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白

作者: 安达罗丝 | 来源:发表于2017-06-06 00:01 被阅读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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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我家对面隔一条马路就是县医院。那个时候县医院还是三层破旧的小楼,楼前空地上有一棵很大的雪松树。童年的我,夏天时很喜欢没事就跑到雪松树下乘凉,和小伙伴们玩过家家。郁郁葱葱的雪松树给我的童年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

    然而时针走到2001年,突然有一天,推土机和施工队来到了这里,紧接着雪松树就被推到了。我在家里的窗户后面,心痛地看到了它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的一幕。小小的我,一想到从此以后可能和这棵雪松树再也无法相见,竟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在泪眼婆娑中,我看见这棵雪松树被推土机连根拔起,我看见它被工人们用工具锯成一大块一大块的木材,我看见它的残骸被装上货车,我看见它被载往年幼的我无论如何也到不了的远方……

    当明白眼泪已经无济于事的时候,我决定写一篇文章来纪念这棵雪松树。

    那时的我刚刚上小学三四年级,才认得几个字,会写简单的作文。但这不影响我燃起写作的欲望,因为唯有写作我才能倾诉心中的悲伤。我找来一本崭新的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下了我和雪松的故事。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清晰地记得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哭泣的雪松”。

    在作文里,我用稚嫩的笔法写下了我和雪松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我对雪松的爱和依恋,雪松被推倒并运走的无奈和悲伤。记得我写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一颗晶莹的泪珠啪嗒一声打在笔记本上,我不由得悲从中来。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写下人生中第一篇文章时的感受。从此之后,我疯狂地爱上了写作这件小事。

    这篇《哭泣的雪松》,虽然事后看起来文笔十分稚嫩,语言十分贫瘠,思想极为空洞,但是感情却是最真实,最无暇的,最重要的是在当时的我看来,那简直是可以媲美名家大师的伟大作品。这样伟大的作品决不能被埋没了,于是我开始试着把这篇文章抄在绿色的稿纸上,小心翼翼地投给本地的报纸。

    那个时候,还没有流行E-mail,所以我用褐色的信封把稿纸装好,小心翼翼地封口并贴上邮票,然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踮起脚尖把信封塞进邮筒。一起塞进去的,还有一份文章得以发表的小小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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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篇文章并没有发表,这个世界上和那棵雪松树有着如此深厚的感情的人可能只有我一个吧。我不肯认输,很快又写了一篇,同样满怀希望地寄了出去,还是石沉大海没有回音。就这样,我一篇接一篇地写了下去,现在我都很佩服我当年那股不服输的韧劲。我就不信我的文章没有发表的那一天!

    正是这股莫名其妙的自信使我一直坚持写了下来。在写作这件事上,我从未怀疑过自己。几年的时间里,我从小学生成长为中学生,门前的行道树的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写有文章初稿的稿纸堆成了厚厚的两摞,我也从对英语一窍不通开始变得能用英文写简单的习作。终于,我等到了我的作品变成铅字的那一天。

    虽然梦中无数次梦见自己作品用铅字印刷出来的那一刻,但是真的当我拿到样刊时,却没有预想中的那份狂喜,反而变得异常平静。是的,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我的文字终于得到了认可。而为了这一刻,我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已经整整努力了五年。

    那一年,是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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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第二篇文章发表在《英语周报》上。学英语还没几年的我有一次即兴用英文写了一首小诗。那时投稿已然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所以我把这首小诗投给了当时我订阅的一份英语报纸——《英语周报》。没想到的是,我的这首英文小诗居然在《英语周报》上发表了!

    随着样刊一起寄来的是一份国家二级报刊文章发表证明书。原来《英语周报》是国家二级报刊,而我居然在这么厉害的报纸上发表了文章,我的内心第一次被努力后成功的快乐填满,这种感觉真是美妙得无以复加。

    之后不久,我在《STUDENT

    ENGLISH TIMES(学生双语报)》上发表了另一篇英语习作。发表的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因为通过这篇文章我结识了一个十多年的好朋友。

    当时有两位读者看了我的文章后,从祖国的天南海北给我写来了热情洋溢的信,希望能和我成为笔友。我认真读了这两封来信,然后给其中的一封写了回信。后来通过一来一往的书信往来,我们的友谊一直持续到了现在。她是我生命中非常珍贵的朋友。因为写作,我们结缘。因为写作,哪怕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心也总是连在一起。

