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张爱玲
我曾经问顾笙,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你后悔么。
她摇晃着眼前的酒杯,有一瞬间的失神。
“anny,等你遇见心爱之人的时候,你才能体会到爱情是一个匪夷所思的东西,你可以为他抛弃全世界,却换不来他心尖的一丝一毫。你拼了命想求得幸福,却只换来了一场羞辱。”
看着面前的顾笙,我突然觉得,她就像她手中的那杯红酒,温润清雅,把她全部的醇香,献给了她的心爱之人。而他,却品不出她的半点味道。
顾笙遇见他时,他还是个桀骛不羁的少年,而顾笙,也只是个留着Bob头喜欢公主裙的小女生。
老实说,第一次被顾笙带去看他踢球时,我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对女孩有着致命的吸引力,飞扬的红色球衣,熟练而精密的脚法,进球后的粲然一笑。我回头看见顾笙的眼窝里,有一股炽热的感情在流淌。
后来顾笙告诉我,那是爱情。
顾笙很爱他,爱的热烈,也很盲目。他喜欢很瘦的女孩,无肉不欢的她节食减肥,饿出了胃炎。知道他喜欢足球,一向败家的她偷偷攒钱,给他买来了最新款的球鞋。
四个月后,他们在一起了。那一天,顾笙靠在我的肩膀上,喝了很多。她告诉我,其实他并不爱自己,但是架不住她的好,所以答应了。
喝醉了的顾笙很清醒的明白自己只是一个玩具。可醒酒了的她却依旧尽全力的入了戏。
结局可想而知。他夺走了顾笙最珍贵的一切,却吝啬的连一个正式的分手都没提,就去了另一个城市,另结新欢。
他走的那一天,我陪着顾笙在商场挑选送给他的情人节礼物,忽然收到了一个电话,是他托朋友告诉顾笙,他离开了,要去另一个城市发展。
那天晚上,顾笙点了最烈的伏特加,一饮而尽。我心疼她,拿起酒杯却被她拦下。
“anny,你不要沾酒,酒就像一场一厢情愿的爱情,是穿肠毒药。
后来,顾笙每天给他打电话,留言,却从没收到任何回复,直到有一天,她被一个陌生女人在电话里骂了一通,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早已经退出了他的生活,连个影子都没留下。
顾笙告诉我,她也曾犹豫过,在每个联系不到他的夜晚,但她还是尽力了,所以不后悔。
我不知道,所谓爱一个人,到底要付出多少才不会后悔,尤其是对完全不可能的人。那种心情或许纠结的很,一边觉得自己的爱那么伟大,可以付出一切而无怨无悔,另一边又在得不到回应时,想早日收回感情。可大多数感情都是覆水难收且越放越多的,有时卑微到尘埃里也开不出一朵像样的花。
高傲如张爱玲,也为了胡兰成收敛了本性,世间那么多聪慧的女子,也都为爱丧失了自我,她们以为,甘之如饴的付出,是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却始终忘记了,过度的顺从,会让人骄纵。
有人轻信了那句“终于等到你,还好没放弃”,但歌词毕竟是歌词,爱情的真实面目只是第一眼他没有爱上你,也许这辈子都不会为你停留。你又何必一厢情愿为他偶尔的感激而沾沾自喜,片刻的感动永远称不上爱情,只是一种留不住的,转瞬即逝的情绪。
可很多人就算遍体鳞伤也参不透这个道理,就像顾笙,拒绝了很多爱她的人,然后告诉我,她还是习惯做他尘埃里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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