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短篇|红香

作者: 林一盈 | 来源:发表于2019-10-08 22:25 被阅读0次

    “可能我太喜欢你,喜欢你喜欢到了骨子里。”

    【小药师的日记】系列
    我是冰泉谷的一名小药师,在谷中种植着许多药草,也救助过许多前来问诊的人,我的师父是一代名医。

    今天下午,我在收拾房间,突然听到外边有人在大吵大嚷地喊:“小猪小猪!出来出来,有点事情,快点!”

    我脸一黑。

    一听就知道是金帅这家伙又来了。

    本姑娘姓朱名滴,师姐他们都叫我阿滴或者唤全名的,只有金帅那个臭不要脸的管我叫小朱。

    无语。

    金帅也是我一师兄,原本是和洛师姊一同做事的,可惜学艺不精,师父总嫌弃他没有一点悬壶济世的样子,后来就被贬到外面种菜去了,他自己却还乐得逍遥自在。

    话说金帅这人吧,白顶着这么个酷拽拽的名字,实际上他本人既不多金又不怎么帅。我没记错的话,“金帅”好像还是一种黄皮苹果的名字。真不知道他爹妈给他起名时候是怎么想的。

    金帅说“有点事情”,那准定不是什么好事。

    就像上次。金帅笑嘻嘻地提着个挺精致的盒子过来,说来给我送点东西。

    打开来一看,只见是一盒小点心,几块桂花糕、龙须酥、糯米团子、南瓜饼饼摆放得整整齐齐。

    “嗯?金师兄这番好意,最近可是捡到钱了还是撞了什么好事?”

    金帅嘿嘿一笑。“没啥,就有点小事想麻烦你。我见你种的那些向日葵长得好看,可不可以借我三棵?”

    我比较喜欢花,在谷地里养殖药草之余,见了喜欢的花朵也会弄来种种。上次去城里买了一包向日葵种子,撒到地里长出了二十来株,现在已经开花了,不光是那黄灿灿的花朵好看,待瓜子养熟了还可以拿来磕,我很喜欢。

    三棵向日葵换一盒点心,想来还是蛮划算的。不过我又总担心金帅这人说话带坑,琢磨了琢磨,问:“你怎么个借法?”

    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是个人都知道。

    “就是挪几棵到我那边菜地里养养嘛。我知道你喜欢吃葵花籽,可我不吃的,若是结了种我再给你送来可好?”

    “哦。送回来倒不必了,三棵也结不出来多少瓜子,不用费你再多跑一趟了。”

    “嗯。那就……谢谢姐姐啦?”金帅又晃了晃手中的盒子。

    “嗯……哦。”金帅把盒子递了过来,我也便顺手接了。

    “嗯呐,那姐姐这边先忙,就不麻烦姐姐啦,我自己去搬向日葵了哈。”

    “噢。”我说。

    金帅这人分明是我们几个里年纪最大的,可就喜欢哥哥姐姐地乱叫。臭不要脸。莫得办法。

    可第二天我再去花田的时候就震惊了。我那二十几株向日葵竟然被挖去了大半,只剩下几棵孤零零地立在那里。

    再跑去金帅的菜地,呵!那些向日葵正悉数栽在菜园的各个角落里,招了虫子。

    原来是金帅种的菜生了虫,他自己懒得去买除虫药剂,而这种虫子又喜欢葵花的味道,他便把我种的向日葵挖去当饵了。

    呵!有种自己养的儿子喂了狗的感觉。我气不打一处来,去找金帅算账。

    金帅:“哎呦喂,今天可是个好日子,不知是哪阵风把小猪给吹来了呀?”

    我:“你说哪阵风嗯?”

    金帅:“我哪知道什么风能把你给吹动?”

    我(抄起扫帚):“……信不信我打死你……”

    “哎别别别,姐姐我错了,咱有话好好说行不?姐姐这是怎么啦?”

    “还问我怎么了?说好的三棵呢?”

    “咱,姐姐,那啥,三、六、九不都是约数,表示‘多’的意思嘛。”

    我:“……”

    信你个鬼噢!

    当天的谈判结果,金帅说要再给我买五盒点心。不过至于他什么时候能实际兑现我就不知道了。

    这不,今天傍晚,金帅又上门来了,说有点小事情。

    我:“点心呢??”

