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爱他

作者: 字成 | 来源:发表于2022-09-03 10:03 被阅读0次

  “只要判定他喜欢男人,就可以给他定罪了。”胖子端着茶杯总结道。

  “前些日子我们一个线人偶然路过一个乡镇的小学时,发现里面授课的老师与咱们正在追捕的蚩尤特征极为相似,拍下照放在数据库里比对,竟有多点重合特征,现在只待最后一项重要证据便可落实了”。

  “可是,判定罪名和喜欢男人有什么关系?”身材相对瘦削的瘦子问。

  “因为蚩尤也喜欢男人。”胖子轻哼一声,言语间皆透露着不屑。

  “之前我们的一个线人在一次跟踪时,”胖子解释道,“偶然找到机会入侵了其手机,结果发现了蚩尤的这一隐藏多年的秘密。”

  “从哪里找到的呢,是一个视频还是谁拍的照片……”

  “一首诗。”

  “一首诗?”

  “不错”,胖子欣然笑笑,“当时情况极其危险,线人前脚刚发现这首诗,就听到蚩尤的脚步声从门后传来了,虽然险些暴露,但好在最后在他进门的一瞬间佯装酒店服务人员逃走了。”

  “可仅仅一首诗也不能……”

  “一首能够断定是他写的诗。”胖子强调了一遍。吹了吹杯沿冒出的热气,胖子接着说道:“‘我欲把身与君赴,奈何不是摩梭人’。这首诗的署名是他,笔迹也是他,且刚好夹在两篇日记之间,两篇完全可以断定是他写的日记。还有什么理由说不是他写的诗呢?”

  谈话陷入短暂的沉默。

  “你刚才说署名是他,所以他署的名字是……蚩尤?”瘦子想起什么似的问。

  “不错。顺便再多告诉你一个理由——那个摩梭……摩梭我特意查了一下,无他,中国少数民族的一个分支,现存的最后一个母系社会,呵呵,女儿国的意思。”

  两人的对话又一次陷入了沉默,期间瘦子望着窗外鸣叫的小鸟,胖子则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喝着茶。少顷,瘦子突然想到了什么,他侧身转向胖子:“你刚才说你的那个线人,走之前遇到他了?”

  “不错,这个线人呐,做事没轻没重,”胖子皱着他那粗黑眉头说道,“看到嫌疑人第一时间想的不是隐蔽自己而是冒着危险去记住嫌疑人的面部特征,不过正因如此,我们才得以掌握可以确定他罪名的第二个证据——

  线人临出门前往他脸上瞄了一眼,发现其嘴角的右侧有一道轻浅的伤疤,而这,也与那位乡村教师的面部特征相符。”胖子摇动着茶杯里的茶叶,欣慰的笑了笑,毕竟是折磨了自己半年的敌人,终于有了决定性线索着实值得庆贺。

  “只看到了嘴角伤疤……不是和他擦肩而过了吗?怎么只记住了这些?”

  “蚩尤的反侦察能力极强,觉察屋内有人,立刻把帽子带上,双手插兜深低下头才走了进来,就连嘴角的伤疤也是咱们的线人冒着被识破的风险刻意弯腰寻视才看到的。”

  “唇角右侧都有轻微疤痕的确很巧,”瘦子紧皱着眉毛,“不过恐怕还是不能作为判定这位乡村教师就是蚩尤的证据吧?”

  “不错”,胖子坦然承认,“可突然捐掉大笔财产呢?经调查,这位乡村教师在两个月前还是某家上市公司的老板,不知道抽了什么风,突然就捐掉了大部分财产,然后在某个乡村置办了一套房子做起了乡村教师,而两个月前,刚好就是蚩尤洗手不干的时间。”胖子放下茶杯,杯底与杯座撞到一起发出叮当一声。“凭空捐掉大半财产,与蚩尤的潇洒作风极其吻合,我知道这不能称作办案证据,包括可以被人模仿出来的言行举止、只有记忆作为记录的相同的面貌特征,乃至是近乎完全吻合的时间。但不可否认,所有的所有的证据,所有的线条都在指向这个乡村教师,这个让你我疯狂追捕半年之久的恶魔!”胖子激动地站起身挥舞着双臂。

  “而现在,”平复下来的胖子又坐回到自己沙发凹陷的地方,他继续说道:“我们只需要确定他喜欢男人这一事实,就能把这个孽贼绳之以法。”

  “可喜欢男人……”瘦子犹豫地问道,“终究也只能算作再一次的缩小范围,又如何能够落实他的犯罪证据呢?”

  “不错,确实不能。”

  瘦子轻轻舒了一口气。

  “但如果——他们喜欢的是同一个人呢?”

  “同一个人!?”

