的是一首新疆民歌《吐鲁番的葡萄熟了》,所去的地方是离我的家乡不算远的桂林。
在认识阿龙不到六年,认识老曹不到五年的时候,我来到了北京。我仍然吹不好《山丹丹花开红艳艳》,仍然吹不好《姑苏行》,但我能把一首《梦里水乡》吹得很动情,吹《女儿情》的时候会有人情不自禁地给我扔钱,吹《秋,帕米尔我的家乡多么美》时围观的人群会给我热烈的掌声,吹哈萨克民歌《燕子》的时候我能完全地诠释它的悲凉。
来北京之前,我已经大学毕业三年,做过很多份工作,去过很多地方,有过很多次卖艺流浪的历程。
北京并不是我仰望的地方,也不是我所向往的地方,我来北京与小时候唱过的《我爱北京天安门》可以说是一点关系也没有,只是因为来之前我在网上看到过的评论说,北京是中国唯一一个能够养活底层艺术家的城市。 夜暮下,街灯把长安街照得金碧辉煌。在街上游荡,总能引我注目的就是那些手握绳子溜狗的中年人,还有举目四望的鬼佬,还有坐在街边长椅上抽着烟、神情索然的年轻女子。
地下通道里,我的装束是倒戴一顶棒球帽,穿浅蓝色长袖秋装、牛仔裤、旧球鞋,身后放着一个有NICK标志的黑色挎包,身前是一个打开了的小提琴盒子,盒子旁边是歌谱。我能吹的每一首歌起码都已练习了上千遍,歌谱只是我的掩饰,吹笛子的时候我不习惯看到别人的眼睛。
柔和的白色灯光,良好的共鸣音效,我能很好地发挥自己的笛艺。《功夫》里的盲人杀手所说的“一曲肝肠断,千里何处觅知音”的境界我是达不到的,但我能感觉得到自己的投入与动情。我的眼睛看着歌谱,余光能看见在我前面走过或是停留的脚步。
如果条件允许,不被别的流浪乐手占位,我每天能做三个小时的表演,超过三个小时我就会觉得疲倦,乐感上不来,心境无法表达。我习惯选择夜里或是傍晚做表演,只有夜色能衬托我的笛声。 我每天能收获的钞票大都是三四十块左右,其中会有十元钞和五元钞,大多是一元钞,也有一毛两毛的小零钞。
我有怀疑过我的流浪梦是因阅读武侠小说而起的,郭靖或是楚留香或是韦小宝都是去过很多地方的人,而金庸和古龙对他们笔下的人物所去过的地方的描写又远远比地理课本或是历史课本的描写更动情更美好。
可郭靖是什么人?从大漠里出来,他就是成吉思汗的准女婿,身揣几公斤的黄金。遇上黄蓉时,黄蓉在五星级饭店点了最贵的一桌他连眼睛都不会眨巴一下。黄蓉的父亲黄药师是当年的世外高人,比现在的北大校长牛多了。洪七公更牛,是当年全国职员最多的商业集团的董事长。而郭靖最初的七个师父江南七怪,名声应该也能和现在杭州娃哈哈集团的董事长相比。所以郭靖虽然IQ大概只有70,可人家不需为盘缠烦恼。楚留香又是什么人?盗帅!当年中国排名第一的神偷,到哪都能捞一把,并且还能落下劫富济贫的好名声。韦小宝最不济,第一次上北京是做矛十八的跟屁虫,可人家的运气实在是好,不用门票也能游故宫。虽然读得书少不识字,但人家听得书多,玩脑筋急转弯和押宝都是高手中的高手,靠上小皇帝这个老板后,身上总能揣着几十万两的银票。去什么地方也不需为盘缠发愁。
我没有像郭靖那样的人脉,没有像楚留香那样杰出的专业技能,更没有像韦小宝那样的高IQ以及超硬的后台,我的旅费和饭钱要靠在街边吹笛子卖艺挣来。
认识王昊:
在北京我认识了几个人,认识时,我以为他们是我可以称做朋友的人,后来我觉得不是。离开北京后我就没有再跟他们联系过,可我也说不清能做我朋友的人的标准是怎样的。
第一个认识的是王昊。 遇见王昊的那个夜晚,我的运气非常好,有人在我的小提琴盒里留下了一张百元钞。我没有看清是谁给我留下的,怀疑是一个戴着茶色眼镜的中年女人,因为她站在我的面前听我吹了好几首歌的前奏。因为当时我总觉得嘴太干,每首歌的前奏一吹完就想喝水,喝完水了就干脆换歌,一连换了好几首。我注意到她静静地站在我的面前。后来吹完一首完整的歌后,我发现我的琴盒里有一张百元钞。
