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就对这句话很有信仰。
比如,大二下觉得给我们讲毛概的光头老师特别帅,
比如,我老爸滔滔不绝地讲共产党历史的时候特别帅
比如,教练们认真教我们打篮球的时候特别帅
再比如,甚至觉得我六十多岁的练车教练也特别帅
或者这就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吧,当然啦,这里的诗书需要打上一个引号,它不仅仅指书本,更多的是指一项可以令人敬佩的技能。一口流利的外文,能对某一项领域滔滔不绝,歌唱得好,甚至王者打得好也算吧,甚至酒量好也可以成为让我崇敬的理由。这些总会引起别人的崇敬。今日下午刚看完扫毒,张家辉说,一个人一辈子能干好一件事就很好了。没错,很了不起了吧,如果能把它做到极致的话。最后一学期的思想品德课是毛概,一位脑袋锃亮的老师给我们代课,我已经忘记他的名字了,只记得他长得像包贝尔,很幽默,很有文化,学哲学出身,讲起来滔滔不绝,虽然早已经忘了讲了什么,但是他是唯一一个除了专业以外让我印象深刻的大学老师。我的老爸,很多时候让我很生气,甚至还有点混蛋,但是爱看新闻爱看报纸,说起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中国共产党来滔滔不绝,这个时候我真的很崇拜他。记得他对我说得最有道理最开明的话就是,考试成绩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你要多学点东西。这让我崇拜了很久(虽然我也没学什么)。再说说篮球教练吧,可能看久了就有点判断不出他们的外表了,还有练车的教练,权且不讨论皮囊问题,就是那么一瞬间,认真教,认真分析,设计战术的时候,真值得让人崇拜哦。
昨天寝室夜谈,就说到这个气质问题。一个人帅不帅,好不好看不是光看外表,更重要的是,对,就是气质。气质体现于一举手一投足之间。我想很多偶像剧男女主被人喜欢的原因不仅仅是长得好看吧,可能就是举手投足间显得特别帅,反正我是这么觉得的。也许情人眼里出西施也是这么个道理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