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一词一般指事物独立于人的主观而有,所以这里以实在一词来指代 “事物确实有”的意涵。虽然在我们有限的知识下,我们不完全了解实在物的性质,但无论如何,其有与其性质无关。这就是说,无论实在物的发源和性质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不能改变实在物相对于人而言具有独立而有。当然“事物确实有”并不能说事物是存在的,存在这个词语的含义并不等同于实在的含义,存在的意义在人们甚至一些哲学家们在运用这个词语之时往往自然的同时指代了独立而有的事物和相对而有的事物,这里我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独立而有和相对而有的区别:当事物的实在如果没有被人所感知到,不能被人所意识到,那么实在物就不具有人意义上的有,也就是说,实在物对人而言是没有的,也就等同于不实在。既然实在不依赖于主观,那么无论人是否感受到,事物的实在不可改变,所以实在物究竟是有还是无呢?这是个问题。因此在这里为了区分独立于人的有和相对于人的有,我们可以用存在一词来指代人感知到“事物确实有”,即相对于人的有的意义。
通过对有在不同境况下的性质描述和定义存在的有的相对性,可以认为存在具有一个被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首先是实在物的实在;其次是思的实在,广义上的实在物包括思的实在,思可以是实在物的一部分,思的实在能被其自身所感知;第三,思与实在物的交互作用,即存在有一个实现的过程。存在的实现,是实在物被人感受到并加以主观上的改造而形成思想上的内容的过程。可以认为这个实现过程就是人实践的过程,就是人参与到思的实在与实在物的实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去,这个相互作用产出“思想的内容”。“思想的内容”是实在物与思相互作用时的信息被思吸纳,成为思的内容,转化为思的实在。在这个过程中,思的内容不断被充实,人尽管是感受到实在物的实在,但当人感受到实在物的实在之时,思的实在的被感受在实在物的实在被感受之时已经被完成了。同时存在在这里得到了完成,它的完成是感受到的实在的不完整的信息被转化为思的内容,我们可以把这种内容看为存在之为存在的具体载体,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思的实在是人的存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并不是说存在就是思的内容,而只是说存在是内容性的存在,其原因在于思的形式才是存在的内核,而思的内容只是存在的得以完成的载体。这样看来,存在的实现必然建立在实在被感知的基础上,从而导致了存在的实现过程是有鲜明的层次划分的,即第一个阶段是事物首先是实在的,这是客观的,自然而然的,实在物的本质及其运作是主观不能干涉其本质的,思维只能是认识和利用实在物的本质和运作规律,而至于实在物如何实在,这个问题其实不属于哲学问题。第二个阶段是实在物被我们的思维所感知,所吸纳,所同化而内化为思维的内容,使得作为一种融合的思的内容被“显现”给人,这样人通过思完成对实在物及其自身的认识和确立,所以在此的实在物和实在的思获得了人为的存在上的意义,故而完成了存在。
这样讨论存在固然有歪曲传统存在和主观定义存在的理念之嫌,但这个说法具有其合理性,即对于人而言,存在只能表现为这种形式,而如果要在存在理念中体现出实在的特征,这样问题就显得不清晰,使得存在主义哲学的谈论变为谈论实在物如何实在,这种讨论不仅使研究遇到瓶颈,其实也脱离了哲学对存在问题的应有关切,也就不足以支撑一种作为哲学的兴趣去探究它。
