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欣赏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可一概而论,但书法欣赏仍有其基本规律可循,亦非“玄学”之术。笔者以为,欣赏书法是书法在人脑中“再创作”的过程,因此,必先“识形”,次而“赏质”,再而“寄情”,三步逐行,渐入佳境。
第一境 识形
书法是线条形象的艺术,“形”有四要素。赏得“四要素”则入第一境。
一曰格式。书法以条幅、中堂、横披、匾额、斗方、扇面、对联、尺牍、手卷、页册、题画等格式最为经典。
二曰书体。书体以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魏体、章草、行草等最为常见。
三曰色彩。书法的色彩以白纸、墨字、红印组合最为耐看。
四曰构成。一幅完整的书法作品以正文、题款、印章构成最为普遍。
第二境 赏质
书法不同于写字。书法要讲究“法度”,“合法”才能“质美”。其“法”有四。赏得“四法”则入第二境。
一曰字法。字乃书法之根本。聚点画而成字,点画之间应当“平衡对称,对比和谐,主次得宜,疏密适度,多样统一。”
二曰笔法。用笔贵在因体而变、稳实丰富;中侧(锋)互换,法出有源;笔力遒劲、力透纸背。
三曰章法。章法即整幅书法作品的“布白”。它讲究字与字、行与行之间以笔势连绵,气脉畅通、节奏分明,若如“行云流水”。即所谓“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透风,计白当黑,奇趣乃出”。
四曰墨法。墨有六彩之说,即“浓、淡,枯、湿,燥、润”。若能“带燥方润,将浓遂枯”,则可达到“无声而乐的和谐”,“五光十色的神采”,“洒笔以成酣歌,和墨以籍谈笑”的境地。
第三境 寄情
“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刘熙载语)。书法的目的是“畅寄幽情”。书法艺术的最境界也就是人的精神,人的气质的一种抽象体现与表露。欣赏书法不仅仅是看功力的深厚,看点画、章法的精巧,而是要看作者的精神、胸襟、气质修养。因此,欣赏书法的最高境界是通过书法作品与书法家“对话,交流”。而赏得此境需要赏者“见智”、“见性”,悟得书法之“出法”、“意境”、“气质”之妙理。
一曰出法。卓越的书法家总是善于在严格的法度之中自由驰骋并施展其创造才能。因此,他们往往任情姿性,纵笔所如,使人看出他们的“无拘无束”,而又不流于“荒诞狂怪”;既有“先圣”的遗风,又有自己的“圣地”,即所谓“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放豪之外”。
二曰意境。书法的意境是指于书法作品中流露出的精神内涵,则在生动的气韵、飞扬的神采以及空间余白所构成的幽深而旷远的意象。如,有的象行军布阵,旗帜飞扬,士马精研;有的象尺幅丹青,疏林远阜,错落有致;有的象江河大川,奔腾浩荡,一泻千里;有的象廻溪曲沼,春水繁花,清幽婉丽;有的象婀娜舞姿,素袖轻扬,一步一形;有的象悠扬乐曲,绕梁三日,牵人情思。这就是书法富于韵致,并且交织着生命节奏的意境。
三曰气质。常言道,“书为心画”,“字如其人”。书法是书法家抒情达意的特殊语言。如同作家之文,诗人之诗,歌者之声。因此,有独立性、创造精神的人,其书往往风格独具;依赖性强、唯唯喏喏的人,其书往往依傍门户、缺乏个性。性情豪爽英迈之人,其书往往气度恢宏;感情缠绵悱恻之夫,其书往往柔媚有余,劲健不足。志行高洁者,其书往往清气飘洒;格调低下者,其书往往俗气横流。心情恬淡者,其书往往气静端庄、淡泊旷达;追名逐利者,其书往往张牙舞爪、哗而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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