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走失是在三天前的早上。
前一天下午,我喂了它一点猫薄荷,它吃完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像吸了大麻一样,享受着短暂的欢愉。等我吃完晚饭的时候,它已经又开始和毛线球纠缠不清了。但这次走失,我想它再也不会回来了。
领养它的时候,我刚搬到这个单身公寓不久,隔壁住着的也是一个单身女青年。一次周末的早上,我出门倒垃圾,看到她已经跑完步回来,塞着耳机,一身运动衣微微渗出汗。我向来是很佩服早上去跑步的人的,我喜欢早晨安静的街道和新鲜的空气,但我更爱早上晚起睡到饱的幸福,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只能优先照顾我的懒癌细胞了。
工作周期把我们的眼界困于周末,工作日上街,你会发现公交车上满满的都是需要做爱心专座的老弱病残孕幼等需要帮助的乘客。偶尔出现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就要让人忍不住去揣摩他的职业,在心里默默念到:这个点没去上班的人一定是没有工作的人。然后撇到对面座位上的阿姨,正以同样的眼神看着我,这个调休去领养宠物的“无业游民”。
带猫回来没几天,隔壁女青年主动上门来观望了,既然同是爱猫之人,便是失散多年的姐妹。初次养猫,正迫切需要一个真人版的“猫奴是怎样炼成的”。一来二往,这猫便有了两个窝,女王大人需要行宫,我等只能摆架伺候。
有一段时间我断断续续连续出差半个月,为了免得抱来抱去的麻烦,就把猫一直放在了隔壁家。等我回来的时候,这猫已经不是之前那只猫了,已然脱离了贫下中农阶层,过上了土豪一般的富足生活,丰腴的体态行走起来宛如是向我这个挣扎在温饱前线的前主人耀武扬威。想起之前我半温半饱的伺候水平,那一刻我就意识到,我已经失去了它,在拥挤的美食中。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简难,猫也不例外。
抱它回来之后,少了锦衣玉食的伺候,它一直闷闷不乐,对我献上的贡品也毫无兴趣。只要大门没关,就三天两头地往隔壁跑,坐在人家门口喵喵地叫,俨然已经忘记了我教导它的“君子不食嗟来之食”的家训。
三天前它又趁我不注意跑了出去,我一气之下就索性把门关上了。等我洗完衣服,发现门外已经没有了猫叫的声音,我打开门,发现它已经不见了。隔壁女生今天没在家我是知道的,我连忙下楼寻找。
小区并不大,很快就找了个遍,并未发现我家猫,我沿着常走的街道,一路找过去,远远的路中间,我看到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脑子里面瞬时闪过我家猫的样子,我被揪起的心脏提到了喉咙眼,心里默默祈祷,不是它不是它不是它,慢慢走过去,渐渐看清了那是个血肉模糊的小身体,只剩一只爪子还稍显完整的伸向外面。我仿佛听到了它无助的惨叫,看到了它一霎时的死亡,血溅四地,汽车奔驰而过……
大脑如充血一般,意识摇摇欲坠,在一片血肉狼藉中,我忽然看到那个爪子,上面的毛是白色的,而我家猫是一只黑猫!我从一片漆黑中慢慢走出,四周的喧嚣渐渐入耳,从这阵惊恐中抽离出去,转身向别处寻找了。
透过橱窗,我看到前面公交站,挤满了等待上车的人。
“忠仑站到了,请需要下车的乘客向后门移动!”
我一阵惊醒!
急忙下了车,正对就是一家宠物店,门口一只黑猫远远地就朝我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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