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一阵子一个玩的好的男生和他喜欢的女孩子在一起了,半夜知道消息,从床上蹭的一下坐起来,开心了好一会儿,觉得自己养的猪终于拱到白菜了,尽管我自己是个万年单身狗。
我问为什么是她,你身边莺莺燕燕环肥燕瘦多得很。
他说看见她第一眼就很顺眼,笑起来眉眼弯弯,皮肤白皙,有点肉肉的,用现在的审美标准来看,并不骨感,但让人看起来就是顺眼,从眼里顺着顺着就顺到心里去了,慢慢的接触发现她善良、有意思、无论说起什么都是笑笑的,觉得对了,就是她。
你看,喜欢一个人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温暖、善良、温柔,也可能是头发总是香香的、笑起来眼睛总是弯弯的,很多很多。总之不是鸡汤里说的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和一个共同的朋友说起这件事情,她说她不过是很幸运,她眉眼弯弯皮肤白白是因为爸妈姿势摆的好,她有人追有人对她好是因为运气好。
我愣住了,一时间不知道怎么接这句话,不是我嘴拙,而是觉得怎么会有人这么想,后来转念一想或许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吧。
别人的获得和幸福都是由于运气,而自己是因为努力奋斗生来勇敢天赋过人。
可是这世界上的能量都是守恒的,就像是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美和丑,没有无缘无故的迁就和怨恨。
(二)
男生是很优秀的人,身边不泛叫他男神的,有一次机缘巧合和妹子独处,我开玩笑说怎么样啊和男神在一起?
她说:感觉很好啊,温柔体贴,可这一切都是我自己努力换来的哦,而且只有你自己变强到优秀才能一直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不是爱情里他的附属品。
其实姑娘是我们身边出了名的“自虐狂”。
每天按时睡觉按时起床,饮食清淡,喝很多水,坚持瑜伽,爱健身;无论多拮据,桌子上都会有一枝花;每天坚持护肤,只要不是穷的吃不上饭都会买自己想买的护肤品;每天都会读一点书写一点东西,现在已经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公号狗。
这样的女孩子值得被宋仲基、胡歌、王凯等所有人爱上吧!
她说天生的赢家不是没有,只是太少太少,凤毛麟角而已,而大多数你以为的别人唾手可得,不过是别人细水长流,厚积薄发。
你以为的天生丽质,是别人忍着酸痛还去健身房锻炼回来的路上随时可能跪倒在路上换来的,而你那个时候可能在和朋友推杯换盏、大快朵颐;你以为别人是智商爆表,却不知道别人在冰冷的教室里坚持读书认真复习到半夜,而你可能在寝室吃着零食喝着热水刷着剧偶尔还和男朋友撒个娇;你以为别人的成功是领导垂青,却不知道别人下班时间上着英语培训班、看着专业书、冲一杯咖啡还要更新自己的公众号。
所有你以为的爱情上的顺利、学业上的顺利、工作上的顺利,都是别人努力的好久才发出的光亮。
你可能会说她做的都这么简单,没什么了不起,我要是坚持下去比她厉害多了,但是亲爱的,你没有。Chance favors only the prepared mind,念出来每个人都会翻译,但是做到的人寥寥无几,那些做到的人都是被你成为男神女神的人,而那些被称为男神女神的人这辈子注定都和你没毛关系。
这样的人值得光芒万丈,早晚都会光芒万丈,值得遇到更好的事情,配得上更好的人来爱。
(三)
昨天和姑娘约看电影,看完电影坐在商场里喝东西,她侧脸的剪影在灯光下真是超级好看。
我说你真好看,顺眼的好看,他真是好福气。
她笑了笑,身上散发的是那种特别难得的少女感,说:我不是好看,是因为我一直都在做我自己,所以才看起来顺眼,不做作,我觉得最好的爱情就是大多数时间都能舒服的做自己。”
她说我给你讲个我以前的故事吧。