    金帅:“不是,那啥,今天真有点小事情……师父安排的!快出来出来。”

    “噢。”

    我出门。金帅递过来一张纸。我打开一看,是洛师姊写的药方。

    “师父和你伊华姐刚看了个病号,他们还忙,叫你照着去拿点药。”

    “哦。”

    是些治疗烫伤的药材。我照单配了几副,拿去诊室。

    金帅招呼我进屋。屋里坐着一男一女,男的大约二十岁左右,身段修长,穿着圆领锦袍,一脸书生气,似是个富家公子秀才,又像是个年轻的小官人。女子穿的是一身粗衣,带着个斗笠,檐下又垂着白纱,看不清面容,那男子管她叫小凤。

    “小凤姑娘,你的药到了。”金帅说。“让我师妹帮你涂上吧。”

    那公子帮她摘下了斗笠,露出脸来。我刚看到时吓了一跳。那女子左半边脸颊还颇有几分清秀,右半边脸上却爬着巴掌大小的一大块红褐色疤痕,从眉毛到耳朵、颧骨、下颚,蜿蜿蜒蜒,凹凸不平,鬓角的头发也缺失了一块,模样很是骇人。

    这只眼睛还能保住大概已经很幸运了。我边擦药边想。

    疤痕中部的皮肤有些许清理过的痕迹,该是洛师姐查看症状时处理的。

    那块红褐色皮肤多已变硬,这可不是什么能恢复的好迹象。“你这块伤多长时间了?”我问。

    “……半年多了。”她说。

    我不说话了。这伤痕前期大概未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现在治疗恐怕也难以消掉多少了。

    她见我脸色不好,也垂下眼来,不做声了。

    想来师姐也和他们说过这情况了。

    我擦好了药,叫他们两人在这稍坐片刻,待药膏干了再走。然后就跟金帅一起去里间整理东西了。

    门口传来两人断断续续的谈话声。

    “这份生日礼物好像不是很尽如人意……”那个男子说。

    “不过我这里还有一份礼物……一个故事……现在正好有时间,小凤,我讲给你听可好?”

    这边,金帅把食指竖到嘴边,朝我做了个安静的手势。

    我:“嗯?人家病号两人聊天你也要跟着偷听一下的吗你个臭不要脸……”

    金帅小声:“你别说话,这个故事好像有点有意思……”

    话说多年以前,河口小镇住着一个男孩子,名叫徐瑞云。瑞云是徐家的长子,从小就被父亲送到镇上的学堂里读书。

    小镇的西边有条街坊,巷间商铺错落,每日人来人往,叫卖声不绝于耳,好一片繁华热闹。

    这便是小瑞云最喜欢的一条街。每日放学回家,他总要绕到这街上来走一走,拿几个铜钱买点吃的东西,填填肚子。

    他在这街上走了几年,街巷里的那些小吃店,他都是一家家品尝过的。

    而他最喜欢的一家,就属第二巷口处廖家开的“珍香面点铺”了。

    小巧的汤包皮薄汁多,葱油酥饼香软松脆,奶香馒头甜而不腻,炒粉炒面酱香四溢,水晶圆子甜糯绵绵……更有各式汤水小菜,分分钟馋哭隔壁家小孩。

    这家店的存在,给瑞云的放学时分添加了一抹别样的期待。

    瑞云最喜欢吃的还是他们家的大包子,野菜馅的鲜美,肉馅的香软,抱一个边走边吃,手和肚子就都暖了。

    瑞云常来光顾这家店,很快就跟店主人一家混了个脸熟。

    廖老板家里有两个女儿,老大红珍,老二红香。他家的铺子名叫“珍香”,便是借这两个女儿的名字取的。

    廖家两个女儿年纪差了好几岁,大女儿红珍出嫁又早,不常在家。二女儿红香却与瑞云年龄相仿,时不时在店里帮廖老板和廖夫人搭手干活。

    红香每天都能在家吃到这么美味的饭菜啊!瑞云每次看到她都好不羡慕。

    可红香也并不是天天都在店面帮忙的,有时只有廖老板或廖夫人在,有时红香会和他们一起,也有极少时候,红香会单独在店面售卖。

    不知从什么时候,红香的出现竟成为了一种比她家小吃更令瑞云期待的存在——如果看到她在店面,瑞云就会像中奖了一般开心;如果是她单独留在店面,那便是中了大奖了。

    好像挺无聊的一件事。

    但不知怎么的,如果看不到红香,瑞云就会觉得手里的包子不如以前好吃了。

    真奇怪。

    瑞云有时也会和街坊邻居家的孩子们一起玩耍,捉迷藏、搭小房子之类的,大孩带着小孩玩。偶尔红香也在的时候,他能跟她搭上几句话。不过瑞云性格内敛,红香素来也比较安静,两人便也没有多少交集。

