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一个公园里,有一处花大概有七八株吧,被人挖走了——这是刚刚栽种不久的一片花,开黄色的喇叭型花朵,叶子却是蓝紫色的,株型矮小不高,栽在家里的花盆里面刚刚好,的确很漂亮。
可是最漂亮最喜欢,公家的总归是公家的。公园里的一草一木都是给大家的欣赏观看的,不是某一个人的私有财产。如果每一个人都挖几株回家,那么公园将是光秃秃的一片,怎么还能绿树成荫、草木盎然呢!
大家如果都这样,公园里也就没有了可以乘凉的大树、赏心悦目的花朵、绿草如茵的草坪……一个人个人的自私自利行为,损害了大众的利益。
奉劝那些挖花者,手下留情吧!如果花朵有知,它们大概也不会喜欢这样偷偷摸摸地到你们家里去过日子的。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你说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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