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从法律层面,以及所肩扛的责任方面阐述的很清晰,就是不按遵照程序做,有什么办法,语气还极具攻击性,想想怼他,算了,也不是什么大格局的人,如果不看法人还不错,真的,就这种态度是很令人担心的,原则上的事情绝不放松,再次说明观点的目的和意义,不是担负的责任,谁也不愿意去得罪人,特种作业未审批和安全防护,关键还是没有持证,换做是谁也不会轻易就放松,不出事情是运气,出了事情就是大事故,弄不好就要坐牢,实话说,和这样的人不敢搭班子干,一副老板的语气,如果就是这种态度,我们也不敢做的。
难道不懂这么做的意义,有没有什么私心,一味地做老好人是不行的,放一回就第二回,第三回,早晚要出事情。如果负责人就是这种态度,管理人员会怎样,会完全失控,有时也不能冲动,还是要注意防止谗言作祟,出发点都是好的,但是对于那些不懂辨识风险的人来说就是多此一举。这个年纪有些胆小了,特别是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的,安全责任懂得越多,越担心出事情,主要负责人的态度决定了具体工作的部署实施,说实话,如果他不清楚法律责任,真正落实压实安全责任也做不起来,所以这项工作一定得到主要负责人的支持,才能保证具体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安全管理工作是非常严肃的有法可依的体系工作,其标准化和体系化建设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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