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何曾饶过谁?
——我与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版权纠纷之始末
牟南
一、
以下文字,字字都可作为呈堂证供。我特别签字画押,昭而广众以传檄天下,对私,见其人品,对公,观其人格,于人,察乎人性,于己,自为警策。
是日夏至,密云未雨,暑气渐长,清秋未至。该来的风雨一定会来,沧浪之水,足以振濯衣冠。
二、
大概是2005年的样子,重庆市中学语文教育研究会,举办了一次全市的集体教研,主题是:“中学语文教学中的文学教学”。教研地点在我所供职的学校,重庆市第一中学校。05年也是我刚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因为这样的机缘,我又得以作为献课教师首次陈列于同行之前。也因为这次上课,高中语文教研员钱金涛先生对在下青睐有加。
由此,2006年的暑假,钱先生邀请我同他一道参与编写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地方教材《永远的三峡》一书,主编是传媒学院的董小玉教授。
当年一起编写该书的,还有西南大学的骆鹏老师、西南大学的郑劲松老师,以及后来调往江北进修校的李大圣老师。
该书最终付梓时,编写者中出现的汪红、陈科、梁佳。此三人实在从未谋面,该书从第一次编前会到后面数次校稿,大家常出席的有:董小玉教授、骆鹏老师、钱金涛先生,在下以及当时为我们提供后勤服务的刘江华老师。郑劲松老师似乎当时是格外繁忙,印象中出现了两次,并未常列席间,而李大圣老师则是在最后统稿时,交付上了她写的前言与后记。李老师笔势纵横,张弛开合之间,倒是令人濡染到几分须眉之气。恰如其名:大圣,确也别具高格。
董小玉教授负责全局的部署和协作,没有具体执笔,该书一共五章,加上前言后记一共六个部分,分别是李大圣老师负责前言后记,钱金涛先生负责第一章,骆鹏老师负责第二章,郑劲松老师负责第三章,本人负责第四章。
以上我提到的诸人,现在都还个个在世,特别是提供后勤的刘江华老师,他对该书前后出版的相关情况,最了解、最清楚、最有发言权。
该书编好后,于2006年12月进行了第一次印刷,定价8元。字数是110千字。
我负责的那一章很不好写。因为这一章是写三峡的历史,要在三个小结里面,将三峡数千年的人文精神简明扼要地展现出来,没有现成的资料可以照搬,没有公认的模式可以照套,三峡那些如珍珠一般的历史事实就得编写者穿针引线,炼石补天。
06年的夏天,比起2019年的这个夏天,似乎是要热太多。只是那一年热得爽朗,通透,热得正义跟平常。我本人在大学的专业是新闻,并不是专门的历史研究,董小玉老师看到这一点,因此特别邀请了历史系的卢渝宁教授来把关,最后卢教授成为了该书的责任编辑。当然卢教授把关的重点,则是关于三峡的历史部分。假如这部分出现问题,将是十分严重的文化硬伤,卢教授因此也特别严谨加细心。
最开始在写三峡历史时,写到近代部分,因为我查阅资料过程中偶然看到了抗战期间的一次著名战役,就是由胡琏所领导的湖北石牌保卫战。第一次看到石牌战役的资料,我热泪盈眶,我们的民族英雄们,曾经为了这个苦难深重的祖国,竟然有这么些惊天泣地的壮举。我觉得我知道得太晚了,现在一定要让后来的学生们比我先知道一些真实的历史景象。
在卢老师没有审稿之前,这部分通过的都很顺利。毕竟我们都不是专业搞历史的,并不知道其中有些什么禁忌。卢老师理由充分地说服我,正面战场的肯定性宣传一天没有开放,我们就必须要同国家保持一致的立场。她建议我写《重庆大轰炸》。可我对重庆大轰炸的了解仅仅停留在名词阶段。不要紧,当即从西南大学出版社借了一本书《重庆大轰炸》,主编徐朝鉴,王孝询。出版社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第一次印刷。该书加上后记,一共495页。然后,诸位应该可以想象我那个充实的暑假是怎么度过的了吧。
《重庆大轰炸》一书确实是十分详实的资料汇编,收集了当时各大报纸的各大重要新闻事实,以及一些名人点评和实事正论。这495页成了我写的《抗战:炸不垮的重庆》(《永远的三峡》第一版第67页到70页)这接近二千字的重要史实来源。我所引述的《国民公报》《新华日报》的新闻,主要是从该书引述出来的,当然还包括其中具体的伤亡数字和财产损失统计数据,毕竟这部分内容,任凭谁来都是无法信口开河的。
三、
这么些年来,假如说我有什么别的过人之处,我想恐怕有一点,就是我绝不是一个实用主义者。甚至我干的绝大多数事情,在常人看来,是专有亏不讨好的,我的那些所学,基本上没有为自己创造经济价值,只是聊以消遣自娱,打发生活而已。如果我稍微能现实一点,那么以我平生所学所得的几项技术,轻而易举足以敷口,何必又在中学的紧箍咒下面,做彷徨的唐吉坷德呢?
