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凌晨三点,李先生准时醒来。
摸索着找到眼镜,看了眼床头柜上的钟。果然又是那个角度,李先生不由地叹了口气。大概是睡不着了,他便撑起身坐了起来。
穿衬衣扣扣子的时候,突然想起原本睡在他身边的人已经不在了。那他为什么不开灯呢?
一觉醒来想起的第一件事就是这个,让他的心觉得被什么蒙住然后猛地击打了一下。一种难受却说不出来的痛感。
已经是第三天了。
可房中好像依然留着她在的时候用来熏衣的兰草香气,大概是在她熨衣服的时候沾惹上的,比如他正在穿的这件衬衫。
2
开了灯,李先生整理好领口,从床边移步到了书桌前。
桌子上还摆着她未读完的小说,是他刚出版的新作。它就像是失了主人的宠儿,孤寂地等待着主人的回心转意。李先生的手摩挲着书皮,最终什么都没做。
摊开稿纸,他想写点什么。
这三天,他总觉得有满腔的话要说。以前,他能说给她听;现在,他每发出一个音节,只能听到在空荡的房中那个孤独音节的单调回音。他再怎么用心地辨别,也寻不到她遗落的声音。
李先生想起他发表第一篇文章的时候。那是他们一起度过的第一个冬天。这笔为数不多的稿费,是肯定他人生的第一步。
他激动地抱起她在房中转圈——就是这个房间。最后,他俩笑着倒在床上,一边喘着气一边发自内心地笑。那天的笑声,是他的爽朗混着她的清脆。
李先生总以为那样的笑声会一直留在这个房中,时不时就能听到。而现在他才发现,她走了,把笑声也带走了。
这种无法像气味一样弥留的东西,如今让这房间像极了一座空城。
3
李先生想要把那些说不出来的话,写下来,那是他唯一拿手的事了。
他记得,最开始的时候,她就是爱上他的文字的。
她低下头仔细阅读他写的故事时,阳光正好照在她薄薄的刘海上,投影在长长的睫毛间。他突然觉得,刘海大概会挡住她看书的视线吧,便伸出了手,触到发丝的时候才猛然回过神觉出自己的唐突,对上她慌乱的眼神的时候,更是窘迫地无地自容了。
她却只是抿了抿嘴,继续低头。
可他分明看到了她双颊泛起的红霞。“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徐大诗人果然好才华。
这从前的事,他有多久没有想起了?回忆的阀门一旦打开,便是一发而不可收拾的洪流。
所幸,有些影像还是能留住的。她总习惯将照片洗两份,一份放在相册中,一份压在写字台的玻璃下。
李先生看到了她偷拍的他低头写作时的照片,他望窗外发呆的照片,他拿玻璃杯喝水的照片,他站在台上演讲的照片,他趴在书桌上打盹的照片,他坐在阳台看书的照片,他登高换灯泡的照片,他拨闹钟的照片,他一边夹着听筒一边记录的照片,他遛狗的照片……
这些照片,他从没有在意过,将其视为她的习惯而一笑了之。
此时才恍然大悟,那层透明的玻璃下,满满的都是他的照片,满满的都是她的记忆。
李先生突然觉得很恍惚,原来他真的把她丢了。
4
夏日清晨的太阳,在窗口慢慢升起。清澈的阳光铺洒在书桌上,稿纸上,相片上。
空白的稿纸上依旧一片空白。
那些快乐的,悲伤的,与她有关的事,好像一团空气,从李先生的身体中被抽离了出去。这些他从她的记忆中窥见的情感,原来比他一直以来的认为要深切得多。与他这个畅销小说作家笔下的那些故事相比,这种真切的、就在他身边却从未被他深刻思考的情感,此时才真实地激荡着他的内心,让他发现自己苍白。
李先生摘下眼镜,颓然地扶着额,叹息着万分之一的追悔。
他是一名作家,可到了此时此刻才明白,文字是会失效的。
5
“嘀嘀嘀。嘀嘀嘀。”闹钟的响起,提醒着李先生已是七点的光景,该准备出门了。
他刻意不去理会似的,向后靠上椅背,顺手拿起书桌上那本孤独的小说,随意地翻着。
一张照片从中飘然而出,落在膝上。
那是一张他和她围着她织的超长围巾坐在沙发上对视的照片。他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卷发,即使只有半张脸依然看得出是一副削瘦的面庞;她的薄刘海依旧细细索索地覆盖着,闪亮的目光是紧紧地钉牢在他年轻的脸庞上。
那天,他的第一本小说出版,于是他们去领了结婚证。
李先生用满布老茧的右手反复摩挲着照片中那张年轻而情感激昂的脸庞,好像要透过这薄薄一张纸摸到她真实的脸庞似的。
冰冷的相片,好像三天前他触摸到的她冰冷的皮肤一般。
“淑君,我送你最后一程吧。”积蓄了三天的泪水随着这句呢喃不可遏制地决堤在了李先生那双已尽染风霜的眼角。
——发表于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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