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我的不是老板,也不是梦想,是透过窗帘的纹路偷窥进来的阳光的刺眼。
扭动着身体,伸个懒腰,我不想起床。猫在被子里,我想等等惺忪的睡眼,慢慢睁开。
冬日驯服了阳光的毒辣,穿透粉色的窗帘,养了一屋子的粉。仿佛我真的是一个少女了。连晚上的梦都是粉色的甜蜜。可是粉色不属于四十岁。
粉色太过甜美,我已错失了这样的滋味。幼时粉嘟嘟的脸,才是粉的最初发源地。少女的明丽被橄榄绿的军装淹没了,我以为我从不喜欢粉色。
三十岁,我有了新房,我的新房需要窗帘。
我只让老板介绍最便宜的给我。这个,这个,还有这个。目光顺着老板手指的方向。我看见了,那抹最廉价的粉。好了,就选它,卧室正合适。
那几年无法安睡一个夜。让我最是恨它轻薄的样子,任阳光,月光通通潜伏进来。连弱小的星和灯的亮也敢趁机而入。
我赢瘦的荷包没有一丝底气,高攀不上亚麻厚重的质地。只好继续与粉色窗帘虚与委蛇。任凭它玫瑰花的底色,也无法掩盖我的厌恶。
时间是最好的和事老,在粉色窗帘和我之间。就像习惯了伴侣十几年的木讷。无所谓喜欢,那是一种波澜不惊的相濡以沫。
那日,一件粉粉的睡衣被赞气色好好。粉色勾搭了四十岁,偷偷窃喜。爱屋及乌,也顺便爱了那粉色的窗帘。
再看,粉色窗帘的轻薄是恰到好处的轻盈,成全了浪漫的“灭烛怜光满”,许我“还寝梦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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