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到的第一笔稿费是《金华日报》寄来的,一共是95元。这在1997年,也不算小数目了。
那时听到身边的一个故事,觉得挺感人。决心写一篇文章。为了写好,我先后采访了好几个当事人,写出后经过他们的首肯,我才寄出去。那时报社叫劳剑晨的编辑,对我们这些初涉文坛的小白还是关心和爱护的。在他的推荐下,由责任编辑李艳在金华日报浙中周末头版发表了《换婴情三生》,老实说,这题目是编辑想出来的。那篇文章有几千字吧,但写得还算轻松。能发表对处于人生低潮的我是莫大的鼓励和安慰。
稿费寄来后,我记得买了糖果给同事吃,让他们分享我的喜悦。虽然,二十几年过去了,但往事让我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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