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阿伟是初中同学,从他考上大学起就开始恋爱了。那时候我早早上班了,在一个小单位里做财务工作。干数钱记账的活儿费脑子,还烦人。我每周最盼望的就是和阿伟打电话。
我住职工宿舍,四楼住女生,其他楼层全是男生。这样形成一种“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态势,女生少,男生多,在婚恋市场上女生供不应求。我们单位福利好,工资高,算是好单位。少量的女生,不但本单位的男生追,还有社会上一大群男生争先恐后来蚕食。尽管我放出话,宣扬我有了男朋友,但是追求我的人还是不在少数。那时候,我青春貌美,是如花美眷。献殷勤的人像浪蝶狂蜂,绕着我这朵娇花。
我经常在电话里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挑逗阿伟说:“我很抢手,你一定要抓住我啊?”
阿伟无奈地笑着说:“我鞭长莫及啊。你帮我看着自己可好?”
我撒娇:“不行,不行,我很忙,哪有时间看着你女朋友?”
我们就在电话里打情骂俏,互诉衷肠。我们最盼望的就是他放假后,我们可以经常约会。其实,即使放了假,我们约会也不方便。他家住在农村,到县城要倒两三次车。他手里没有钱坐车;他家里农活很多,他又是大孝子,总想着替父母做些。他父母不让他上学时谈恋爱,他背着父母和我谈恋爱。即使放了假还不能见面,这实在让我们相思难耐,我就鼓动他:“你来嘛。我想你啦。我可以请你吃饭,给你找地方住。”
他其实也想我。他父母管的严,不给出门,他需要撒谎编理由,才能跑出来见我。我也没时间,他只能眼巴巴等到我下班,我们再一起吃过饭,然后他再眼巴巴看我去上班。我也很穷,一般舍不得请假陪他。
晚饭我们吃好一点的,有肉有鱼。有时候我们还买一瓶甜果酒喝。微醺时,我在朦胧的灯光里看着他。他那么年轻,帅气,眉眼带笑的样子显得无比温柔。我从心底喜欢他。因为这份隐秘的欢喜,我拒绝了很多人的求婚。在舍友们男友一茬茬换的时候,只有我坚守着这个在校大学生,苦苦坚守着属于我们的爱情。它虽然清贫,但甜蜜温馨,和所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一样火热。我以为那就是爱情最初最美的样子。
那年他大四,马上毕业了,忙着到处找单位,投简历。我生日那天,我以为没人会记得,心里多少有些落寞。我独守着一城的寂寞,他却辗转应付难搞的面试官。晚上下班后,我约了三两好友,要去一家特色店庆祝二十四岁生日。没想到刚出门,大门口出现了阿伟的身影。朦胧的灯光里,他怀里抱着一大束玫瑰花,打扮得衣冠楚楚,微笑着看着我,像一个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一样。朋友们都“哇哇”怪叫,感叹着我好福气。那一刻,我感觉特别幸福。
我毫不客气地甩了女朋友们,让她们自便,然后挽着阿伟的手,去饭店吃饭。店主看见我怀抱着美丽的玫瑰花,高兴地说:“因为这花,我们店今晚蓬荜生辉啊。你男朋友真爱你啊!”
