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写了楚留香,就有朋友让我写陆小凤。陆小凤,我记得他四条眉毛,我记得那一首潇洒绝伦的歌:
迎清风
万里冲天凤
翱翔欢笑中
人间君子
共我心相知
带我追美梦
伴他高飞就有朝气
人向太阳冲
共他一起 没有悲痛
轻飘飘我浴春风
人间的猛虎
俗世火中凤
锄强一笑中
弹指之间
助我闯千关
带我追美梦
啊--英雄
请你陪我追美梦
啊--英雄
请你留下我美梦
百度一下,甄妮唱,作曲顾嘉辉,歌词黄沾。难怪这歌太好听。
除此以外,还记得一个花满楼,再就没什么线索了。看来陆小凤跟我不熟唉!
话又说回来了,难道楚留香就跟我很熟吗?
还是开卷温书吧!
想知道一个人是什么人,可以看一看他身边最好的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价值观趋同才能一路同行。
花满楼的出场,是让人惊艳的,白衣胜雪,武功高强。可是,他却是一个瞎子,虽然是一个瞎子,他对美的感受,却又是那样细腻:“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来的木叶清香?”
他虽有残疾,却活得从容,自信,让人尊敬。他说起最好的朋友陆小凤,这样形容他:“他不但有两双眼睛和耳朵,有三只手,还长着四条眉毛。”
那陆小凤到底什么样呢?
首先,他懒,连酒都可以躺着喝。其次,他拒绝为了任何事情去拼命,无论是为了金子,美人,还是朋友。
他把许多事看得通透:这世上无可奈何的事有许多,做人何必太认真呢?
不过,听一个人怎么说,只能做个参考。所有的事,得看他怎么去做。
陆小凤拒绝为朋友送命,可是,听说花满楼被控制,他毫不犹豫就上了马车。
他象石头一样臭又硬,可是,却有一颗豆腐心。
他和花满楼会面于大金鹏王的山庄,他为花满楼而来,花满楼却是为了上官飞燕而来。花满楼是那种恒久平和,随处可以找到生活乐趣的人。越是这样的人,他为情心慌意乱起来,才特别可爱。
事路如今己惯,我心到处悠然。可是关心则乱。
他俩答应帮大金鹏王的忙,就需要寻找帮手。于是,他们去寻找西门吹雪。西门吹雪,也很另类,陆小凤声言要烧了他的万梅山庄,也请不动他。但是陆小凤肯剃掉两条象眉毛一样齐整的胡子,他立马就答应了。
一个人来人世一遭,可能交游广阔,认识的人遍天下。但若说知己有许多,那就是笑话了。重要的人,永远只有几个。
这些人应该见过你哭,了解你的一些怪癖。喜欢你,不是因为你完美无缺,却是因为你是块有瑕之玉。一个人肯坦呈自己的缺点,就象猫咪肯对人露出柔软的肚皮。要很深的信任与爱,才可以。
他们在合作寻找金鹏王三大叛臣的过程中,不断遇到阻挠,要找的三个人死了两个。
危机四伏,杀气森森。这是他们的江湖。仔细想想,也是我们的江湖。想日子平静而顺遂并非易事。谁不是挥动手中无形剑气,或砍荆棘,或应突变。能够坐下来抚心静弹一曲,其实是难得的,也是幸福的。
花满楼找到了上官飞燕,她的拥抱如此甜蜜,她的呼吸那样芬芳。然而,她不能留下来陪伴他。聚散两匆匆,他握紧双拳,站在四月的晚风中,忽然觉得内心的平静被击碎。聚时欢乐,别时伤心。
这一个故事里,花满楼最终也伤了心,他爱着的人爱着一个老人霍休,幕后大BoSS,策划将金鹏王公主丹凤杀死,由飞燕取而代之。做这些事情是为什么?霍休行将就木,还想独吞财富。飞燕为虎作伥,却是为了虚荣与爱情。
每个人的痛苦由来有因,因为贪心。
在第二个故事“绣花大盗”里,陆小凤的红颜知己出现了,冷罗刹薛冰,对人冷,对他暖。喜欢咬他的耳朵,愿意陪他去冒险。
他带她去看江上渔火,月下波影,去见自己的朋友蛇王,共同享受生命中的欢愉。也带她去享受至味:蛇肉和猫肉做的羹。吃的时候很欢喜,知道真相后她吐了五次。
他带她去一切好玩的地方,真正的危险却不让她一起去面对。也就是这次独自行动后,薛冰失踪了。
在一起时浑然不觉,分开后却会想起所有细节。薛冰与别人相处,成熟内敛,与他在一起,有时会变得象小孩,撒娇赖皮吵闹。他想念她的吵闹。
他成功破获了此案,抓到了真正的大盗金九龄,结识了叶孤城与公孙兰。
但是,薛冰却回不来了……所有走得最急的,都是你最珍视的。
怨憎会,爱别离。这是人世永恒的主题。
有人问,陆小凤与楚留香,有什么不同?的确,他们有一些共性。
楚留香容颜绝世,陆小凤剃掉那两条眉毛般的胡子,也是帅得很的。
他们此生就是来与稀奇古怪的案子打交道的,是不挂名的侦探。宛如柯南或波洛。
他们都重视友谊。陆小凤有花满楼,楚留香有胡铁花。
他们都有红颜知己,但是世事如棋,能够执手一生不容易。
他们也是有一些区别的,两套书成书时间不同,写《陆小凤》时古龙还未一举成名,陆小凤习惯在街边喝豆汁,是典型的草根。写《楚留香》时,作者生活品质明显不同了。所以楚留香住游艇,饮名酒。生活方式非常小资。
胡铁花插科打诨,难当大任。不是真正的第二男主角。花满楼却公子世无双,单独成书,也能吸引人。
古龙小说,有许多蒙太奇手法,以西方文明为载体,语言对话新奇古怪,看是看得明白,转述不太容易。
他的文字,并未有金庸侠之大者,立心于天地的责任与担当。
而是重视友谊,有着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的豪气。
对于爱情,金庸是深信不疑,古龙是半信半疑,随时作好失去的准备。
这都与作者本人经历身世有着莫大的关系。
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灵犀一指挟得住世上最快的武器,爱的是这世上顶出色的人。
谁不喜欢这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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