    一日放学回家,天下起了小雨。瑞云撑了油纸伞,走到巷口,看见红香正自己蹲在老桃树下挖土。

    “红香,下雨啦,回家吧。你在做什么呢?”瑞云走过去,看见红香身旁还摆着两个坛子。

    “哦,”她抬起头,“这是我家里做的桃花酿,爹爹叫我埋到这边树底下。你先回去吧,我一会就挖好了。”

    瑞云撑着伞过来帮忙。红香拿着铲子,他没有,就一手举着伞,一手拿着石头木棒之类的东西挖土。两人忙活了一通,终于把酒埋了进去,又找了块石板盖在上面。

    “我送你回去吧。”

    那年桃花微雨,一把油纸伞,两双明眸似水。

    瑞云倒是很想牵一牵红香的手,只是自己挖土挖得手脏,心里不好意思,怕弄脏了人家姑娘。就这么默默地走了一路。

    后来回想,也真是蛮美好的一路。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去,一晃几年。瑞云入京赶考,落榜了,很难过。

    他父亲托关系找了人,在江都给瑞云联系了一位小有名气的老师。瑞云便要外出离家求学了。

    江都路远,瑞云不能时常回家。临走之前,瑞云拿了个翡翠玉镯,又跑到红香家的铺子去。

    红香恰好自己在店里。这可真是中了大奖了。

    红香看到瑞云,说:“咦,徐小公子,今天来的时辰好像跟往日不太一样?”

    瑞云:“红香,我,我今天是来想跟你说……”

    瑞云:“我……”

    我喜欢你,喜欢你好久了,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想天天吃你家的小吃。可我要去远方求学了,我会想你。若我能够金榜题名,可不可以回来娶你?

    红香:“嗯?”

    瑞云的心狂跳不止:“我,我要走了……”

    瑞云:“你……”

    你知道吗,你在我心里是最好的女孩。你喜欢我吗?你也是喜欢我的,对吗?你愿不愿意等我?答应我,等我回来好吗?

    红香看着他笑了一下。

    瑞云脸红到了耳朵根:“你……们家的包子真好吃……”

    瑞云把那玉镯塞到红香手里,一溜烟地跑了。

    瑞云这一去,便又是数年。

    入试,三年一次。

    这第二次,瑞云很不幸地又落榜了。

    正赶上河口镇所在地区收成不好,徐家也没有多余的闲钱寄给他,瑞云没有路费了,只得继续留在江都学习。

    江都很大,也不乏有许多漂亮的女孩子。瑞云倒也不是从未心动过,只是所谓朝思梦寐,每每和姑娘相处,夜里梦到的,却不知怎的都变成了红香。

    可能是我太喜欢你,喜欢你喜欢到了骨子里。眼下虽然不能相见,心里却甩不掉了。

    所谓十年磨一剑,又三年,瑞云终于学得融会贯通,一举高中。

    瑞云回家,徐家上下欢天喜地,摆了一道流水宴席。

    只是,席间却未见到廖家人。

    瑞云便去了往日的西街。

    小镇里的街坊自然无法与江城相比,走惯了豪宅大院间宽阔的街道,小时候心目中的这方繁华盛地,竟显得有几分破落。

    瑞云熟悉地拐进西街第二巷口。然而伫立在眼前的,却是一家布店。

    门口,一个穿着月白淡花长襦裙的女孩朝他打招呼。

    “客,咱家新染了好多匹布,都是上好的料子,您瞧瞧我这件。天气转凉啦,客不妨进来选选,拿去做新衣咯?”

    瑞云问她:“你可知道先前在此处开面点铺的廖氏父女去哪里了吗?”

    “咦?”那女孩扑闪着大眼睛,“先前这里分明是王婆婆的瓜果店耶?”

    一瞬间的恍惚。今夕何夕,此地何地?

    瑞云又问了些人家,只道廖氏家中变故搬走了,却也不知去了何处。

    你说这些日子,不都是一天天平平凡凡地过去的吗,为什么忽有一日,故人就散了?

