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晚上和闺蜜出门吃饭,在路上她说有事想告诉我,但欲言又止,态度吞吐。我朝她打趣:“莫不是恋爱了?”
她害羞的点点头,不过她言语迟疑:“只是——”
“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恋爱?”
我头脑中警铃大作:“异地恋?网恋?唉,反正异地恋久了和网恋也没多大区别”。
闺蜜从头给我讲了她的故事。
(二)
闺蜜喜欢的男生姑且叫他大雄吧,他们两个是在微博上认识的。那天闺蜜家里遭遇台风,窗外昏天暗地,电闪雷鸣。偏偏不巧,家里的电闸也跳断了。
于是闺蜜在黑咕隆咚的屋子里,发了条微博:“暴雨停电,喜闻乐见”。
微博刚发出去,就听到回复提示音,在未关注人私信那里有个小红点,对方说:“真巧,我家也停电了,交个朋友吧”。
两个人就这样在机缘巧合下认识了。
之后在微博上聊得不错,又加了微信。大雄先生和闺蜜俩家离得也很近。
有一次外头下大雪,闺蜜发了条朋友圈说:“冻死了,好想吃火锅啊”。
大雄先生回复:“真巧,我也想吃,不如我请你吧”。
那时他们两个只是每天在微信上聊天,话语聊得投机,再加上日积月累的陪伴,闺蜜在心理上对大雄先生已经产生了一丝微妙的情绪。
比喜欢多一点,但似乎还尚未到达爱情的程度。
闺蜜把这件事和她妈妈说了,妈妈说:“你已经大了,这种事情可以自己拿主意”。
于是大雄先生和闺蜜第一次走出网络,走向现实。
(三)
那天他俩都很紧张,毕竟之前聊得再好,也只能算是个网友。不过两人一见面,闺蜜之前对自己的顾虑统统烟消云散了。
原来大雄先生在见闺蜜的前一天,和同事打篮球,扣篮时跳跃用力过猛,拉伤了韧带。所以当大雄先生拄着拐,一瘸一拐的走到闺蜜面前时。她笑得前仰后合,也是因为这段小插曲,令两个人之前的尴尬情绪一扫而空。
那天他们吃完火锅后,又去海边走了走。闺蜜说她看着潮起潮落,心情也好像跟着起起伏伏。
不过海潮的起伏是因为地球引力,而她则是因为大雄先生。
她好像越来越喜欢他了。
(四)
我和闺蜜认识了四年,从大一开始,也听说过有许多男生追求她。但是却从未见过她答应过谁,所以在她表露出对大雄先生的喜欢后,我相当惊讶,身为颜狗第一反应自然是要照片。
闺蜜挥手驱赶我:“去去去,我也惊讶竟然喜欢他不是因为他长得多英俊!”。
那是因为什么呢?
因为他总是能说出令闺蜜开心的话,在她低落难过时只想同他倾诉,在她欢欣雀跃时,第一个相同他分享。甚至连那句喜欢都未曾说出口过,却在脑海中已经同他过完了一辈子。
她会留心他的每条状态,会为对方没有主动找她聊天而吃味。会在对方给她看相亲对象的照片时,对那个女生产生毫无缘由的敌意与反感,甚至!她翻空了对方的全部微博和朋友圈,只希望从对方过往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一点对自己有利的线索,证明对方喜欢她。
我有些崩溃,“亲爱的,既然你那么喜欢他就告诉他啊,何必自己在这里为他的情绪悲悲喜喜,感动了自己,对方却毫不知情”。
闺蜜有些茫然,随后傲娇的一扭头:“我才不要”。
“喜欢你”也好,“我爱你”也罢,不该是男生先说的话吗?如果这句话被我抢先了,是不是就以为着,在爱情这场战役中,至此丧失了主动权。如果我喜欢他,喜欢的更多一点,就意味着我将是弱势群体,我必须一再的迁就他……
而闺蜜并不想这样,她希望保留最后一点,在爱情里的尊严。
(五)
“那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他同你一样,也是一个很慢热的人。他会害羞,会恐惧。也许他能够感受到你对他的喜欢,但因为你不曾明确的表示出来,所以兴许因为他很在意你,所以不敢贸然开口,怕失去你这个人呢?”我说。
闺蜜想了想,她说:“其实我们两个已经两天没说话了,昨天我盯着他的头像,盯了一个多小时,但是我觉得如果我主动和他say hi~他就会觉得,我不够矜持,觉得我过于主动……这样太没有自尊了”。
我苦笑不得“那他主动找你,难道也是不要尊严?”
闺蜜说:“我不管,我不管,还有古龙不是说过吗,如果一个女孩子喜欢一个人,那么全世界的大雾也遮掩不住”。
但理论与实践,往往是两回事。
(六)
我想起以前和朋友的一段谈话,我和她抱怨自己总是没有办法在最恰当的时间,遇上那个喜欢的人。
她说:“难道你就从来没有察觉到过,别人对你的喜欢吗?”
我说:“有啊,但是那时我不喜欢他,所以总会装傻充愣的避免直接面对这个问题。”
等到我反过劲,意识到自己也喜欢对方时,这事儿早就被人家翻篇了。
她说:“因为你是一个对待感情很慢热的人,而许多人并没有那么充足的耐心去等待你。就好像你说的,很难一见钟情,喜欢的人都是聊得投机的,只有先你在心理上接受,才能再考虑喜欢这件事,所以你都是由友情过渡到爱情”。
这就好比是两条路,一条大路叫爱情,它旁边还生出一条小路叫友情。你总是从友情的那条小路缓慢出发,而喜欢你的人直接走的就是“爱情”,也许人家都走到终点,你还在友情那里磨蹭呢。而等你好不容易意识到自己喜欢对方时,你终于踏上那条爱情的路了,可人家在终点盘桓了一阵,早就等不及离开那里了。
所以永远都没有办法,在最恰当的时间,遇上那个喜欢的人。
(七)
于是我把这段话,复述给闺蜜。她想了好半天,叹气:“但是我真的没那个勇气,我想让他知道我很喜欢他,但又真的不敢直接告诉他”。
有多喜欢呢?甚至她妈妈想让她留在这座城市,可她为了大雄先生都偷偷的报了老家的公务员。甚至买来一堆考教师资格证的材料,开始每天去上自习。为的就是给她和大雄先生的未来,留出一条后路。
她自嘲:“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会这样喜欢一个人”。
我问:“你确定你对他不是依赖吗?你知道我们总会习惯性把崇拜、依赖和喜欢弄混呢”。
她想了想:“就这么和你说吧,对他的这种感情,是我之前对其他人都从来没有过的”。
所以我相信,那就是爱情。是爱情在那个狂风暴雨停电的夜晚,偷偷洒落一颗叫缘分的种子,然后在日积月累的感情量变下,终于有一天萌芽,开花。
就像是小王子的那株玫瑰花,因为倾注了大量的时间与感情,所以她之于小王子便是独一无二的珍贵。而大雄先生之于闺蜜,也是那株玫瑰,只属于她的独一无二。
而想要与一个人产生羁绊,必然要冒着落泪的风险。
所以闺蜜会患得患失,会担心主动令自己失去自尊。她全部的不笃定,不确定皆源于——她爱他。
(八)
所以,亲爱的。既然你已将未来的种种安排都加进了一个他。怎么会偏偏少了那一点,将暧昧捅开的勇气。
许多爱情尚来不及破土而出,就因为彼此的紧张与羞涩被扼杀。
主动一点,不要顾虑那么多。希望你的玫瑰,能开出最美丽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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