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很生气,或许也是我自己心态不够好。为了一件别人认为没必要的事,而对我来说是重要的事。
大病初愈,医生建议我每天做有氧运动。因为身体恢复得太慢了。已经没有上班一个多月了,成人水痘没想到会厉害得过儿童,脸上是最先发病的,也是最慢好的,还挂着好几个痂,忌晒太阳! 我决定买个跑步机,天天跑。但是老妈子说在广州上班当然直接买回广州啦,好吧,我就决定买回广州,刚好这几天搞活动,过了5号就没有优惠了。然后问了我男朋友,他说大厅里放不下,四个人住的地方太窄了。他说其他两个人也觉得没必要。他说可以去公园跑步,很近,800米。但是白天跑不了,会晒到我的新长的肉,晚上我一个人去怕不安全。我决定如果他能天天晚上陪我去公园跑步,我就放弃买跑步机。但是他说他有空就会陪我去的,不可能每天。但我深知他的有空一定是天时地利人和,今天太累了,明天太冷了,后天太晚了,将都是他的借口。
我更生气的是我自己出钱买来自己房间里放。他居然把责任推给别人说别人觉得没必要?我觉得很搞笑。所以我一定要买。
买了谁也不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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