    我回来得,是不是有些太晚?

    听人言,梦里遇见的人,梦醒当去见上一面。可这偌大的天地,我该去哪里你?

    瑞云走到巷子尽头。那株老桃树还伫立在那里,不过原先的土路已经铺上青石板了。瑞云把树根下的土拨开,拨了好久,终于找到了当年她跟红香一同盖在地洞上方的板子。那板子的一端已经压在路基下,他费了好多力气才把那块石板抽出来。

    淡淡的酒香溢出,瑞云拂去掉落下的松散泥土,两坛美酒依稀如故。

    只是,还有一抹翠绿映入眼眸。

    那是一只莹润的玉镯。

    瑞云把它捡起,小心地抹掉上面沾着的泥土和灰尘。

    可那内壁上却有几点黑色抹不去。

    瑞云拿起来细看,原来是几个蚂蚁般细小的字:“瑞云 赠 红香”。

    后来,瑞云留在江都做了个小官,也有了自己的一方宅府,白天处理公务,晚上继续读书,日子过得也没见有太大波澜。

    直到有次,瑞云去外地办事,回城时经过一家路边的小驿站,进去歇脚,点了些小食。在那里,他突然找回了一种久违的美味……

    一种,直击灵魂的感觉。

    那家驿站里有一个做饭的姑娘,名叫小凤。她脸上有一大块骇人的长疤,整天用头发挡着半边脸颊,不愿见人。

    但他知道她是谁。

    此后,瑞云每每有空便去那驿站走走,买点吃的。就像……小时候放学回家那样。

    “今天是你生日,我说想给你个礼物。这个日子不是我从驿站掌柜口中问出的,是我,从小便记得的。”

    “我知道你是因为这般模样不想让我认出来,可我不会嫌弃你的。都怪我离开太久,却连一封信都不曾写过,把你弄丢了。我本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但感谢命运,让我找到了你。”

    “能再次遇见你可真好。不管你是胖了,瘦了,老了,还是丑了,只要是你就好,红香。”

    “这一次,我再也不想失去你了。”

    他一只手轻柔地从怀里掏出一只玉镯。

    “以前是我太害羞……想说的话说不出口。你再给个机会,这只玉镯,让我今天重新送你一次可好?”

    红香早已热泪盈眶。

    这边,金帅还在那偷听得津津有味。我觉得我听得有点脸红,戳戳他:“这表白现场吗,咱们要不要撤离一下??”

    金帅:“人家都讲那么多快结束了你才发现的吗……”

    我扶额……

    那边,徐瑞云继续:“红香,我喜欢你,从小就喜欢的,一直都想跟你在一起。”

    “跟我回江都好吗?以你廖家的手艺,在江都能撑起一整座茶楼,不用再在驿站给别人打工了。我也想天天都能吃到你做的饭。我给你买最漂亮的假发,买最好的脂粉给你涂。面具也可以,如果你喜欢。江都都有的。半张假面半面妆,你也可以成为最美的老板娘。”

    “总之,我就是想跟你在一起,也想让你变得更好。红香,你愿意嫁给我吗?”

    红香抹掉泪花,点了点头。

    瑞云牵着她的手,将那玉镯戴上了她的手腕。

    两人相拥。

    金帅听完了,笑眯眯的,伸了个懒腰。“嗯~不错不错~”

    我:“额,原来师兄你这么喜欢吃狗粮的嘛?”

    金帅:“学着点呢,说不定以后撩喜欢的妹子就能用到了!”

    “噫……”

    金帅:“喏。我喜欢你,从小就喜欢的。”

    我后背一阵发毛:“喂喂打住!练习也不要朝着我好伐?我小时候可不认识你你个臭不要脸的……”

    突然觉得自己声音好像有点大,我怕被他们发现,歪头向门外瞅去。

    还好,那两人还沉浸在二人世界中。

    红香:“我也好久没回镇上看过了,那两坛酒,我们再去把它们挖出来可好?”

    瑞云:“当然好。”

    说罢便要起身。

    金帅喊道:“走的时候记得带好药噢!”

    “好的!”两人一齐答道。

    夕阳下,一对璧人。

    晚风吹过发梢,阳光把他们的影子映得修长,温柔。

    如此,有故地可重游,有旧梦可重温,有故人可携手。

    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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