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理论界有过不少有关书法价值方面的理论文章,但大多只限于实用功能和欣赏功能,我想这是不全面的。
根据文化一词的要领来探讨书法价值,应该说,如果价值是指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的肯定与否定,那么书法作为一种线条艺术,在使用和演变过程中,是否既拥有无比深刻的时(历史的)、空(地域的)文化内涵,又外延着越来越具魅力的超时空的(审美的、文学的、交际的)文化内涵。
由此,作为书法艺术的价值,一定不同程度地体现着实用价值、历史价值、审美价值和文学价值。
它一方面充实了社会学、美学、历史学和文学等内容,并为这些学科的研究和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和依据;另一方面它丰富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成为人们生活日具重要地位的文化艺术品之一。实用价值。秦汉以前,书法并不列入艺术行列。只是古代人因为生活和劳动需要交流,文字便产生了,书法就成了其中不可缺少的媒介。
这样它本能地具有文字书写的实用价值。秦汉以后,因为人们日常生活需要精神调节和美的享受,在汉字字体演变完成后,书法艺术成熟了,成为人们创作、欣赏和追求的审美对象。
那些为原始民族用来作装饰品的东西,最初认为是有用的,或者是一种表明了这些装饰的所有者拥有一些对于部落有益的品质的标记,只是后来才开始美丽的。
书法的实用价值从现代看,随物质文明的发展,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品的实用价值提高了。
一则,人们需要美化生活,装饰家庭住宅,常常还需要书法作品来点缀,使斋室显得高雅、文明、富有美感。
二则,人们特别是一些有识之士或者单位团体,把书法当成一种高贵礼品赠送对方,既摆脱了旧时庸俗的感情交流方式,又促进了彼此的友情和往来。
而且,这种具有实用价值的书法作品交流,书法作品装饰,又促进和加强了人类的精神文明建设。书法的实用价值时常渗透在人们生活中。
又比如,人们会遇到一些婚丧喜事,免不了要把书家请来,写个春联、婚联,书幅挽联、寿联,题幅起居乔迁对联等等。
特别指出的,每逢佳节,每逢喜事,书家们便忙得不亦乐乎,人们觉得,让书家书联助兴,以示吉祥如意,门庭若都会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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