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是什么?
这似乎是一个“明知故问”的问题,但却是一个“熟知非真知”的问题。
对于“需要”,心理学有专门研究,构建了许多理论与著作,告诉人们要从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去认知与把握。其中的“动机心理学”提供的“认识”最多,但却未必有人耐心地去涉猎,还不如“手机刷屏”来得“快乐”。
我喜欢社会学对“需要”的判断:需要是社会进步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其实,何止是“社会进步”“社会发展”,个人进步与发展更是决定于个人的“需要”,只不过“需要的层次”有所不同而已。
我注重哲学对“需要”的分析研究,因为哲学使人对“需要”有更精湛的思考与把握。
但无论是心理学、社会学还是哲学,都有一个共通:需要决定个人的行为作为。饿了,个人必有寻找食物的行为,必有吃这个作为。谁人能够抗拒这个“生理需要”呢?有美女出现,非看上一眼不可!谁人能够拒斥这个“心理需要”——审美需求呢?至于“看一眼是君子,看两眼是流氓”那是要另论了。
需要,就是“理想”。这是哲学的眼光。需要-理想是矛盾性的存在,是否定性关系的存在——满足需要,实现理想,不都是要解决“现实与需要-理想”的矛盾吗?不都是要“否定现实”或“否定现状”吗?这是哲学的深刻与高明。
“需要”中有“规定”。想什么、不想什么,做什么、不做什么,不都是由“需要中内涵的规定”而左右人的行为吗?“饿的规定性”决定个人的“寻找食物”,有过仔细想想吗?
“需要”中有“价值”。必须去想,必须去做,不都是“需要中蕴含的价值”在召唤着个人的作为吗?以“需要中的价值”来肯定自己,个人的行为作为才是有价值的。“吃”的价值就在于满足了“饿”中蕴含的“价值需要”,这样的问题仔细琢磨过吗?
“需要”中有“规范”。想什么、做什么才是有价值的,就是“需要中隐含的规范”,按其“规范”去行为作为,才使得个人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富有价值,亦即个人在“规范”中实现了自身价值。“不好好吃饭,以零食代替正餐”,不就是有违“需要的规范”吗?
至于“精神需要”中的“规定”“价值”“规范”,在此就不多言了,由个人做一个深长思之吧。否则,会有“说教”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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