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三点,一个年轻的生命消逝了。年仅13岁的四川女孩,在留下一封遗书后,跳楼身亡。
自杀原因令人心寒,老师强制性补课,并对学生实施各种变态体罚,使得这个姑娘在愤怒中写下遗书,远离人世。
图片来自网络学生何至于对一个老师憎恶至此,要用性命来向他控诉!这不仅仅是孩子性格过于刚烈,她是用死来揭示一个残酷的事实:教师暴力仍广泛存在,且愈加猖狂。
曾经一度被认为是阳光底下最灿烂的职业——教师,却频频涌现虐童,殴打学生的非人性作为,这是应该引起教育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尽管法律上明文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可是虐童事件从未终止,究其原因,是法律的效力不够,没有人去严肃执法,教育部门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到事情发展到恶劣的地步,才开始装模作样地调查一番。
我还想问,难道学校就不知道该教师的所作所为吗?为什么不给予警告,任由这样的老师作威作福,对学生的身心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在事情被曝光后,该校方又以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说这仅是老师的个人行为,未经学校准许。如果没有学校的置之不理,这个老师,他敢这么肆无忌惮吗?
就读高中时,也常遇到体罚学生的教师,每每有人向校方提意见时,校长总是以劝说未果为由,继续装作不知道。甚至某个班的班主任,殴打学生被举报到教育局,教育局人员信誓旦旦地说会彻查该事。一两个月过去了,该教师我行我素,什么事也没有。
并不是说教师不该对学生实施任何惩罚,古代私塾,打学生是常事。可是这些老师打人的原因呢?或许是因为一个问题没答出来,一道题没解出来,就可能被老师连扇好几个耳光。这对于年幼的未成年人,产生的心理阴影可能是一辈子都难以消除的。
还有那些变态的幼儿园老师,对几岁大的孩子拳打脚踢,用开水烫,用胶布把嘴封住关在黑屋子里……
这些小孩子还很稚嫩,就算是犯了错误,也不该接受这样极端的处罚。每年,我国都有数百的未成年人死亡,而自杀的占了多半。有人说,这些孩子越来越娇惯,打不得骂不得心理承受能力太弱。
心理承受能力弱是一个方面,面对打骂忍气吞声又是另一个方面。人都有尊严,不能任由他人蹂躏摧残。特别是在自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更不能选择逆来顺受。
回到女孩自杀的事件上来,一个13岁的女孩,已经是身心较为成熟的时候了,她怎么能接受一个男老师对其打耳光,揪耳朵,甚至打屁股的惩罚?这不是侵犯人权又是什么?
可见家长也是知晓该事的,却仍选择继续让女儿上补习班,家长的不作为会让孩子多么地心寒。
面对着做不完的试卷,又恐惧老师的体罚,爸妈不管不顾……我能体会到这是一个多么无助的女孩,她仿佛感觉到了生活的黯淡无光,感觉到了自己对命运的无能为力,在走投无路之时,选择了永远离开。
真心希望,女孩用死换来的,是相关部门的对此类事件的重视,让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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