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艺术

作者: 清风解语 | 来源:发表于2018-05-13 22:30 被阅读23次

    一无所知的人儿也就一无所爱,什么都不做的人儿也就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儿是没有价值的。懂得事理的人儿也懂得爱、观察和发现……对事物本质了解的越多,也就越钟爱。设想所有水果与草莓同时成熟的人儿,对葡萄一无所知。

    ——帕拉塞萨斯

    爱是一种艺术吗?

    在这一节弗罗姆认为“人们几乎没有认为爱还需要学习”前提和原因有三个:“一是多数人宁愿把爱当做被爱的问题,还不愿当成爱的问题,即不愿当成一个爱的能力问题。二是把爱的问题设想为一个对象的问题,而不是才能的问题。三是把最初堕入情网的经历与爱的“久恒”。(或爱的“永恒”)之间的区别混淆了。”

    另外学习以及驾驭任何一门艺术所需要的步骤是:精通那门艺术的理论,其次熟悉那门艺术的实践,最重要的是始终极其关心这一问题。

    针对这一章不作阐述,它主要是针对本书的一种总体性概括。


    爱,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

    弗洛姆首先阐述的是爱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他认为“没有被爱重新结合分离意识是羞耻感的来源。同时,它也是有罪感和焦虑的来源。”“人面临共同的问题是如何克服分离,如何达到和谐,如何超出个人生活并发现一致。”

    1、克服分离的三种方式

    他给出了三种方式如何克服分离达到一致。首先是在于各种紊乱的状态。他认为紊乱结合的所有形式有三个特点,即它们是强烈的,甚至不惜使用暴力;它们产生于包括身心在内的全部人格;它们是暂时的和周期性的。因此,当人处理分离状态时,原始部落采用集体性的宗教仪式来克服分离。而现代社会,酒精中毒和药物癖是个人选择的形式。当他们试图从酒精和药物中避难时,一旦作用消失,他们便会感到更加的孤独。由此恶性循环。

    第二种方式是群居,他认为群居是克服孤独的盛行的方式。人们采用群居的方式是通过保持自己与群体和一致性来获得安全感,摆脱孤独的威胁。“如果一个人了解他何等渴望不被分离免受孤独,他就必须懂得与众不同的恐惧的威力——脱离民众哪怕仅有几部之遥的恐惧的威力。”但是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所需要一致。所以说在群居中渴求一致只是人们下意识的,没有刻意去思考为何一致。在论述一致性时,弗洛姆同样论述了平等的含义。即“它(平等)意味着任何人都不是实现他人目的的工具,大家都是平等的,因为人人都是目的而且仅仅是目的,但绝不意味着互为手段。”平等这个含义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变质了,变成了“雷同”、“相似”、“同一”等等,此时的平等不再是以前那种在保持自身个性中人人追求自我、相互平等、不刻意追求一样的那种一致。

    第三种方式是在于创造性活动——或是艺术家的创造活动,或是工匠的创造活动。他认为“在进行任何创造性工作中,有创造性的人都把自己和物结合起立,这里的物代表他身外的世界。”

    总之,“这种对人与人之间融为一体的渴求,是人类最强有力的奋斗的动力。”假如把我们把实现人与人之间和结合称为“爱”,那么我们在追求爱的路上会发现各种各样的困哪。有成熟的爱和不成熟的爱。而不成熟形式的爱即共生性结合的爱。弗洛姆认为爱仅仅指成熟的爱。

    2、共生性结合和成熟的爱

    共生性结合类似于母体和胎儿的关系,在这样心理的共生性结合中,虽然两者身躯各自独立,但在心理上存在着同样的依赖性。弗洛姆认为共生性结合的被动形式是屈从,即受虐狂。受虐狂依附于别人,没有任何的尊严,从不感到孤单。“受虐狂也可能这样:任命运摆布、疾病折磨,沉湎于有节奏的音乐或吸毒或催眠术所造成的紊乱状态,这些都能够使受虐狂屈从——在这些情况下,受虐狂都置他们的尊严于脑后,使自己成了某人某物的工具,他不需要通常的劳动性活动解决生计问题。”

    共生性结合的主动形式是支配,即虐待狂。“虐待狂同样依附于受虐狂,正像后者依附前者一样,没有对方,哪一方都无法存活下去。差别仅在于虐待狂指挥、剥削、伤害、侮辱他人,而受虐狂被他人指挥、剥削、伤害、侮辱。”受虐狂和虐待狂共有的东西便是都没有尊严,虐待狂自己没有尊严,也不会意识到他人的尊严。