基于思的内容而完成的存在其实容易指向存在的被存在和人的去存在,但存在如果必须由去存在来完成其自身,那么因为存在不具有区别于去存在的品格而会丧失其自身。因此存在本身需要有更隐晦的去支撑存在的独立品格,这样看来,可以从思对其本身的反思的现象种来说明思在本质上是独立的,而不是思被实在物及其本身所规定的,从而导致存在的被动性质。可以说,思认识其自身的反思过程,并且这种反思过程可以循环,即思再反思前一个反思的反思过程。这个反思过程体现思的内部结构必然有“作为活动的意识”,即有一个先在的结构使得思的内部能完成在内在中的运动,或者说有一个“作为活动的意识”在“作为对象的意识”之前,而这个“作为活动的意识”可以把它看作思的先天形式。即存在完成其自身之前必然还有一个先天的思去使得存在的独立性得到确立,当然仅仅以一个独立的思去支撑思不被去存在是幼稚的,所以这个独立的思还能完成内在的运动才能真正达到存在。
“作为活动的意识”是作为一种形式的,它表现为思的先天形式所导致的一些趋向性。之所以是趋向性,而不说是思的本质,是因为这种形式不是内容,即趋向性的表现只能是当思与实在物发生关系后,由实践的具体情景对趋向性进行的激发,以导致了思的某种先验“性质”,这时这种趋向性就转化为性质,也就从形式变为了内容,存在也就在这里存在出来了,基于这种情况,形式可以是潜在的内容,也正基于此,趋向性具有巨大的开放性。要注意的一点是,尽管思内部有这种先天趋向性,但并不是说这种先天倾向性是不可变的,是静止的,它只意味着这种趋向性是先在的,这种结构是先在的,它们只是提前的实在着,不意味着这种实在不会发生改变,事实上思的先天形式正是“自由”的来源。这是因为思内在的“思”具有超越实在物的能力,思的后天内容来自于客观世界,但思的先天形式和其运行都不同于客观,所以思的本质不受客观的控制,只是一种被约束,这里思完成了对客观世界的超越。但思的运行也必然的具有一些规律性,这在人们看来可以是一个独立于实在世界的规律系统。同时客观世界也同样不受人的思的约束,从某种意义上说,客观世界对人也是超越的,但基于客观世界没有思的能力,没有去超越的冲动,所以它的不受其控制从而不是超越,只是独立的实在。当这两者相互作用时,其实就是在产生新的东西,不过这种新的东西不是人的主动创造,人们往往通过对规律的研究,通过科学和历史学来总结这两个宏观实在系统相互碰撞的规律。当然对规律的界定不过是说事物的发生是有迹可寻的,而不是说按照某种绝对因果律,认为世界的一切演变都是固定的。这也不是基于乐观的精神,因为即使是按照这种机械唯物论的说法,我们也能看到思对绝对的规律性的超越。即人本身的自我反思,自我突破及对自由的永恒追求本身就体现了超越的冲动,这些反思、突破与追求本身固然可以被解释为思的先天形式,不过我们仍然可以认为这是在超越之下的超越,即使超越本身在规律之下,然而冲动本身超越了规律,那么基于内在冲动的超越就能以其自身对人的不断向前发展的趋向性做出正向的影响,这就从人自身内在的形式完成人的自主和自由,证明人的意义实际是由人内在的外向性延展的不断创造,同时也就完成思对其自身的超越,证明了思内在的运动。所以所谓的本质,其实就是提前在的结构而已,只是一种先在的,而通过“作为活动的意识”对这种先在的结构具有永恒的超越冲动,可以说明基于思的存在的独立性。而且这段文字的撰写也体现了这种意识所做的超越的内在冲动,即以反思来看待超越的概念本就发展了这一概念,它体现先在的形式在形式下完成了对这种形式的重塑,尽管重塑的冲动的发生是来源于思的形式,但这种冲动其实已经超越了形式,体现出纯粹的自由意志。这里也可以清晰的看到,超越的机制本身形式的,这种超越能力固然是相对于绝对的规律性来描述的,不过可以看到作为一种能力的“超越”的机制并不因为这种规律性而存在,它的作用和运行贯穿们的生活之中,时常发生着。正是思的形式所具有的超越的能力,使得人的存在获得了比“去存在”上的更广阔的意义,人的思想所具有的这种主动性是人去主动的去探索的内在动力,它意味着人的自由,而这些是根植于思的内在形式。哲学的价值的最终体现也得以体现,哲学的意义在于对思的内在结构的探索并以此为基础通过创造出独特的内容去转换思的形式,所以哲学虽然对物质文明的发展没有什么直接的作用,但哲学对人们的看法具有创造性改变,这样就从人的这一方面改变了人的思想和态度,转换了思的形式,从而使得实在世界通过人的预想而发生改变。当然,实在世界和思的形式的作用在具体情景下是平等的,因为思的形式所具有的潜在内容必须要有内容去激发,其区别只在于思实际作为这个作用的主动方。
