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隆哥生病时我本来建议我们夫妻两个写个共同遗嘱把房子全部给女儿,但当时隆哥不以为意,后来他病情快速恶化,我忙得晕头转向就把这事给忘了。所以隆哥去世后我们的房子过继给女儿就必须要公公婆婆去公证处表示放弃,让我们感觉非常棘手难办。
这段时间因为公公的健康也问题严重,我担心他万一去世,到时房子问题就更麻烦,所以就想咨询一下律师到底如何办最好。其实我有好几个律师朋友,不过最厉害的在广州,另外两个虽然在长沙,但是都住得比较远。我秉着就近原则想咨询一下我们文综部的胡老师,上次我们文综部主任尹姐姐五十岁生日时他是唯一的男宾,表现得非常出色。而且尹姐姐说他和她曾经也在警校共事教书多年,作为警校的同事我对他又有几分亲切,所以这个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
于是我就到胡老师的红颜知己李老师那里问他的电话号码,结果李老师刚换了手机没有他的电话号码,她建议我去群里找他的微信号加他微信。我感觉有道理,就立马去微信群找到他的微信号加他微信,没多久他就认同了,而且发来友善的握手表情图。我认为是好兆头,就礼貌打了招呼后,把自己需要咨询的事情告诉了他,麻烦他提提建议。于是那边就沉默了没回复了,我以为是在下班回家路上,没在意,等晚上和第二天还没回复时,我就明白了他的用意,根本不愿意帮忙。可见我真高看了他,于是立马给广州铁杆兄弟老同学发了微信留言,然后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因为是用那个不常用的老手机微信发的,周末忙着出去上课一天半没看微信。
等我记得看微信时,才发现老同学当天晚上应该打了我那个老手机电话(早停机了),发现不对,所以把自己的电话留给我,让我直接打电话。我打电话过去,老同学一如既往地热情洋溢,问清我的具体情况,针对具体情况告诉我如何如何办菜合理合法。这个棘手的问题就这样被我老同学的一通电话轻松解决了,而自己先前的就近原则简直愚蠢到家了。我初来乍到,和所谓的同事还没半点交情,别人凭什么帮我呢?我不是故意为难别人吗?
于是今天中午我给胡老师发了段话表示冒昧打扰的歉意,不过我也把他的微信删了,不值得交往的人就不用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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