我们听了哈哈笑。我觉得幸福极了。这还是我平生第一次收到玫瑰花呢。晚饭气氛融洽,烛光晚餐,鲜花美酒,碧玉良人。我更是闭月羞花。那晚的灯光太魅惑,那晚的深情太迷人,那晚的音乐太撩拨,我一时感到粉面含春,情难自抑。二十四岁,我已经是一颗熟透的水蜜桃。只是很久都没人敢采摘。
晚上,我给他开了房,恋恋不舍地离去。刚出门就被他一把拉住,然后拖到床上。他的眼里有两簇小火苗在燃烧。他深情的话语撩拨地我欲罢不能。我虽然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但我二十四岁的年纪不是白长的,对男女之事并非一无所知。耳闻目睹,所有的香艳情节都被情欲唤起。我大条的神经已经在细腻中苏醒。我敏感的肌肤,在他的抚慰下火烧火燎,片片叫嚣。那一刻,我真的意乱情迷。
在他深情的吻把我迷失时,当他的手一粒粒解开我胸前的纽扣时,我看见他目光里的狂乱,他的喘息变得粗重。他开始手忙脚乱解自己的腰带。我看见了他暗红色的内裤,和那个昂扬挺立的男性标志。我忽然很怕很怕,脑袋懵懵响。和他发生关系,这是在整个恋爱期间我千百次幻想过的情景。我本来想着,要把人生第一次在新婚之夜献上。那时有亲友的祝福,有爱人的深情,更有自己的心安。如果就这样草草献上,我心里非常纠结。
这是一家小旅馆,逼仄的空间,单薄的墙壁,恶俗的装饰,让人怀疑的床品。我清楚地听见了隔壁房间男女的喘息,还有他们越来越激烈交战的战况。女人尖声地呻吟,男人粗重地呼吸,他们用力撞击着,把床铺“吱吱呀呀”摇晃着,真让人担心下一刻床腿不负重量地断掉。
他火热的身体覆在我身上,一双手胡乱巴拉。一股羞辱涌上心头,我用手挑起他的下巴,让这张被情欲染红的脸离我远一点。我声音颤抖地说:“算了,让我走吧。我们可以结婚时再这样,好吗?”
他不依不饶,用力压住我的手,温热的气息扑到我的脖子上。他意乱情迷得低声念叨:“我爱你是一辈子的事。你的贞洁现在给我,和将来给我都是一样。我会一直一直爱你啊!我们,做吧?”
他不说还好,这样一说让我感觉很委屈。我们宿舍的小黄,和男友发生关系后就分手了。因为她在十八岁时把第一次送给了甜言蜜语哄她上床的自己班主任,男友说她不干净了。珊珊第二次恋爱后也分手了,因为她男友听说,她在第一次恋爱时曾住在男友家。李丽也在和男友闹别扭,因为男友说轻易和男人发生关系的女生,不自重。他们都是吃过鱼肉后,却嫌弃鱼腥。舍友们血的教训告诉我,婚前自爱给婚姻一个更保险的筹码。
但那一刻脱身是不容易的。一个棒小伙势在必得,一对男女干柴烈火,任何一个稍微松懈,都是一件你情我愿,水到渠成的事。但我受到的保守教育告诉我:我不想轻易失去贞操。
我开始剧烈挣扎,嚎啕大哭,手脚一刻不闲地剧烈踢打撕扯。我的眼泪吓到他。他脸上的红晕褪去,不安地说:“怎么啦?别怕,第一次会疼,但我会轻一点。”
把他狠狠掀翻,我坐起来,开始整理自己的衣物。我红着脸说:“请尊重我。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
他涨红了脸分辩:“我没说你是随便的人啊。可是,谈恋爱,然后做爱,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大家不都是这样嘛?何必压抑自己?”
这话像是说,做爱和吃饭放屁都是很正常的事一样,倒是我大惊小怪了。我讲不过他,也不想多说一句话。我眼泪汪汪,夺门而逃。
以后的故事其实很简单。他追上我,说了一堆道歉话,我轻易就接受了。我们又继续欢天喜地谈恋爱,最后还走进了婚姻里。
新婚之夜,虽然被闹洞房的人折腾地筋骨散架,但我们还是很认真而热烈地做爱。终于揭开神秘面纱,尽管这一刻迟到了三年,但我们都心满意足,无比珍惜。床头柜上的古老长明灯“啪啦啪啦”轻轻炸响,我们像千百年来古人做的那样,深情地轻吻,慢慢得享受。两双含情脉脉的眸子,已经望尽千帆,眼里心里,只有你。最美的你。
我一直珍惜的东西,愿意在我最美丽的时刻,珍之又慎地送给你。从此水乳交融,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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