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芳华》有感

作者: 形与影竞走 | 来源:发表于2020-08-12 22:34 被阅读0次

    读《芳华》有感

    今天终于粗略的读完了《芳华》这本书。这本书是我向同事淘来的,当时她正做废书处理,虽然我已经看过《芳华》的电影版,但是当时不忍同事把这么好的书扔进垃圾堆,就索性向同事讨了来。

    很喜欢读一些杂文如蒋勋的《孤独六讲》,胡适的《读书与做人》,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丰子恺《缘缘堂随笔集》,文章短小精悍,深入浅出,读起来脍炙人口。已经很久不读小说了,一是读完一部小说需要花费些时间,二是读完一部小说,好想没有汲取多少营养滋养自己的人生。思来想去,还是自己太功利,没有细细去品味分析书中每个人物的命运走向,没读出自己的人生感悟与作者产生共鸣,囫囵吞枣则容易消化不良,因噎废食。

    今天读完了《芳华》,心里还是有一丝小小的成就感。读完后有以下几点感受:

    (1)《芳华》二八芳华,是一个人的青春,最美好的时候。但这部小说写的是一群人的青春。群像的描写,衬托出的个体尤为突出,耀眼,光芒万丈,如小说中的“刘峰”就是典型的代表。

    (2)封面上除了有《芳华》以外还印有:you touched me 。这是导致文章主人公刘峰命运被改写的触摸事件。放在今天,这是一件再小不过的事,可以是善意的,可以是甜蜜的,可以是有爱的,但放在昨天,或者放在作者生活的时代,这是一件大过天的事,足以改写一个人的命运,可以是罪恶的,可以是可耻的,可以是不可饶恕的……时代不可逆,人物的悲剧,就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3)“何谓平凡,何谓伟大,何谓牺牲,何谓永恒”是书中探讨经典议题。

      平凡:刘峰是平凡的,只是文工团的一员,也有七情六欲,也有梦想,美丽且大胆。

      伟大:小曼是伟大的,充满善意对待周围的一切,用沉默对抗命运的不公。

      牺牲:时代的悲剧注定有人牺牲,只是有的人牺牲了灵魂,有的人牺牲了生命。

      永恒:这世间唯一不变的是——对爱的执着。

    (4)“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刘峰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小曼爱上了他。”

        爱,是一件温暖而美好的事,但那个时代,没有给爱留太多的空间,爱太过隐晦,太过压抑,似乎就不存在,找不着痕迹,因为刚刚萌芽,还未来得及为之正名,就被无情地扼杀在摇篮中。爱,若是用语言,太过下流;爱,若是用肢体,太过无耻;人们惧怕被贴上“标签”,戴上“帽子”怕永远摘不掉,打上烙印,遭人诟病。但是……这不能阻止人们要爱,这是人之本能,爱,要想存活,只能凭借其他看不见的方式偷偷传递,可能会延迟,但一定会到达,可能会曲折,但更加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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