“我跟前任是在旅游的时候认识的,那一次我们一家清明节去爬山,凌晨一点开始出发,刚好五点钟到山顶看日出。开始的时候都特别顺利,结果在中途的时候下起了雨,所有人都很慌乱,看不清对面的脸,这时候有个人拉住了我的手,我以为是我哥,因为这个人的手上有尾戒,我知道我哥哥戴着。
因为下雨大家都没说话,好不容易走到一座庙前面躲一下,前面的人松开我的手一回头,我俩同时愣住了,根本不认识对方,他以为拉住的是他妹妹,而我以为他是我哥哥。
大家都和家人走散了,就一起往前走,后来他就一直拉着我的手,帮我背着包,他的手掌特别宽大温暖,我的少女心简直爆棚了,当时就动心了。后来他就把外套给我穿了,凌晨的山上特别冷,现在想想两个人都特别傻,明明有军大衣可以租的。
两个人认识的第一天一起看了特别好看的日出,很美好的开始,太阳出来的那一刻我就想如果和这个人在一起,感觉真的,很不错。
我借故留下他的电话号码,又要借书什么的,其实都是我的小心机,当你下定心意的那一刻全世界都会给你让路,后来他说他正愁着怎么跟我联系,我就打电话来了,一来二去就在一起了。
虽然现在不在一起了,现在来说是错的人,但是我还是觉得当你遇到让你心动的那一个,还是要想办法在一起,勇敢一点,即使后来事实证明彼此不合适,但是你还是会觉得当时让自己心动的那个人陪自己走一段特别美好,而且没试过没人知道到底合不合适。
热恋的时候不必提,肯定是很美好的。慢慢的时间长了,问题就慢慢的浮现了,我喜欢饮食清淡,他无辣不欢;我喜欢看书听音乐宅在家,他喜欢到处走到处去浪;他喜欢觥筹交错呼朋引伴,我喜欢三三两两喝茶看电影;我喜欢森系小清新,他喜欢胸大腰细热辣性感;就连那方面我喜欢上他不喜欢下。
吵,不停的吵,他喊我滚我就摔了家里所有的易碎品,我冷战他就夜不归宿,其实那个时候并不是不爱了,就是变着方法折磨对方也折磨自己。
后来我妈说其实两个人在一起肯定要相互谅解才能走下去,一段关系就像一个轮胎,走过的路越长越需要修补才能走的更远。
后来我们长谈了一次,说了彼此的不对和对方的毛病,后来两个人抱在一起大哭,发誓要一辈子只走下去,后来就再也没吵过架,直到分手。
谈过一次之后两个人都懂了迁就和让步,体贴或者装作体贴,无论多么生气都不会发脾气。
后来的后来,我们俩一起去丽江旅行了一次,在大冰的小屋,听一对情侣唱歌,那一首歌我现在也记得清楚,好妹妹乐队的《普通人》,唱到那句“我没有生来勇敢天赋过人,面对人山人海只剩一些诚恳”的时候我们都哭了,因为我们之间连诚恳都不剩了。
两个人都太谦让和忍耐的时候,每个人都不能舒服做自己,像常年被水淋到的铁皮,乍一看没什么关系,渐渐的泛出铁锈,印记斑驳也很好看,但是时间越长腐蚀的越厉害,最后一朝崩塌。
一段关系确实需要两个人的努力和体贴,可是前提是两个人大部分时间都能做自己,我没有按我的本心行事那是我爱你的时候,是妥协不是改变。离开彼此,我们还应该是原来的自己。
后来就分手了。
后来我想了很久,在一段关系里,被要求改变或成为附属品的那一个总是弱势的一方。只有两个人势均力敌的时候,才能相互尊重,珍惜彼此的妥协。所以后来的那一年我用尽所有的劲儿想变好,在认识他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在他面前我能不能一直做自己,他能不能始终做自己,考虑好的时候时机也刚刚好。”
在爱情里,最好的状态大概是我知道你所有包容我的时候,你体贴我为你做出的妥协,但我还是我自己;岁月漫长,不开心的时候我所有的表情语气朝着你放冷枪,手却依然在为你叠衣衫煮羹汤。
相爱就是所有的感情都克制,所有的感情都释放。
最好的人生也就是这样吧,你没来的时候我做最好的自己,你来了之后我依然是我自己。
ps:艾玛!这么无聊都看到最后啦,我敬你是一条汉子!后台留言,寄张明信片给你!贼老美的那种(让人看了脸红心跳小鹿乱撞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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