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科举以唐宋科举为蓝本, 根据自身的现实情况加以调整, 从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科举程式。 金代科举程式为四级制, 即乡试、 府试、 省试和殿试或者称御试四级。 为保证科举考试的公正性, 金代仿效唐宋科举, 结合自身统治的需要,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贡院规制。 为了防止科场作弊, 金代制定了严厉的考试规制, 其中搜检之制尤为苛严。 府试设有检搜怀挟官, 负责对入场考生的搜检。
搜检非常严格, 考生入闱时之前要进行严格的搜检。 泰和元年(1201), 金代科举一度采用“解发袒衣, 索及耳鼻” 的手段, 当时就有大臣认为: “甚过矣, 岂待士之礼哉”(《金史》 卷 51《选举志一》), 甚至引起应试者的反感。 于是, 金代恢复大定二十九年(1189) 曾实施的让举子在入场前沐浴, 更换上由官方提供统一衣服的制度。 这样在防止夹带的同时, 也尊重了士人的人格, 这种防止作弊的办法在中国科举史上也是十分独特的。
由进士入官者多至公卿达官, 科举出身者不仅自身金政权稳定的力量, 而且对帮助女真贵族建立和完善封建制度, 极大地稳固了女真贵族在中原地区的统治。据统计, 金世宗时期, 宰辅41 人, 其中进士 12 人, 占宰辅总数的 30%; 金章宗时期, 宰辅 32 人, 其中金史 17 人, 占宰辅总数的 53%。 不少论者认为金代能够延续一百多年, 与科举制度息息相关。
通过实行科举考试, 对金代统治文化、 教育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此外, 科举还促进了各民族间的融合与中原文化的北移。
金代统治者在借鉴唐、 宋、 辽等朝代科举制度的基础上, 结合本民族统治的需要, 建立了较为完备、 在少数民族政权中最有特色的科举体系, 在南北选、 女真进士科的设立和搜检方式等方面都发展了科举制度, 对后世科举取士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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