  胖子享受着给同伴带来的震惊。“我们在蚩尤的手机数据里,还发现了一个名字,高志。这个名字,你可曾听过?”

  瘦子微微摇头。

  “他把这个名字放在一个很深很深的地方,深的就好如陌生人一般,不过却偏偏让名字单独出现。巧的是,我们调查了那个叫乡村教师的人,发现他的社交圈里也有一个叫高志的人,而这位神秘的乡村教师,在两个月前,刚好给他发送过消息。”

  瘦子的脸色渐渐变得凝重。

  “更巧的是,不看不知道”,胖子越说越激动,“这个乡村教师给那个叫高志的人发的消息还他妈就是一封情书!只不过,这人的情书用的却是古文言体,好在我们找了文言文方面的专家看了,形式虽为文言文,但内容却是一封情书,这下,确凿无疑了。”

  作为长篇大论的霸气总结,胖子滑稽地拍打了一下桌子,沉闷的声响让瘦子从沉睡的噩梦中惊醒。他轻捋了一下思路,突然捕捉到了刚才话语间的什么。瘦子问道:“他,那老师的手机信息你们弄到了?”

  “当然不是,那老师的防范意识极强,手机里的所有记录删除一空,我们是从他的小情人那边找来的。”胖子猥琐的笑着,眼睛落在窗外一只正艰难爬行的毛毛虫上。

  “高……志,哼,这小子还挺倔,表现的宁死不屈,可惜生了一副狗脑子,他让他那个帮忙翻译的老师出卖了他,估计他打死也想不到我们能通过他手机查到他全部的消息记录往来……”

  “你们抓了高志!?”

  “抓?哪能用抓这个字,不过就是找他问点问题。何况答案已经要出来了,那还会动他一根毫毛呢,呵呵,嗯?”

  轻吐了一口气,瘦子立起身走向屋外。走廊里细细碎碎地传来人们的脚步声,其间自己的也掺杂在里面,不过脚步与脚步的方向恰好相反。

  走出大楼转到一个角落里,四下无人,瘦子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人的电话,电话那头很快接起,他把嘴贴近话筒,低声说道:“你先别说话,先听我说,你现在火速撤离………”

  电话在那头倏的一声挂断了,接电话的人默默站起身,手轻点两下屏幕删掉了刚才的通话记录,然后他漫步走向窗台,深吸一口气,又吐出来,体会着新鲜的山野清风置换掉自己体内的混浊污沼的感受,他低头俯视了一眼十八层楼下的芸芸众生,又轻扬其头眯眼仰视着头顶刺眼的阳光。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把手插在腰间,信步走向了门口。

  门外早已站满了持枪的警察。

     

              (二)

    与君一别,当数年耳,雁过三旬,有数言相告,耻于行文,以古文代之。

  余虽茕茕然一人,然自幼受长者呵叱,每活于禅精竭虑之中,亦或天生至此,故余体内实则另有一人,一体两心,亦即双重人格,其一为女,其一为男,二者同出而异行,神态举止,言行偏好,皆相异也。此深秘之,望君勿相告也。

  先是,受恩于君,感念之深,此恩君未必意之,然时余孤身一人,入世起即自贬自鄙示人以卑,然又怀廉耻之心不愿仰息他人,是故孤零冷落,恰似一人.恰其时君巧然出现,视我为友,待我以亲,以笑貌愈其心,从真情抚其神。因甚感念之。且余观乎,君行事光明隔落,为人克己守信,以高德危行束己,以平近友善待人。萧散常笑,悠悠然如不知其忧,精气盛旺,凛凛然似不知憩止。因甚倾慕之,后甚得相帮,更难移此情他也。

  初未察,然日久渐深,始觉之。由此,行止僵硬,言语嗫喏,可知矣。非怠慢君,恰相反耳。然余非天生孽徒,亦绝恶类,余知其羞亦明其耻矣。余有所爱之物,未遂之志,廉耻之心,余书此文,非求宠信,更无欲念,但遂先前愿耳。先前,亦廖廖数年矣。

  君之高义,世人有目共睹,然现世之人,不以德行定修伟,不以善恶论高低。君之善也,恐为其挫矣。余书此文,一则了却平生愿,二则亦劝勉诸君,切勿因山高路断而疑己,切勿因江深河浊以同污,迷茫之际,困顿之时,当知世间有一人,茕茕独立于身后,朝夕不改,至死不渝。

  以女作身间,相思之日,作古体诗十九首,现代诗六十七首,皆为君作,然诗中人皆一女儿身,恐为君所恶,且此情固不为世人所容,终不敢示君。

  泪而涕之,以血属文,晨起三更,不知其夜,行此置笔,不知所言。

  愿君余生切勿妄自菲薄,余亦洒然耳。

  夙愿既了,昔情已遂,余了却平生愿矣。然终不可为世所容,同性相痴,世人所深恶者,余亦恐为君所耻,反背人愿。故今宵之情今宵断,明日复为萍水人,余生,不复相见。

  

