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千万别

作者: 阿卡卡的 | 来源:发表于2017-05-24 01:01 被阅读0次
    别,千万别 别 做梦 你已二十四岁了

    生活已经严厉得像传达室李老伯

    快别 迷恋远方

    看看你家的米缸

    生活不在风花月

    而是碗里酱醋盐

    去 面对 那些生存的硝烟

    “ 多希望你爱的那个人是我 ”

    别,千万别

    我拖着喝醉酒的你沿着大马路缓缓前进,汗如雨下。你很重,像极了一尊石像。可我一点也不想放弃你,生怕一松开手,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你的脸上都是斑驳的阳光,眼睛眯着,整张脸拧巴成一张皱起来的纸,看起来丑死了。

    我竟然一点也不嫌弃你,不嫌弃你吐在我白色的短袖,不嫌弃你闷闷的性格,不嫌弃你一点也不爱我。然而无论我怎么不嫌弃你,最终还是没能和你在一起。

    我说,我是脆弱的阿花。

    经历过一场又一场劫数,终于坚强了起来。

    学会爱自己,学会保护自己。

    但我不知道用了多大的勇气忘记你。

    每当我想起你的时候,眼前出现的场景都是当初的我们和稚气的面容。所有的水波吊在我的睫毛,全都是眼影幻亮,闪烁的都是你。

    “变成自己讨厌的人是怎样的体验?”

    别,千万别

    我总是在提醒自己,我22岁了。时间于我而言是一种解药,可以解脱禁锢;也亦一种毒药,可以摧毁如钢铁般坚强的意志。

    经历了这么久迟缓的生活状态,重新生活,重新认识自我,似乎成了目前我生活的主题。很久以前喜欢在年末亦或是年初,清算自己的结余收支,后来不知怎的开启了另一种生活模式。

    更多的随性和不安分,在内心深处上蹿下跳。而我,也更加注重自己的内心。在过往的几年里,我被生活的不确定性所吸引。自然觉得,那就是青春本身的色彩。

    前几日发了篇颇具争议的文《我就是讨厌樊胜美》。

    很多人说,当你成熟起来的时候,就是变成樊胜美的时候。可能吧,即便这样,即便以后的我会变成樊胜美的模样。

    但此刻的我,还很清醒,也有资格说出讨厌二字。

    从来没有人规定,人应该成为什么样子的。可一旦有了参照和范本,便觉得应该如此。人都脱离不了无意识的趋附。

    只是希望自己永远也不会有如上述标题般的体验。

    “ 西瓜又甜了 ”

    别,千万别

    以前以为最幸福的时光,是夏天全家人一起在院子里吃着西瓜、看着还珠格格的时候。后来爷爷奶奶去世以后,很长的时间里我都不再吃西瓜,因为感觉西瓜已经没有原来的味道。

    直到今天我跟爸爸说,想吃西瓜了。爸爸说:你不是都不吃西瓜了。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可以让我们慢慢忘记生活中的伤心难过,还有教会我们珍惜此刻拥有的幸福。

    “ 谢谢你们曾经来过 ”

    别,千万别

    最难过的是,曾经最好的朋友,无法共享自己的爱好。这时候才发现,原来知己会随着经历的不同越来越不在一个点上,知己也不会永远是知己。但是,在那个平行空间里,我们依旧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 你终于结婚了 ”

    别,千万别

    2010年2月19日,静茹结婚了。每次都会在演唱会上掉眼泪的她,在面对感情时,那么坦然。就像她的歌声一样,浅淡却充满了穿透力。

    可是玛莎,那个曾经与她牵手的少年,却没有来参加她的婚礼。

    他说,他不会来。这句话让我心疼极了。他终是没能释怀。

    附上玛莎的一段话:

    春天的阳光和煦,夏天的阳光热情,秋天的阳光秋老虎脾气。

    它们各有各的好处,我当然知道。但是冬天的阳光是雪中送炭的救星,在寒冷的空气之中带来一些慵懒的温暖。冬天的阳光是自己不知道珍惜的旧情人,总是在失去之后才开始怀念她曾带来过的美好。

    请冬阳别把台北忘记,在冬天的冷酷中留给我们一些温暖的美好。拜托。

    七年时间都过去了,无论对或是错,既然做了选择,故事只能到这。

    好的坏的,做了选择,也只能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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