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我太喜欢你,喜欢你喜欢到了骨子里。”
【小药师的日记】系列
我是冰泉谷的一名小药师,在谷中种植着许多药草,也救助过许多前来问诊的人,我的师父是一代名医。
今天下午,我在收拾房间,突然听到外边有人在大吵大嚷地喊:“小猪小猪!出来出来,有点事情,快点!”
我脸一黑。
一听就知道是金帅这家伙又来了。
本姑娘姓朱名滴,师姐他们都叫我阿滴或者唤全名的,只有金帅那个臭不要脸的管我叫小朱。
无语。
金帅也是我一师兄,原本是和洛师姊一同做事的,可惜学艺不精,师父总嫌弃他没有一点悬壶济世的样子,后来就被贬到外面种菜去了,他自己却还乐得逍遥自在。
话说金帅这人吧,白顶着这么个酷拽拽的名字,实际上他本人既不多金又不怎么帅。我没记错的话,“金帅”好像还是一种黄皮苹果的名字。真不知道他爹妈给他起名时候是怎么想的。
金帅说“有点事情”,那准定不是什么好事。
就像上次。金帅笑嘻嘻地提着个挺精致的盒子过来,说来给我送点东西。
打开来一看,只见是一盒小点心,几块桂花糕、龙须酥、糯米团子、南瓜饼饼摆放得整整齐齐。
“嗯?金师兄这番好意,最近可是捡到钱了还是撞了什么好事?”
金帅嘿嘿一笑。“没啥,就有点小事想麻烦你。我见你种的那些向日葵长得好看,可不可以借我三棵?”
我比较喜欢花,在谷地里养殖药草之余,见了喜欢的花朵也会弄来种种。上次去城里买了一包向日葵种子,撒到地里长出了二十来株,现在已经开花了,不光是那黄灿灿的花朵好看,待瓜子养熟了还可以拿来磕,我很喜欢。
三棵向日葵换一盒点心,想来还是蛮划算的。不过我又总担心金帅这人说话带坑,琢磨了琢磨,问:“你怎么个借法?”
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是个人都知道。
“就是挪几棵到我那边菜地里养养嘛。我知道你喜欢吃葵花籽,可我不吃的,若是结了种我再给你送来可好?”
“哦。送回来倒不必了,三棵也结不出来多少瓜子,不用费你再多跑一趟了。”
“嗯。那就……谢谢姐姐啦?”金帅又晃了晃手中的盒子。
“嗯……哦。”金帅把盒子递了过来,我也便顺手接了。
“嗯呐,那姐姐这边先忙,就不麻烦姐姐啦,我自己去搬向日葵了哈。”
“噢。”我说。
金帅这人分明是我们几个里年纪最大的,可就喜欢哥哥姐姐地乱叫。臭不要脸。莫得办法。
可第二天我再去花田的时候就震惊了。我那二十几株向日葵竟然被挖去了大半,只剩下几棵孤零零地立在那里。
再跑去金帅的菜地,呵!那些向日葵正悉数栽在菜园的各个角落里,招了虫子。
原来是金帅种的菜生了虫,他自己懒得去买除虫药剂,而这种虫子又喜欢葵花的味道,他便把我种的向日葵挖去当饵了。
呵!有种自己养的儿子喂了狗的感觉。我气不打一处来,去找金帅算账。
金帅:“哎呦喂,今天可是个好日子,不知是哪阵风把小猪给吹来了呀?”
我:“你说哪阵风嗯?”
金帅:“我哪知道什么风能把你给吹动?”
我(抄起扫帚):“……信不信我打死你……”
“哎别别别,姐姐我错了,咱有话好好说行不?姐姐这是怎么啦?”
“还问我怎么了?说好的三棵呢?”
“咱,姐姐,那啥,三、六、九不都是约数,表示‘多’的意思嘛。”
我:“……”
信你个鬼噢!
当天的谈判结果,金帅说要再给我买五盒点心。不过至于他什么时候能实际兑现我就不知道了。
这不,今天傍晚,金帅又上门来了,说有点小事情。
我:“点心呢??”