  

  李安,这篇文章可是你所做!法庭前,法官威严的声音响彻整个法院,所有旁听席的人都不禁为之一振。旁听席的右前方角落,坐着高志,头戴一顶帽子。面色平静。往后数三排一个瘦子正凝眸望向他,正是上周给蚩尤打电话的那个瘦子,这是他第二次见到高志。瘦子左边坐着喜欢端茶杯的胖子,不过此刻他并没有端着茶杯,他正在跟旁边的一个女士夸夸其谈,法庭中央围栏里站着今天的主角,乡村教师。旁听席上坐满了人。

  李安,这篇文章是不是你作的!法官低沉的话响彻在法庭。

  “是我作的。”叫李安的乡村教师轻声回应。

  “你可是错发、误发,或是受制于他人?”

  “未曾,皆是李某自愿所发。”

  “这么说,你便是承认你喜欢高志,也进而承认你便是蚩尤了?基于此,加之之前的种种证据,本庭可以宣判.......”

  “不承认。”李安搓了搓带有暗红色伤疤的右小拇指,“何况,我根本就不认识高志是谁。”

  “胡闹!高志是谁,你不清楚?高志就是你所发微信之人,况且你都有他的联系方式,你会跟我说你不认识他?”

  李安像是似懂非懂的哦了一声,可紧接着他无辜地摇摇头:“不过我真的不认识什么高志,我的通讯好友有2837个人,我怎么能记住他们每一个人呢?更何况,收到这篇文章的人,呵呵,不只有他。”未等众人露出疑惑,他继续说道:

  “我当时把这篇文章发给了17个人。”

  话音落下,李安的律师站起身来,把李安给十七人发送同一情书的证据递交法官,又将另一份传阅给在场的众人。李安面带微笑的看着法官和在其身旁的两个陪审成员,他继续说道:

  “敢问法官,你会把自己的情书送给十七——不,七个人吗,哈哈,想必不会。至此我才想起来,两个月前卖掉资产之际,突然怀念起了青年时的一干好友来,于是便请了一大帮人吃了顿饭,喝了点酒,回到家没脱衣服便睡了过去,结果半夜两点多的时候醒了。于是便趁着兴致未尽,又借着残余的酒力,聊写了一篇带有玩笑意味的表白情书,却不想,今日献丑于众人,更不想,这无意中举,竟险些成为把我推向深渊的绝命血书。”

  李安轻轻一笑,抢在法官前面继续说道,“不知法官可否知道,这高志,根本就不是我们班级之人,我二人只不过因为时而碰到,有些点头之交罢了。我们所在的高中,管教极严,朝七晚九,后来更是直接延伸到十点,期间或有课间,说,然而前者老师压堂,后者学生们又要在预备铃前准备得当,前后压榨,时间便所剩无几。即便还有几分空余,内急者如厕空腹者觅食,,没吃早饭的要飞跑到超市,困倦者酣睡,人人各顾自己,哪有时间唠嗑?即使是在归家的路上偶然相遇,也只是在重叠的路上浅浅交谈几句,各自忙着回家吃饭睡觉,哪来的时间交流。高三之后更是如此,那段时间暗无天日,远远的只有一座叫做“大学”的天门发着光。旧有的朋友都日渐疏离,他班之人则更是难于交际。因而,假使我在高中的这段时间与他生情,从何生情,何以生情,何时生情呢,日日对坐之人尚有白头如新,远隔千山之人更无浅交之可能。以一篇我给十七个人发送的“情书”就以此定我喜爱同性,乃至断定我就是心怀高志的蚩尤,未免过于虚妄。

  退一步讲,假使我真的痴恋同性,自高中毕业来已过九年,两个月前我捐掉大半遗产,而在这之前我却是上市老总的身份,不说家鈭堆山,倒也早早实现了财务自由,为自己寻得一个如意男子轻而易举。这些年来我见到的风流倜傥者,雄姿英发者,才气绝伦者,潇洒冠世者,难以计数,这些帅气男子,哪一个胜不过你们口中的这个头戴眼镜面貌憨然的黑小子高志?但观察我这九年来的行事,从未有过我与任何一个男子有暧昧关系的消息传出,更无一人能作证曾看见过我听说过我乃至推断出我与某一男子有过亲昵关系甚或是倾向,从未。九年来看不上一个男子,何以单单就看得上他呢?