由此可以看到思的形式和内容的区别,以及这种区别对存在的实现的影响过程。思的形式使得人的主观性,独立性得到确立,以区别去存在,或者说防止了我被“他者”所同化,虽然不能借此说明“我”被确立了,这种先天的自我中心主义和超越能力其实并不能说明“我”就是“我”,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些为“我”的存在提供基础,至少一个自然的“我”在此被确立了。基于存在的实现过程和某种持存性,表明了存在的内容在实在中被不断拓展,那么存在的内容其实是被规定的,存在是被动的存在,这种被动性在当代理论话语中曾被多次提到,比如拉康的“他者”的话语和德波意义上的“景观”内涵,但他们实际是对规定性的绝对化,而没有看到一切内容的本质是根植于形式以及其内在超越的能力。而如果存在必须假以他者,没有什么支撑其独立性,那么“人不是他自己”了,这当然是不合理的,但这类理论的其实又是对存在的独立性的求索的要求,他们的批判性话语实际是希望使得独立性得到其应有的位置并给出相应方案,而在这里的独立性其实被人确立的,即通过思的形式才能完成合理的悬设以在具体的实践境况下确立独立性。拉康和德波更多是悲观的描述人的这种被控制境况,但他们并不能给这种不合理人的存在境况以有效的解决方案。
从存在的新含义来看,只有在思发挥作用之后,存在才能得以实现,或者说思的形式贯穿于存在的过程之中,存在以先天的主观形式为其完成过程中的核心部分。这里的先天的主观形式不同于生物学遗传,一般的遗传学说其实说明了人的“先验”性质可能来源于人的祖先的经验,这种经验通过基因遗传的方式使得人先天的表现出某种天赋。生物学遗传的观点具有充足的论据和科学的推理,所以这个观点毫无疑问的是具有客观性的。这里的思的先天形式却与这种生物学遗传的观点具有明显的区分,这体现在人的主观性实际不来自于某种任何具体经验的,它如同不同的物质之间的相对于它物具有的不同性质,这里的先天性质指的就是这个意思。主体性不是依靠某些具体客观性的经验而得以实现的,它是来自于一个建构的过程,即当知识或者经验达到一定程度时,人的某种“自我意志”就获得了觉醒,从此人与实在物的关系发生了质的改变,而这个主体性的诞生尽管有经验的参与,但可以看出主体性在本质上的内源性,而这也就说明了人的先天形式是不依靠任何外在经验而存在的,当然它的实现和表现却必然要求经验的参与。上文强调了存在的概念的核心是人的思维,它的基础是实在物的实在。然而对于存在的发生过程来说,实际上不用去主观上给它的各个阶段定义不同的地位,在此之所以强调人的思维的重要性,是希望我们能够了解思是人存在的过程的重要部分,思的重要性只是对人而言的。同时,它也是人目前唯一可靠的工具,因为无论是科研还是生活,思的作用总是第一位的,即使是实证主义的倾向,从不可知论角度和实证主义研究的具体过程中思参与的程度来看,不过是换个花样的形而上,实证主义的意义有时又要求体现在其创造性上,因此一种实证主义的要求的不过是客观的研究方法,在一些方面实证主义者不一定是拒斥形而上的方法的。而且在这里,实证主义的尊重只是形式上的尊重,实验室研究不过是一种剥离,已经不是完全的实在物的全貌和自然状态了,他们尽管通过严格的实证程序来确立所谓的科学共同体的话语权威,但谁都知道这个话语体系是有缺陷的。而在人们的生活中忽略了思在存在中的重要性,那么对这些人而言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缺失,他们因为不能理解到存在的样态而不能理解自己的生存境况及深层伦理,也就造成了此在的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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