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单位很多公司都鼓吹“尊严都是和成绩并驾齐驱的”。换句话说,没有成绩就没有尊严了。我并不认同。
尊严是对人的身份、地位等的认同,是人人共有的平等的权利,应该受到尊重。尊严在网上有三层意思,一是尊贵庄严,只可尊敬的身份或地位。第二层,崇高庄严,如“少室出外天,魏巍何尊严”。第三层,不容侵犯的地位或身份。一些国家法律里有这样一句话“人类生而自由并享有相等的尊严与权利”,我们国家有“宪法尊严”这个词。
那么首段语境中的尊严,可尊敬的身份和地位显然是不符的,因为身份和地位可能是出身就有的,与成绩关系不大。崇高庄严,形容建筑物,也不可能。那么第三种,似乎更引人思考。它允许了后天努力的成分,比如宪法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文明的产物。但是,同时,它也有一种先赋论的。只要你是宪法,只要你是人,便享有不容侵犯的地位身份。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尊严是先赋的,那么便不和成绩关系太大。难道尊严先赋,作为生而为人的权利之一在后天还会丢失吗?努力成绩是有多有少有大有小有好坏之分的,难道尊严也是一样,有大尊严小尊严,有某人尊严多一些某人尊严少一些吗?是以什么作为评价标准的呢?尊严是不是也有单位,也有计量,也有过犹不及呢?
叔本华说“要尊重每一个人,不论他是何等的卑微与可笑。要记住活在每个人身上的是你我相同的灵性。”卢梭也说过“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也就是说,只要是个人就有了尊严,与地位成绩无关。
那么,人们指的尊严是什么呢,是被尊重的程度或者说评估的重要性。就像亚里士多德“一个人的尊严并非在获得荣誉时,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荣誉”,其中的尊严指的是他人如何评价你的价值、被尊重的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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