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你什么时候会觉得自己是个很酷的人?
有人答:给爸妈打钱的时候最酷!酷爆了!
刚剃了个寸头,现在觉得自己挺酷。
心中有梦,眼里有光,步伐坚毅的时候。
喜欢的事就去做,迈出的第一步就很酷。
……

我想了想,喜欢一个人也是一件很酷的事吧!
参加建涛毕业照那天,和他哥哥一起返回广州。我们是老同学了,初三同班,高一同班,分了文理科之后再没有任何交集,彼此不熟悉。
说起高三(十)班,言语里藏着激动,向我打听一个人,想知道她叫什么名字。“齐刘海,扎着高高的马尾辫,眼睛很大,每天骑单车上下学,家住东门。”听完他的描述,只好泼一盆冷水,”那时候的女生不大多都是这样吗?就没有具体一点的特征?”他说没有。
一起高考的那班人,有消息的还是那几个,其余的人就像从生命中消失了 一样,寻不见踪影,何况我还不知道要找的人是谁。
这是他的第一个喜欢的人,是心动的喜欢,而且喜欢了很久。只是她从未知晓,他亦不知她的名字,她就这样成为记忆里神秘的那个人。如今身边有另一个她,再无关那个女孩的事,曾经那份简单美好的喜欢,随着时光,慢慢被珍藏在脑海里,偶尔留念。再次提起时,眼里仍旧泛着光,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无论将来和谁一起白头到老,第一个喜欢的人,始终是抹不去的记忆。情窦初开的正茂年华,第一次感受到心动,那个人,终将不可替代。不论过去过久,想起她聊起她,依旧是那么美好。我想他忘不了,正如我也忘不了一样。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是件很美好又很酷的事,也是件害羞的事,小心翼翼地藏着,不敢让太多的人知道,生怕走漏风声,总是要引起不到的骚动,不想让自己一下子成为众人关注的对象,也不想让那个人知道自己的小心思。喜欢一个人有些卑微,却在心底里开出花来。
想起记忆中的那个人,想起那段暖暖的小时光,身旁的那个大男生不禁嘴角上扬,我决定帮他找到她是谁,至少他应该知道她的名字,其他的,也没那么重要了。
喜欢一个人是件很酷的事,如果喜欢一个人很酷的人,那就更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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