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协议

作者: cd8a953f221a | 来源:发表于2018-03-08 12:23 被阅读23次

情人之间应该签订情人协议,协议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双方认可并遵守就行。

用协议来约定情人关系,这似乎有点冷冰冰,但这很重要,因为大多数情人发展到最后,都变成了仇人。变成仇人,是因为双方在关系发展的过程中突破了维系关系的规则,事先没有说清楚,等规则被突破,谁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候,你就会发现协议的重要性。

情人关系是否符合主流道德观,这个问题我们不讨论。在我们“情愿派”看来,找不找情人是你自己的事。只要你情我愿,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就行。情愿派不讨论大众道德,我们认为每个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与别人进行自愿交换的行为本身就是道德的。

协议是为了交换而生。情人之间的关系,就到底就是相互交换,无论你们之间交换什么,身体也好、思想也好、感情也好、利益也好、或者是以上所有的混合。交换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情我愿。

情人协议可以有效避免前期沟通不明而带来的冲突,因为情人关系确定之初,双方大都被欲望冲昏了头脑,等到冷静下来之后,由于没有事先约定,冲突就会产生。比如甲方只是想跟乙方交流身体,乙方却想要得到名份;或者乙方只看上甲方器大活好,甲方却非要交流人生理想,这就容易让人感到不爽。这些要求往往在交往之初是隐藏的,协议的目的就是让它显现出来。事先约定协议,是为了先说断后不乱。有明确的约定,双方不越界,交往才有价值。

女权主义者应该支持我的想法,因为这是体现男女平等的最好做法。

对于未婚人士来说,情人协议尤其重要,这是婚姻关系的预热。情人发展好了,你才有信心进入婚姻,情人关系是夫妻关系的预演。如果情人之间相处都不和谐,结为夫妇之后又怎么可能过得安稳呢?更为关键的是,情人之间可以不涉及财产,夫妻之间必然要涉及,如果能在情人阶段发现对你的不利因素,就可以降低你进入婚姻关系后财产损失的风险。

当然,我还主张用《合同法》取代《婚姻法》,夫妻之间也可以签订协议,禁止对方婚后与他人签订情人协议。

文明社会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换都建立在自愿原则上,最大限度地避免强制,而协议是文明的体现,是和谐的保障。

除了血缘关系外,人与人之间的任何关系都可以通过协议来确定,如果不行,那就加一个补充协议。

祝天下有情人,都先说断后不乱,在协议中享受美好生活。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 找皮皮:为什么好久都不发了并且还把之前的给删了
    cd8a953f221a:@找皮皮 没有删,只是设为私密了:joy:

本文标题:情人协议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pnwef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