金帅:“不是,那啥,今天真有点小事情……师父安排的!快出来出来。”
“噢。”
我出门。金帅递过来一张纸。我打开一看,是洛师姊写的药方。
“师父和你伊华姐刚看了个病号,他们还忙,叫你照着去拿点药。”
“哦。”
是些治疗烫伤的药材。我照单配了几副,拿去诊室。
金帅招呼我进屋。屋里坐着一男一女,男的大约二十岁左右,身段修长,穿着圆领锦袍,一脸书生气,似是个富家公子秀才,又像是个年轻的小官人。女子穿的是一身粗衣,带着个斗笠,檐下又垂着白纱,看不清面容,那男子管她叫小凤。
“小凤姑娘,你的药到了。”金帅说。“让我师妹帮你涂上吧。”
那公子帮她摘下了斗笠,露出脸来。我刚看到时吓了一跳。那女子左半边脸颊还颇有几分清秀,右半边脸上却爬着巴掌大小的一大块红褐色疤痕,从眉毛到耳朵、颧骨、下颚,蜿蜿蜒蜒,凹凸不平,鬓角的头发也缺失了一块,模样很是骇人。
这只眼睛还能保住大概已经很幸运了。我边擦药边想。
疤痕中部的皮肤有些许清理过的痕迹,该是洛师姐查看症状时处理的。
那块红褐色皮肤多已变硬,这可不是什么能恢复的好迹象。“你这块伤多长时间了?”我问。
“……半年多了。”她说。
我不说话了。这伤痕前期大概未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现在治疗恐怕也难以消掉多少了。
她见我脸色不好,也垂下眼来,不做声了。
想来师姐也和他们说过这情况了。
我擦好了药,叫他们两人在这稍坐片刻,待药膏干了再走。然后就跟金帅一起去里间整理东西了。
门口传来两人断断续续的谈话声。
“这份生日礼物好像不是很尽如人意……”那个男子说。
“不过我这里还有一份礼物……一个故事……现在正好有时间,小凤,我讲给你听可好?”
这边,金帅把食指竖到嘴边,朝我做了个安静的手势。
我:“嗯?人家病号两人聊天你也要跟着偷听一下的吗你个臭不要脸……”
金帅小声:“你别说话,这个故事好像有点有意思……”
话说多年以前,河口小镇住着一个男孩子,名叫徐瑞云。瑞云是徐家的长子,从小就被父亲送到镇上的学堂里读书。
小镇的西边有条街坊,巷间商铺错落,每日人来人往,叫卖声不绝于耳,好一片繁华热闹。
这便是小瑞云最喜欢的一条街。每日放学回家,他总要绕到这街上来走一走,拿几个铜钱买点吃的东西,填填肚子。
他在这街上走了几年,街巷里的那些小吃店,他都是一家家品尝过的。
而他最喜欢的一家,就属第二巷口处廖家开的“珍香面点铺”了。
小巧的汤包皮薄汁多,葱油酥饼香软松脆,奶香馒头甜而不腻,炒粉炒面酱香四溢,水晶圆子甜糯绵绵……更有各式汤水小菜,分分钟馋哭隔壁家小孩。
这家店的存在,给瑞云的放学时分添加了一抹别样的期待。
瑞云最喜欢吃的还是他们家的大包子,野菜馅的鲜美,肉馅的香软,抱一个边走边吃,手和肚子就都暖了。
瑞云常来光顾这家店,很快就跟店主人一家混了个脸熟。
廖老板家里有两个女儿,老大红珍,老二红香。他家的铺子名叫“珍香”,便是借这两个女儿的名字取的。
廖家两个女儿年纪差了好几岁,大女儿红珍出嫁又早,不常在家。二女儿红香却与瑞云年龄相仿,时不时在店里帮廖老板和廖夫人搭手干活。
红香每天都能在家吃到这么美味的饭菜啊!瑞云每次看到她都好不羡慕。
可红香也并不是天天都在店面帮忙的,有时只有廖老板或廖夫人在,有时红香会和他们一起,也有极少时候,红香会单独在店面售卖。
不知从什么时候,红香的出现竟成为了一种比她家小吃更令瑞云期待的存在——如果看到她在店面,瑞云就会像中奖了一般开心;如果是她单独留在店面,那便是中了大奖了。
好像挺无聊的一件事。
但不知怎么的,如果看不到红香,瑞云就会觉得手里的包子不如以前好吃了。