    另外,“与共生性结合相反,成熟的爱是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个性条件下的结合,爱是人的一种主动的能力,是一种突破使人与人分离的那些屏障的能力,一种把他和他人联合起来的能力。爱使人克服孤独和分离感,但爱承认人自身的价值,保持自身的尊严。在爱之中,产生了两个人成为一体而仍然保留着个人的尊严和个性的矛盾。”可见爱是解决孤独和分离的最终的解决方案,它摆脱了一时因为药物失效而产生的孤独感,成为一种永久的、永恒的结合形式,这种结合是内在与外在的完美结合,在保持个性即保持自身的尊严和品格的同时,又尊重他人的人格,互为补充和慰藉,因而不会产生孤独感。

    3、爱主要是“给予”

    在对爱进行分析中,弗洛姆认为爱是一种行为,一个人能力的实践。他认为这种行为只能在自由中实现,而决不能作为强迫的结果。他认为“爱主要是‘给予’,而不是‘接受’”。在对“给予”论述时,弗洛姆区分了创造性人格和非创造性人格。非创造性人格对于“给予”是消极的态度,他们感到“给予”是贫乏的,因而拒绝“给予”;而创造性人格则对“给予”是积极的态度,他们认为“给予”是潜力的最高表现。他们认为通弄过给予,体会到自己的强大、富有、能干。这种激发他们潜能的“给予”使他们倍感快乐。

    当然,“给予”最重要的奉献领域不是物质领域,而是特殊的人的领域。一个人把自身美好的东西如宝贵之物奉献给他人,但不一定是牺牲生命。最重要的给予是将自身中具有潜力的东西给予他人,给予如快乐、幽默、理解、知识、伤感等等这些东西,奉献生命的活力,充实他人。

    正如弗洛姆所说,“‘给予’本身是一种高雅的乐趣”,人们在给予的同时并不会因自己会不会有回报或他人有没有积极反应而等待或失落,相反,一个人不会去想这些,因为一个人在给予的过程中也带回了他人身上复活的某些东西,这些东西反过来又会影响到他自己。“给予”隐含着使另一个人也成为献出者。他认为“爱是创造爱的能力,无爱则不能创造爱。”马克思对此也作了精彩的表述:“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认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你同人和自然界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的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如果你在恋爱,但是没有引起对方的反应,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引起对方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的。”

    另外,弗洛姆又接着论述:“几乎没有必要强调这一事实:作为‘给予’行为的爱的能力,取决于那个人个性的发展。爱以达到突出的创造性的倾向作为先决条件。”这种倾向即人克服了盲目自大、盲目依赖、剥削、掠夺他人的欲望,而最终依靠的是自身具备的真正的勇气、品质和能力等。

    4、爱的四要素

    弗洛姆认为,“除了给予的因素外,爱的主动特性明显地表现在这样的事实中,即所有形式的爱常常包含着共同的基本要素: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关心表现在爱是对所爱对象的生命和成长的积极关心。当一个人特别爱另一个人时,就会关心他(她)的一切,并为之不断努力,可以说爱和努力不可分。责任是一种自愿的行为,是我对另一个人表达或者没有表达需要的反应。那么尊重则是“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成长和发展应该顺其自身规律和意愿。”自我独立是尊重哦该他人的前提,同样相互独立更易于尊重的品格塑造。弗洛姆认为“不了解一个人便不能尊重他,爱的责任若没有了解作为向导便是盲目的。”弗洛姆认为了解他秘密有两个途径:其一是极端途径即全部能力超过另一个人的方法,这种了解的极端便是虐待狂。其二是爱,“爱是对他人的主动洞察力,在这种洞察之中,我了解秘密的渴望由结合而平息。”很显然这是相对与第一种方法来说的,是一种和平方法,正如弗洛姆所言:“矮的行为是充分了解的唯一途径,这种行为超越了思维,超越了语言。”

    总之,“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是相互依存的,只有在成熟的人身上才能找到这四者的交融状态。”只有成熟的人才能够将这四个要素融会贯通,相互交融,那么,他们便会创造性地发展自己的能力,摆脱那些虚无、虚妄的欲望、自恋等与自身不符的糟粕,从而将自己建立在创造性的活动而产生的精神力量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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