老实讲,我不愿把那些技术拿出来换钱,是因为我内心里面对于老祖宗文化的绝对敬重。我没有资格拿祖宗的文化换钱,我也不认为有谁有这个资格买得起这份文化。如果遇到有缘的人,随缘尽一份助人为乐之心,以为自己悟道的方便。
这些年,我亦被大家戏称为大师,只有我自己知道,在整个生命的原始旷野里,我有多么渺小。可当我前足刚涉入红尘而遭遇到人间的一系列大师的时候,不要脸地觉得,比起他们来,我还真算大。
西方人说,知识分子是整个社会的良心。深以为然,这也是今天另我不惜一切代价必须要跟西师出版社对簿公堂的重要原因。故事的重点,似乎从这里开始了。
四、
该书出版后,07年的6月份,接到刘江华老师电话,说要支付稿酬,事隔十年之后,到2019年,我才把我07年的银行流水找出来,找到了一笔来自碚峡路营业厅的汇款,人民币:元。
08年6月份,也有一笔这样的来自北碚的汇款,同样的人民币 元。
然后从此,清风明月,了无踪。
去年下半年,跟刘江华老师谈赔偿时,他提到一句,这书稿费一共也才8000块。
当然,这八千块也许还不仅仅是稿费,包括主编费、后勤费、这样那样费,分到手里有元,也是荣幸之至了啊。年年都能有元,想来,辛苦两个月的时间回报倒是长久的。
可是,从2009年直到今天,我再也没有得到过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一分钱的稿酬。甚至直接将我的名字从编写组里面扫地出门。这还不是我生气的重点,翻开书一看,新版里面,最难写,也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人能来重新书写的三峡历史一章,原封不动,基本上没有任何修改。
请董小玉教授站出来,请骆鹏老师站出来,请刘江华老师站出来,你们作为西南大学的老师,您们自己把手放在良心上对天下人说:这些文字,哪一个字不是本人写的。法律面前,讲证据,法律面前,不讲人情吗?我相信几位一定是有起码的文化良知的。
我得知这件事是在去年,因为看到二手书市场上有一本《永远的三峡》,卖书的特别拍了书的扉页,也就是出版时间页,我一看2012年6月第2版,印次2016年10月第8次印刷。可再看著者,我是扫地出门了。赶紧把书买回来,于是得到了以上的结论。
就此,我先把这个事情同我上几届语文课代表的父亲王先锋先生摆了。先锋这些年来,女儿毕业数年了仍然对我护持有加。他一听说了,就自告奋勇帮我去找西师出版社的人接洽。我对他的办事能力当然很放心。可毕竟他也不专业,最开始,估计西师对先锋的身份估计错误了,因为看刘桂芳同先锋的微信互动,她称先锋为王律师。
说到刘桂芳其人,因为没见过面,只通过几次电话,所以基本属于陌生人。可刘桂芳业务能力那是一等一的,编书编得好不好我不知道,因为实在无暇更没有机会拜读大作,从旁受教,但其缓缓而行从容不迫深得出版界遇事第一诀:拖。后来我觉得刘桂芳可以稳坐出版业界那也是训练有素的。她有三大法宝:拖字诀,太极拳,装无辜。
早前先锋请她去查印数,这一查就是一个月,最后说印次是10,印数是32800;印数是从15年到18年4年的,而09年到15年,查不到了。
另外,刘桂芳第一次代表西师出版社告诉我,这十年,稿费补偿2400元。让我恍惚间意识到,还好没有靠文字吃饭,否则,坟地都买不起。而我看,《永远的三峡》从06年的8元,卖到16年的时候,已经卖到9块了。我前两年还是 元一年,然后后十年每年240元。泱泱中华,后土皇天, 请问:你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这个以文化为主要输出端口的文化单位,是这样践踏文化人以至于到了侮辱人智商的地步的吗?