  再退一步讲,假使我真的对他有暧昧之心,何以以一点高中稀碎积攒的情谊便能抗得过这九年所历见之美男子、能抗得过冬去春来整整九年时光?绝无可能,笑话罢了。”

  李山轻轻一笑:“更何况,假使我真的喜欢他,又何以连续九年未曾与他联系,单单两个月前才给他发了一封同时给其他十六个人也发送了的情书呢,所以什么证据重叠之言,纯属巧合而已,仅以此来推断我便是蚩尤,恕我直言,未免太可笑了。”

  言毕,全场肃静。法官也有些不知所措,危坐在法庭上踌躇皱眉思考着什么。角落里的高志深深低着头,阴影照在他的脸上,眼角低垂着。瘦子用眼睛轻喵一旁的胖子,惊讶的发现其竟然不为所动,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全场寂静数秒之后,法官才想起自己的职责。

  “既然如此,本院先休庭十分钟,稍后宣读结果。”

  人们随声音缓缓起身,像是从睡梦中醒来,大家如事先约好一般在座位上以次伸了个懒腰,然后从左至右开始有序离开。就在这时,异变发生了。

  一颗巨大的砖石从天花板掉落,紧接着围四周传出轰隆隆地震的声响,越来越多的砖块粉末从天花板掉落,几不幸被砸中,顿时鲜血淋漓,惨叫连连。人们慌作一团,尖叫四起。

  胖子依旧十分镇静的坐在那。

  李安立在法庭中央平静的看着不断掉落的碎石和慌窜的众人,突然,他的目光停留在了某处——一颗巨大的碎石即将从天花板处坠下,摇晃的状态从远处都能感受到其重量,而那巨石的下方,刚好就是高志的黑色斑点帽。

  瘦子在这时也看到了,同时他用余光瞥到一旁的胖子仍在悠闲的喝着茶。瘦子这时间突然想到了什么,他连忙转过身去,用近乎嘶哑的声音高喊着李安,可这时已经晚了。李安已经跨过围栏向高志扑了过去,他把高志重重压在身下,用自己的全部的身体遮挡住了身下之人的身躯,与此同时,巨石一坠而下。

  哗啦一声,“巨石”化作一张柔软的巨型纸团飘落在李安头上,又轻轻滑落在地上。“巨石”里用来伪装重量的粉末散落一地,烟尘弥漫,散落在众人身边。

  世界因此而沉寂了数秒,众人纷纷望向这一对沉浸在硝烟中的人。

  李山趴在高志的肩头,款款笑着,他撩起扑满尘土的头发,无限温柔地抚摸着面前之人的脸庞,他在耳边轻轻说着什么,一句旁人听不到的话。说完,庭卫走了过来,他顺从的带上手铐,带着笑从门后离开了。

  世界从岑寂中醒来,围观的人渐渐散去,一胖一瘦两个人独坐在舞台中央。

  “知道,为什么叫你们提前一个小时到吗?”胖子轻酌了一口茶,笑吟吟的看着面前失魂落魄的瘦子。

  “哦对了,”胖子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拍着手笑道,“差点忘了,你也已经是个前途尽没的犯人了。”身后的警察走了过来,把瘦子双手拷在身后送出了门外。

  法庭里只剩下了依偎在角落里的那个人。

             

                  (三)

  枪决已经结束,人们来收拾犯人的遗物,几个大箱子被丢置在门口。“老板,线索找到了”,一个矮个看着面前的胖子恭敬地说道:“其他十六个与李山聚餐的人,与他实际并无联系,他们的身份其实是高志的同班同学……”

  “去去去,一边去,”胖子一脸不耐的推开面前的矮个,一个死人了,提他干什么。”转过身时,胖子看到面前蹲着一个,在门口的箱子里重复翻找着什么,用脚踢了踢他,那人抬起头来。

  “我寻思谁,原来是咱故事的大主人公,高志!”胖子故意用尖细的嗓音高叫道,转而神情又变得十分冷漠,他用鞋子踢了踢脚前的人,像是要轰走身边的苍蝇,“去去去,这里是公关人员办案的地方,别在这瞎凑热闹。”见没搭理他,轻咳两声又说道:“在这呆着也可以,把这几个破箱子搬走,别杵在这给我们碍事。”

  高志站起身把这几个装满书本的箱子搬走了,他把它们搬到楼外,在阳光下一本接一本的翻找,他找了很久,终于在一个箱子的最底部找到一本干净整洁的小册子,小册子洁白得一尘不染。他把册子打开,上面驻满了写给他的诗。他在阳光下一首又一首的读着,从午后读到天黑。快落山时有鸟儿飞了过来,飞到他的身边。他没有拒绝,扬起书和鸟儿一起看着,许久,鸟儿趴在他的肩上睡着了。

  傍晚的夕阳照在相互依偎的两人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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