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一篇《心儿飞》发群里,又以四错字登光荣榜,心不爽极。
周老师说仔细想想,到底是什么原因,是根本不会,还是看不清。
说不会太离谱,闻到花香写成接吻的吻,太荒唐。
更不是看不清,我的眼虽不是观六路,但看一路还是很清楚,字体不用放大,视力好得很。
再没有理由,最好的借口就是时间问题,可这不能算原因。
迷糊糊如断线风筝在天上飞,累就去简书游。
对,还欠情浓休说痴一人情,在群里她说不用客气陈杨柳,我一脸懵逼,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我就是嘴笨,本是玩弄文字之人,却常常被文字所戏弄,百思不得其解。
去情浓休说痴金屋,被她的小文《日更的效果》所吸引,她在文中写道:每篇文章她都会修二十遍以上,直到达到简书修改上限,再不能修为止。
这是人吗?简直是神,二十多遍。这不就是自己所寻找的答案。困惑顿解,雾霾尽散。
别人每篇文章修二十次以上。而自己又改几次,多则三五遍,少则二三遍就厌烦,并以为写得天衣无缝,沾沾自喜起来。
是自己被写作的快乐冲昏头脑,头脑发胀自然犯错,写错字难免。
写作最怕畏手畏脚,可自己却自信过火,过于乐观却反过来阻碍发展。
现实中自己是不自信的人,说个话都结巴,走个路更不自在,总感觉有万千眼睛看着,朝自己指手划脚。可现实中所缺的却在写作中狂飙。
哎!少说为妙,不然我成实实在在说大话之人,还是静心慢慢向修二十遍靠拢,早日拔云雾,迎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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