    开始写公众号后最初的一段时间里,我的公众号无人知晓也无人关注。我把公众号的名片发给了她,她二话没说立刻就关注了,还把我的公众号推荐给了自己的朋友。在我信心不足,觉得无从下笔的时候,她总是热情洋溢地鼓励我,告诉我她看好我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她相信我一定能行。她或许不知道她的话给了正处于瓶颈期的我多少鼓励,多少安慰。没有她,或许就不会有在写作之路上默默跋涉至今的我。千言万语汇做一句话:谢谢你,智慧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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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十多年一路走来,我陆陆续续地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了几十篇文章,累积起来应该也有几十万字了,但我仍然觉得还缺点什么。后来,新媒体以不可阻挡之势袭卷而来,手机阅读的新时代已然降临。我养成了在微信上阅读的习惯,看得多了有的时候爪子就痒,于是某天我开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公众号,只发表优质的原创作品。

    微信公众号重在定位,然而一开始的我并没有确定自己的定位。我只是单纯地想去写,想去诉说。几年前,日本有一部很火的电影叫《告白》,原著小说中凑佳苗阿姨通过第一人称的视角,用娓娓道来的语气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复仇故事。我忽然想到,或许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和这个世界交流。而我选择了一张纸和一支笔,从此以后,写作就是我的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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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公众号的时候,我和所有新媒体作者一样,希望自己的文章有更高的阅读量,也希望有更多的粉丝关注我的公众号。为此我曾经许下这样一个愿望:哪天我的公众号粉丝数量破百,我就向大家讲述公众号名字和我笔名的由来。现在这个时刻已经到来很久了,而许过愿的人,终究是要来还愿的。

    “玫瑰之下”的英文是under

    the rose,它是秘密和沉默的意思,起源于古罗马的神话故事和欧洲的社会风尚。

    罗马神话中的小爱神丘比特,是战神玛斯和爱与美之神维纳斯所生的儿子。传说维纳斯是从大海的泡沫里生出来的,以美丽著称,从宙斯到奥林匹帕斯的诸神都为其美貌所倾倒。有关她的恋爱传说很多,小爱神丘比特为了维护其母的声誉,给沉默之神哈伯克拉底送了一束玫瑰花,请他守口如瓶,不要把维纳斯的风流韵事传播出去。哈伯克拉底受了玫瑰花后就缄默不语了。

    古罗马人对维纳斯非常尊崇,将其奉为掌管人类的爱情、婚姻、生育的爱与美之神。由于上述神话传说,古罗马人把玫瑰花当作沉默或严守秘密的象征,并在日常生活中相尚成风。人们去串门做客,当看到主人家的桌子上方画有玫瑰,客人就了解在这桌上所谈的一切行为均不应外传,于是在语言中就产生了“玫瑰之下”这样的俗语。

    当时学到这个典故,我觉得很有意思。我的公众号应该与众不同,应该具有神秘感,所以当时就决定起名“玫瑰之下”。而我的笔名安达罗丝则完全是英文underose的音译,与玫瑰之下是同样的意思。这个笔名意味着我是一个神秘的人,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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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许下的愿望已然达成,前方还有新的愿望在等待我去实现。我在这里郑重许下新的愿望:公众号粉丝数破千之后,我会写一篇文章分享自己公众号写作的酸甜苦辣。

    当然,破千没有破百那样容易,所以一些早该做但是没有做的事情,逐渐逐渐就要做起来了。比如公众号的定位,排版,运营,很多很多。

    经过认真思索,今后,公众号的定位将专注于学习和成长方面。现在是一个终身学习的社会,无论何时何地,也无论我们年龄有多大,学习这件事永远不应该被忽视,也没有已经晚了的说法。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段对话。有人问一位著名的老师说,我已经四十多岁了,现在学英语还来得及吗?老师答曰:如果我说已经晚了,你就不学了吗?

    是啊,如果已经晚了,你难道就不学了吗?不学,只会越来越晚。Itis never too late to learn!

    学习,是我们每个人终身都无法回避的话题。

    其次,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成长。成长不仅是生理上的,还有心理上的,情感上的和思想上的。

    失败是我们宝贵的成长经验,成功也是。我们现在做的任何一件看不见的小事,也许都会对未来产生重要的影响。我们从亲情,友情和爱情中成长,从读书和旅行中成长,从减肥瘦身自我管理上成长,从努力奋斗追求梦想的过程中成长……

    成长,使我们变成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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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用了五年的时间才让自己的文章变成铅字,我不介意再花同样甚至更长的时间来实现我的新媒体梦想。人们往往很容易高估一年的时间内可以做到的事情,而低估十年的时间内可以做到的事情。我拿起了我的纸和笔,从此一生与之为伴,再也不会放下。

    因为写作,是我对这个世界最好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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