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刘晶 律师 刘律聊法
最近几天,一段庭审短视频在网上流传。在这段时长仅1分21秒的视频中,法官三次打断律师发言,并语气强硬的说:“抓紧时间,别长篇大论”,“你水平不够,抓不住重点,明白不?”律师反问,“我还没开始讲,你怎么知道我没抓住重点呢?”
其实这段视频来明自于中国庭审公开网,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案号为(2016)粤19刑初299号),开庭时间 2019年02月27日庭审直播中的一个片段,呵斥律师的法官为本案的审判长。(目前该视频已经下架了,有兴趣的自己网络搜索吧)
视频出来后有人认为,法官的呵斥构成了对律师辩护权利的侵害。也有媒体认为虽然女法官说话有着急躁的意味,但不属于“侮辱、嘲讽”,没必要上纲上线,毕竟法官合理分配时间也是有着司法效率的要求的。
其实按照国家的法律大框架和法律大体系建设,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安人员、法律教学工作者都是法律共同体的一员。这一群体由于具有一致的法律知识背景、职业训练方法、思维习惯以及职业利益,使他们彼此间得以沟通,通过共享共同体的意义和规范,成员间在职业伦理准则上达成共识,通过对法律事业的认同、参与、投入,这一群体成员终因目标、精神与情感的连带而形成法律事业共同体。
但是实际情况呢?呵呵,明显的在各个法律圈子里有着各自不可言说的“鄙视链”,一个瞧不上一个,互相下套子,编段子也不是秘密了。就像此次曝出来的女法官斥男律师一样,以前还有律师恶搞法官呢。不管怎么说,我一直觉得,法律人在法庭上吵起来,甚至用一些贬义词攻击对方,更极端的是打起来,都是很失职业尊严的行为。让人民群众看了笑话,传出去都丢人的很。
(网络流传的搞笑鄙视链)
其实哪个律师没遇到职业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呢?多多少少都遇到过,我自己也遇到过。各自立场不同,站位不同罢了。只要不是恶意刁难,其实都是可以沟通解决的。我也遇到法官说我啰嗦的,但是我会解释为何我必须要说,法官也就继续听下去了。也遇到过公安不让会见的,我就投诉、信访、打电话、控告,最后通过反映也能维护权利,他们最后也说你工作负责认真。遇到过检察院不采纳辩护意见,那咱们法庭上好好沟通,庭下继续写材料反映说明,也能打动人。律师同行之间法庭上争执的面红耳赤,庭下也要大度的去交换名片加加微信,以后互相点个赞啥的。
法律共同体其实有争吵,有矛盾的对立,但是还没有那么不堪。法律共同体都是独立人格者,只是分工不同,社会角色相异。同是法律人,都别没事搞幺蛾子,提高自身素质别让其他圈子人看了笑话啦。
女法官斥辩护律师水平不够,法律共同体有那么不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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