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的全名叫刘明洋,是这个镇白水湾大队的人。他的父亲刘启富是他们大队的支部书记,家境相对来说比较好。刘启富夫妇一心想培养这个唯一的儿子将来上大学,但在洋洋还是小学生的时候,就开始摆弄家里的电器以及半导体。别看他对学习不上心,但玩起这些玩意却头头是道。初中还没毕业,就成了附近小有名气的电器修理师傅。不管哪家电器坏了,只要到他手里,他东打打,西敲敲,或换个小零件就大功告成——当然也有偶尔失手的时候。所以,别人见到刘启富都要夸他儿子一下,而每每这时,刘启富都很无奈的摇着头。
初中毕业时,洋洋理所当然的没考上高中,他就雄心勃勃地打算在镇上开个家电修理店,并设想等以后有钱了,再来兼卖家电。但刘启富一心一意指望儿子能考上大学,没想到儿子居然中考都落榜了,就打算让儿子在复读一年。可儿子明确表态:“书是不会读下去了,我要开店!”恨铁不成钢的老爸,断然拒绝他经济支援。本以为儿子会就范,但没想到儿子居然不买他的账——跟人一起出门打工了。并放出话来,不依靠任何人,他以后一样能开店,一样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他要证明给父亲看——路有千万条,并非所有的人都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他指的是上大学这条路。
洋洋出门后,他的妈妈追着他爸爸吵。说洋洋还小,家里也不是没日子过,不读书难道就没出路?孩子在镇上开店,总比出门强,至少能天天回家。说实话,刘启富也心疼儿子,但他觉得让孩子到外面去锻炼锻炼也不是坏事。
洋洋进厂那年,才十七岁。他进的是个外资鞋厂。因厂里扩大了好几个车间,急需人手,他的一位老乡求厂里的一位老机修工帮忙,后来刘启富又及时给他寄来临时身份证才得以过关。这几年,他不仅攒了一笔小钱,还学会了弹吉他。
原来,洋洋进厂后才知道,这个厂里每年的元旦,都要举行一次职工卡拉OK大赛,厂里的工委会主席,直至韩国老板都参加。喜欢唱歌的洋洋,每天都在歌声中度过。
说起这个厂,洋洋觉得韩国老板有点怪:几千人的厂,制度定的非常严。如:员工上班迟到一分钟,就会罚款十元;上班时必须佩带胸卡,穿工作服;到缝纫车间必须穿拖鞋(保持地面干净,缝纫鞋面时掉到地上也不会弄脏)等。如此严厉的制度下,厂里的员工一定都只会呆板地干活。但事实却不是,而是每个车间都装上了音箱。除下必要的通知外,音箱整天都会放时下最流行的歌。不管你进入哪个车间,都能听到歌声。说来也怪,这样的环境,不仅不影响员工的干活速度,反而提高了工作效益。每天,厂里都有大批的成品鞋从仓库发出,而且是出口。在这样的氛围中干活,不喜欢唱歌的人,天长日久,也能跟着感觉走。
进厂第一年的那个元旦,歌唱比赛时,洋洋没敢报名,但演出那天他去观看了。那次他印象最深的是一名男职工,因为那名职工不是跟着伴奏带唱,而是抱着吉他自弹自唱台湾很久前的一首校园流行歌曲——《踏着夕阳归去》。洋洋一下就被吸引了,他瞪大眼睛看着台上,只见那人轻轻拨动吉他的弦,紧接着就唱了起来:
“远远地见你在夕阳那端,打着一朵细花阳伞·······”歌词里所描述的如诗般的画面,没打动洋洋,而是觉得那弹吉他的人是如此地飘逸,弹出来的音乐是如此地醉人。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洋洋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弹吉他。
那天比赛结束后,洋洋就到商厦花了四百多元,买了一把吉他。吉他拿到手时,他就迫不及待地弹了起来。谁知道别人能弹出天籁之音的吉他,给他乱弹一通,声音比弹棉花还难听。营业员小姐看着他笨拙的样子,强忍着笑,洋洋付过款后赶紧抱着吉他溜走。
最初,洋洋连1·2·3·4·5·6·7在哪根弦上,哪个区域都不知道。后来他买了自学吉他的书籍,再加上他经常向那位他崇拜的职工请教,到现在不能说他是个标准的吉他手,但作为一个业余爱好者,却是合格的。不管怎么说,一般的歌曲,他拿到手弹几遍后,基本上就弹得像那么回事了。
洋洋本打算干到去年年底,就结束打工生涯,用自己的小金库实现自己的梦想,没想到余秋雁出现在他的生命里。秋雁的出现,使他推迟了他的这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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