真奇怪。
瑞云有时也会和街坊邻居家的孩子们一起玩耍,捉迷藏、搭小房子之类的,大孩带着小孩玩。偶尔红香也在的时候,他能跟她搭上几句话。不过瑞云性格内敛,红香素来也比较安静,两人便也没有多少交集。
一日放学回家,天下起了小雨。瑞云撑了油纸伞,走到巷口,看见红香正自己蹲在老桃树下挖土。
“红香,下雨啦,回家吧。你在做什么呢?”瑞云走过去,看见红香身旁还摆着两个坛子。
“哦,”她抬起头,“这是我家里做的桃花酿,爹爹叫我埋到这边树底下。你先回去吧,我一会就挖好了。”
瑞云撑着伞过来帮忙。红香拿着铲子,他没有,就一手举着伞,一手拿着石头木棒之类的东西挖土。两人忙活了一通,终于把酒埋了进去,又找了块石板盖在上面。
“我送你回去吧。”
那年桃花微雨,一把油纸伞,两双明眸似水。
瑞云倒是很想牵一牵红香的手,只是自己挖土挖得手脏,心里不好意思,怕弄脏了人家姑娘。就这么默默地走了一路。
后来回想,也真是蛮美好的一路。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去,一晃几年。瑞云入京赶考,落榜了,很难过。
他父亲托关系找了人,在江都给瑞云联系了一位小有名气的老师。瑞云便要外出离家求学了。
江都路远,瑞云不能时常回家。临走之前,瑞云拿了个翡翠玉镯,又跑到红香家的铺子去。
红香恰好自己在店里。这可真是中了大奖了。
红香看到瑞云,说:“咦,徐小公子,今天来的时辰好像跟往日不太一样?”
瑞云:“红香,我,我今天是来想跟你说……”
瑞云:“我……”
我喜欢你,喜欢你好久了,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想天天吃你家的小吃。可我要去远方求学了,我会想你。若我能够金榜题名,可不可以回来娶你?
红香:“嗯?”
瑞云的心狂跳不止:“我,我要走了……”
瑞云:“你……”
你知道吗,你在我心里是最好的女孩。你喜欢我吗?你也是喜欢我的,对吗?你愿不愿意等我?答应我,等我回来好吗?
红香看着他笑了一下。
瑞云脸红到了耳朵根:“你……们家的包子真好吃……”
瑞云把那玉镯塞到红香手里,一溜烟地跑了。
瑞云这一去,便又是数年。
入试,三年一次。
这第二次,瑞云很不幸地又落榜了。
正赶上河口镇所在地区收成不好,徐家也没有多余的闲钱寄给他,瑞云没有路费了,只得继续留在江都学习。
江都很大,也不乏有许多漂亮的女孩子。瑞云倒也不是从未心动过,只是所谓朝思梦寐,每每和姑娘相处,夜里梦到的,却不知怎的都变成了红香。
可能是我太喜欢你,喜欢你喜欢到了骨子里。眼下虽然不能相见,心里却甩不掉了。
所谓十年磨一剑,又三年,瑞云终于学得融会贯通,一举高中。
瑞云回家,徐家上下欢天喜地,摆了一道流水宴席。
只是,席间却未见到廖家人。
瑞云便去了往日的西街。
小镇里的街坊自然无法与江城相比,走惯了豪宅大院间宽阔的街道,小时候心目中的这方繁华盛地,竟显得有几分破落。
瑞云熟悉地拐进西街第二巷口。然而伫立在眼前的,却是一家布店。
门口,一个穿着月白淡花长襦裙的女孩朝他打招呼。
“客,咱家新染了好多匹布,都是上好的料子,您瞧瞧我这件。天气转凉啦,客不妨进来选选,拿去做新衣咯?”
瑞云问她:“你可知道先前在此处开面点铺的廖氏父女去哪里了吗?”
“咦?”那女孩扑闪着大眼睛,“先前这里分明是王婆婆的瓜果店耶?”
一瞬间的恍惚。今夕何夕,此地何地?
瑞云又问了些人家,只道廖氏家中变故搬走了,却也不知去了何处。
你说这些日子,不都是一天天平平凡凡地过去的吗,为什么忽有一日,故人就散了?