刘桂芳磋商不成,让我找刘江华。这一去一来,大半年过去了。一天刘江华老师命令刘桂芳拟了一个书面协议给我,发到我qq邮箱,全文如下:
承诺书
关于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在已经出版的图书《永远的三峡》(中学卷)未能将牟南老师的名字署上事宜,经友好协商,并为了更好地推动《永远的三峡》(中学卷)的出版,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同意补偿稿酬人民币 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户名:牟南,开户行:账号: )
本人也自愿承诺如下:
1、 不再追究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在之前未署名的侵权责任。
2、 同意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今后继续在《永远的三峡》中使用自己的作品,但应署名。
三、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自愿承担10000元的违约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日 期:
时间是2019年1月28日20:17。
本人在中学主要负责语文教学,大学的专业是新闻,这几年兼做中医、风水师、八字算命、心理辅导,画符念咒,偶尔从事一些传统封建迷信。身份低微,但常游走于公卿世家之门,学些人心诡谲之辩。一个侵犯了我的权利的对象,用一点可怜的人民币,就要我向犯罪嫌疑人承诺,天下有这样荒唐可笑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吗?但凡西师出版社能把我当做一个正常人民对待,会尽出如此百般荒唐的闹剧来吗?试看该书,从头至尾都是在写,我,这个拿了别人钱财的人,该干嘛!而没有写,那个元凶,制造了事端,连自己的起码责任都不情愿承担的所谓法人个体,将来再侵害我,当如何?
我可能签字吗?
当然,整个故事达到今天的高潮,拿是因为西师的刘江华老师给我说:牟老师好!由于我近段时间在做百城读书项目活动,有什么事可直接联系刘桂芳老师。按我们之前的商议,只剩流程和手续问题了,她是责编,负责处理本书的相关事宜。如对商议结果不满意,要请律师重谈,也请联系她,她会转给版权法律部。最近我实在分身乏术,有不周全的地方,还望海涵!
联系刘桂芳,刘大编辑说,联系不上刘老师了,刘老师没给她交代,“我也不知道领导的意见啊”看吧,诸位,等于这半年,我就像空气一样,发了半年疯。我想法律上,像这样的言论,当然达不到刑事判罚的标准,然而,不必担心,一点一点都不必担心,我知道,天底下,有三样东西不可欺:一是我们头顶的苍天,二是我们脚下的大地,第三,我们自己那颗良心。假如,我这里说假如,神明犹在真实不虚的话,此等以侮辱别人的智商来达到武装自己完美防御之人,立即该请有司削去祖荫,并请阴司用刑,先绞掉满口的伶牙俐齿,再看忏悔心多少,增减其灾。世界是唯物主义的,真好啊,只有在唯物主义的世界观里面,我们才可以胆子大点再大点。不是吗?
五
时至今日,本人不接受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任何形式任何价格的庭外和解,并且之前跟刘江华老师达成的一万块的私人和解价格,完全无法真实衡量贵社十年来的非法收入,更无从弥补此事件前后在精神和智力上给我造成的莫名其妙的困扰。时至今日,我没有感受到,一个被害人在申诉自己人权过程中得到的应有的尊重、理解、关怀以及人道主义精神,当年奋勇领兵勤王,论功时首当腰斩,试问何处之天下,可容此不义不仁而并处?
古往今来,请贵社仔细想清楚:大化可曾饶过谁?
今将最后发送给刘江华老师的短信留作我整个一段落的结尾,我想聪明人一定会悟出点什么:
刘老师,刘桂芳编辑答复我,不知道领导的决定。并说,她联系不上您。盼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山水往复,不管今时明日,难保我们没有再碰面的机会。佛说四种事物不可轻视:1.小小火苗不可轻视:因为“星星之火,足以燎原”
2.幼小之龙不可轻视:因为小龙会长大成为足以翻江倒海、兴风作浪的大龙。
3.年少王子不可轻视:因为王子长大会成为国王,届时统领天下,造福万民由他;一言丧邦,遗祸百姓也由他,因此不可轻视。
4.年幼沙弥不可轻视:因为沙弥年纪虽小,只要虔心学道,假以时日,必定会脱胎换骨,成为教化众生的人天师范,这是世间上最不可轻忽的力量。
望刘老师斟酌。
望天下准备随时将别人当蠢货的人,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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