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一十四
原文
最爱周栎园之论诗曰:“诗以言我之情也,故我欲为则为之,我不欲为则不为。原未尝有人勉强之,督责之,而使之必为诗也。是以《三百篇》称心而言,不著姓名,无意于诗之传,并无意于后人传我之诗。嘻!此其所以为至与!今之人,欲借此以见博学,竞声名,则误矣!”
译注
最喜爱周亮工的论诗,说:诗用以表达我的情愫的,所以我想作则作,我不想作就不作。根本未曾有人勉强我,监督和指责我,从而使我必须作诗啊。所以《诗经》是心情愉悦的表达,不署姓名,并非有意靠诗歌立传,并且无意于让后人传承我的诗歌。哎!这就是它所以能得到至高的赞誉!如今的人啊,想借此来显现自己的博学,竞相争夺名声,则错误啦!
周亮工(1612-1672),字元亮,又有陶庵、减斋、缄斋、适园、栎园等别号,学者称栎园先生、栎下先生。明末清初文学家、篆刻家、收藏家。河南祥符(今河南开封祥符区)人,] 明崇祯十三年进士,曾任山东潍县知县,迁浙江道监察御史。入清后,任盐法道、兵备道、布政使、左副都御史、户部右侍郎等。后屡次被弹劾判死刑,又遇赦免。康熙元年(1662年)起复为青州海道、江安储粮道。周亮工擅古文,宗唐宋八大家。他一生饱经宦海沉浮,曾两次下狱,被劾论死,后遇赦免。生平博极群书,爱好绘画篆刻,工诗文,著有《赖古堂集》、《读画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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