我回来得,是不是有些太晚?
听人言,梦里遇见的人,梦醒当去见上一面。可这偌大的天地,我该去哪里你?
瑞云走到巷子尽头。那株老桃树还伫立在那里,不过原先的土路已经铺上青石板了。瑞云把树根下的土拨开,拨了好久,终于找到了当年她跟红香一同盖在地洞上方的板子。那板子的一端已经压在路基下,他费了好多力气才把那块石板抽出来。
淡淡的酒香溢出,瑞云拂去掉落下的松散泥土,两坛美酒依稀如故。
只是,还有一抹翠绿映入眼眸。
那是一只莹润的玉镯。
瑞云把它捡起,小心地抹掉上面沾着的泥土和灰尘。
可那内壁上却有几点黑色抹不去。
瑞云拿起来细看,原来是几个蚂蚁般细小的字:“瑞云 赠 红香”。
后来,瑞云留在江都做了个小官,也有了自己的一方宅府,白天处理公务,晚上继续读书,日子过得也没见有太大波澜。
直到有次,瑞云去外地办事,回城时经过一家路边的小驿站,进去歇脚,点了些小食。在那里,他突然找回了一种久违的美味……
一种,直击灵魂的感觉。
那家驿站里有一个做饭的姑娘,名叫小凤。她脸上有一大块骇人的长疤,整天用头发挡着半边脸颊,不愿见人。
但他知道她是谁。
此后,瑞云每每有空便去那驿站走走,买点吃的。就像……小时候放学回家那样。
“今天是你生日,我说想给你个礼物。这个日子不是我从驿站掌柜口中问出的,是我,从小便记得的。”
“我知道你是因为这般模样不想让我认出来,可我不会嫌弃你的。都怪我离开太久,却连一封信都不曾写过,把你弄丢了。我本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但感谢命运,让我找到了你。”
“能再次遇见你可真好。不管你是胖了,瘦了,老了,还是丑了,只要是你就好,红香。”
“这一次,我再也不想失去你了。”
他一只手轻柔地从怀里掏出一只玉镯。
“以前是我太害羞……想说的话说不出口。你再给个机会,这只玉镯,让我今天重新送你一次可好?”
红香早已热泪盈眶。
这边,金帅还在那偷听得津津有味。我觉得我听得有点脸红,戳戳他:“这表白现场吗,咱们要不要撤离一下??”
金帅:“人家都讲那么多快结束了你才发现的吗……”
我扶额……
那边,徐瑞云继续:“红香,我喜欢你,从小就喜欢的,一直都想跟你在一起。”
“跟我回江都好吗?以你廖家的手艺,在江都能撑起一整座茶楼,不用再在驿站给别人打工了。我也想天天都能吃到你做的饭。我给你买最漂亮的假发,买最好的脂粉给你涂。面具也可以,如果你喜欢。江都都有的。半张假面半面妆,你也可以成为最美的老板娘。”
“总之,我就是想跟你在一起,也想让你变得更好。红香,你愿意嫁给我吗?”
红香抹掉泪花,点了点头。
瑞云牵着她的手,将那玉镯戴上了她的手腕。
两人相拥。
金帅听完了,笑眯眯的,伸了个懒腰。“嗯~不错不错~”
我:“额,原来师兄你这么喜欢吃狗粮的嘛?”
金帅:“学着点呢,说不定以后撩喜欢的妹子就能用到了!”
“噫……”
金帅:“喏。我喜欢你,从小就喜欢的。”
我后背一阵发毛:“喂喂打住!练习也不要朝着我好伐?我小时候可不认识你你个臭不要脸的……”
突然觉得自己声音好像有点大,我怕被他们发现,歪头向门外瞅去。
还好,那两人还沉浸在二人世界中。
红香:“我也好久没回镇上看过了,那两坛酒,我们再去把它们挖出来可好?”
瑞云:“当然好。”
说罢便要起身。
金帅喊道:“走的时候记得带好药噢!”
“好的!”两人一齐答道。
夕阳下,一对璧人。
晚风吹过发梢,阳光把他们的影子映得修长,温柔。
如此,有故地可重游,有旧梦可重温,有故人可携手。
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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