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的一个问题,我们到底能不能痴迷?似是而非的辩证法容易沦为诡辩,从而消解一切价值和意义。
痴迷其中,倾注全部的注意,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但往往一叶障目,甚者陷入偏执,所谓一念执、万物灰。不痴迷,就避免了耽溺和沉沦,或目见多姿多彩,或内心平静如水,也是一种至高的境界;但易于浅尝辄止、半途而废,一事无成。
当下的人,究竟是多了些痴迷,贪恋权色,无所畏惧,胡搅蛮缠,看不透想不彻;还是不够痴迷,见异思迁,缺乏定力,没有那“梅痴”“石痴”“雪痴”的憨态和敬重。我见那痴迷一事一念的人,颇有些不满,总要想规劝其以庄周。见那轻薄动摇之人,总免不了鄙夷之意。这个问题,用“不偏不倚谓之中”,也不能很好地解答。痴迷于事,事可至极;痴迷于人,情可至坚。
我想,不在能否痴迷上剖析得清楚,就在痴迷于什么上计较个明白吧。于事,见其雅正;于人,持以真诚。痴则痴矣,迷则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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