王昊是在另一个地下通道抱着吉它唱歌的乐手,他的歌唱得不错。当时我觉得我的住宿开销不划算,向他打听怎样才能住得更便宜点。
王昊不到十八岁,是辽宁人,下巴很尖,小眼睛,最大的特点是一头的爆炸形的黄色烫发,他比我矮、比我瘦,穿着黑色的T恤和牛仔裤。和他一起坐在地下通道里唱歌的还有一个叫阿海的人,年龄也应该和他差不多,只是外表没他有特点。
等他们结束表演后,我请他们去吃烤串。一边喝酒、一边吃烤串、一边聊天,当时我觉得很爽,因为那是我到北京后的第一顿大餐。喝着喝着我就对王昊说,我们唱歌吧。我已经挺醉了,王昊和阿海应该也已有点醉意。于是王昊拨响了吉它,我张开了嗓门。 我的歌声应该很大并且很难听,远处的住宿楼的窗里传来了骂声,“他妈的!都什么时候,还让不让人睡觉!!”我拿起啤酒瓶往地上一摔,也骂了起来,“他妈的!老子唱歌,关你屁事!!”我是彻底地醉了,发酒疯。饭店老板跑过来,“谁摔瓶子?是谁摔瓶子!!”我说是我,然后就有好几个人把我围上,接着把我推倒在地。我不记得有没有人用拳脚往我身上招呼,第二天醒后才发现身上有六个小肿块,在不同的部位,而手机的屏幕也摔坏了。 那是我在北京运气最好也是最坏的一个晚上。
我和王昊相约一起到香山附近去租一个地下室合住,王昊说,以后咱们就相依为命了。王昊的情况跟我不同,他其实是香山附近一个叫做迷迪音乐学校里的学生,学上到一半就没钱缴学费了,于是就打算在地下通道对付一阵子再说。
我和王昊先是去到离香山不远的红旗村。王昊说红旗村被称做“中国摇滚之乡”,住着很多玩音乐的人。我们在红旗村里走走停停,根据路边一些房子出租的广告去找房。可天黑了,我们也没找到合适的房子,主要是价钱不合适,那些房子最便宜的是三百块钱一个月,我们两个身上的钱加起来也就一百多。有一个房主挺有意思,他一看到我们,开口的第一句就是你们夜里唱歌吗,要是夜里不唱歌我才考虑把房子租给你们。他看到我们手里都提着乐器,就判断出我们有可能给他来点夜半歌声,可见“中国摇滚之乡”的房东是多么的不喜欢摇滚。
那一晚,我还生平第一次地见到了苹果树。因为实在是找不到便宜的房子,王昊提议到迷迪音乐学校去摘苹果。开始时我以为我们是要去偷苹果,到那地方一看我才知道我们实在不能算是“偷”,一棵棵的树上都挂满了苹果,熟透了的掉下来铺得满地都是,我们去摘苹果只是为了不让更多的苹果掉在地上变成有机肥料造成浪费而已。那些苹果掉下来,应该不可能再砸出一个牛顿。
摘完苹果后,夜已经很深了,我们没有过夜的地方。我对王昊说,香山不是就在附近吗,我们就到香山上看风景看到天亮算了。这一次可以算是“偷”了,我们是翻墙进的香山。
那个夜晚我们是一直登到香山的山顶才坐下歇息,睡觉是不可能的了,下半夜起雾,很冷。我看着远处的灯光,想起亲人。王昊偶尔对着我说,那一片灯光是什么地方,另一片灯光又是什么地方。
上小学时学过一篇课文《香山红叶》,我以为香山里面的都是红叶,只是这时是在夜里看不清罢了。第二天清晨我仍然一片红叶也看不到,王昊说,现在还不到看红叶的季节。
我记得东方破晓时我露出了笑脸,再也不冷了,我对王昊说,今天应该是个艳阳天。在以后的日子里,王昊也爱上了“艳阳天”这几个字,总爱用“艳阳天”来描述天气。艳阳天应该是黄河以北的中国土地上才有的天气,橙色的阳光照在干燥的大地上,每一缕都会让人觉得温暖。我觉得,只有真正感受过这种温暖的人,才会明白《九九艳阳天》那首歌的旋律为什么可以如此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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