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九岁开始,三天两头就有来家里给晓英说媒的,爸和妈总以晓英还小拒绝了。后来人们渐渐明白,“小”只是一个借口。这个家离不开晓英,在外,她顶得上一个劳动力;在内,她承担了母亲大半的职责。
坚持读书的晓华,尚年幼的晓雨,体弱多病的晓英妈,只知劳作的晓英爸,他们共同编织了一个笼子,牢牢地罩住了晓英。她看得到外面缤纷的世界,却冲不破这爱的牢笼。
大一的国庆假期,晓华回家帮忙秋收。北方的初秋,早晚寒冷,中午炎热。清晨四点,薄雾弥漫,天地间都是一片灰蒙蒙的颜色。说是收获的季节,却满眼充斥着衰败和濒死。远处地里的庄稼,大部分都已经割倒伏在地上。立着的,也已经枯黄了叶子,玉米胡子由黄色变成了褐色,真的成了那邋遢老头的胡子,粘在一起,梳也不能梳得开的样子。近处土路上,野蒿野草也大都干巴巴半死不活了,偶尔有块石头或者半截砖头,上边挂着一层清霜,更让人不自觉想发起抖来。
晓英最先起床,她在秋衣外头套一件毛衣,毛衣外头还要加一件爸穿旧的夹克。鸡鸭已经在架里不耐烦要出来觅食,打开鸡架门,一堆活物半飞半跑地冲出来,奔着晓英准备好的几个食槽,不迭地点头啄食。
晓英提两桶水进外屋,一桶倒进锅里烧开,一桶倒进水缸,预备着妈中午做饭用。她填了两把秸秆到灶底,拿打火机点着了,火光忽闪着,把半明半暗的影子投射在她的脸上,渲染着清晨里灰蒙蒙的孤独。早饭是很简单的:热几个前一天蒸好的馒头;抓一把干萝卜丝,泡水,加调料,加油,上锅蒸;再煮一锅小米粥。晓英麻利做完这些的时候,爸已经起来扫院子了。
清冽的空气,总使得爸要咳几声嗽,清着嗓子里的浊气。以前这时候,总是大青狗在爸身边围来围去乱跑乱窜,带给这寂静的早晨一点生气。后来大青狗死了,农村偷狗的也多,晓英家也就没再养狗了。扫完院子,套好了牛车,晓英爸三五分钟就吃完了早饭,赶在太阳刚冒头的时候就下地去了。村子四周的大地里头,都已经有勤劳的人们开始干活了。那些弯腰扒玉米的身影,被金红的朝阳,映得黑黑的,和土地一样的颜色,像极了摄影杂志上的剪影作品。
妈在那里呼喝着晓华和晓雨快点起床。晓华从被窝里探出头来,她才军训完就烫了一个什么“烟花烫”的头发,满脑袋的小碎卷发。前一天晚上到家的时候,被晓雨充分地嘲笑了一次,最后还不忘一本正经地总结:“给这个发型取名字的人,太有才了,确实像是被炮仗炸过一样。”
这时刚好墙上挂的那个黑漆漆的大钟,当当当敲了六下。晓华急忙又把头塞回了被子里:“才六点啊,太早了啊!”声音含糊不清,又闷闷地透过被子传出来。
然而终究敌不过妈的大呼小叫,两个人噘嘴挤眼地穿好衣服,吃了早饭,跟着晓英下地去了。
到了地里,割倒的玉米杆,一堆一堆排列得齐齐整整,一眼看不到尽头。三个人一人一排,闷头开工。玉米铺子上也都是霜,阳光照着,缓慢融化的样子,亮晶晶的非常好看。摸上去却是一手的凉,很快手套就湿漉漉的,那霜水和凉气就逼到手上来。好在八九点一过,太阳光就热辣了起来,湿了的手套复又干了。每两堆玉米铺子剥出来的玉米棒子堆在一堆,远望了去,黄澄澄的确实好看。
午饭时间,爸就把玉米装车,装满了一车,和晓雨一块回家去。为了节约时间,爸回家吃了饭,再把晓英晓华的饭带到地里来吃。晓雨下午就要在家里学习,不用来了。
两个人一走,晓华就跑过来:“姐,咱俩也歇一会儿吧?”
晓英没有抬头:“现在多干一会儿,晚上就早回家一会儿,等下吃饭一起歇吧。”
晓华不由分说就拉着晓英:“哎呀,你看看你,活是干不完的。太累了,现在就歇!”
晓华迅速把几个剥完玉米的铺子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床的样子。拉过晓英躺在了上面。秋天的天,格外的高,也格外的蓝,是一种调色板调不出的饱满的蓝,像有呼吸一样的蓝色。人如同躺在一个蓝色巨兽的肚皮底下,格外的小,也格外的温柔。
两个人都脱了外套,热辣辣的阳光晒着,玉米铺子有一股暖烘烘的潮气。一群大雁排成一个“人”字,从头顶飞过去,渐渐成了一堆小黑点。
“真像是一场梦啊!姐,你还记得那年你和长江哥帮我绝食抵抗的事吗?”晓华眼睛看着天空,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都饿了三天了,你给我一个馒头,我使劲咬了一大口。刚好听见妈进院的声音。天啊,差点把我噎死,又不敢要水喝。”
晓华也笑了:“还不是长江出的主意,给你偷馒头,我也害怕着呢!”
“姐,你都不知道高中三年我是怎么过来的。我每天都在害怕,我害怕自己考不上大学怎么办?那我这一辈子都完了。我绝不会再回到农村来的。”晓华把手枕在脑后,似乎回味着艰难的三年高中生活。
然而她却出其不意地问了一句:“姐,你是不是喜欢长江哥?”
晓英没想到有这一问,一时呆了。看晓华直瞪瞪地等着她回答,心里居然是气鼓鼓的感觉,不知道怎么回答,所以一声没吭,站起来就继续去剥玉米了。
太阳落山以后,很快不见了天光。几乎看不见玉米穗的时候,两个人才终于舍得住手。一会爸会赶着牛车,贪黑把玉米拉回去。她俩就先走路回家。半路上遇到了开着拖拉机的罗老二的儿子——罗玉哥,就说要捎两个人一段。晓英和晓华爬上装满了玉米的拖拉机高高的车斗,颠簸的车子,两个人左摇右晃,玉米穗在屁股底下滑动碰撞,硌得屁股又痒又有点疼。
拖拉机轰轰隆隆朝前开,起风了,晓英对着小华说:“我不喜欢长江。我喜欢的是大雁!”她一边说着,一边指着天上,比划着。晓华没听清楚,她喊回去:“什么?你说你喜欢谁?”晓英也喊:“我——喜欢——大雁,因为它们会飞!”说完这一句,晓英再不吭声,只盯着车头那两米长的灯光,直到了罗老二家大门口。
罗老二正在场院里收拾,他和十几年前比没多大变化,还是那脏污的外套,包脚后跟的裤子。他年轻时老相,老了就不显老。他媳妇在旁边弯着腰忙活着,他望着晓英和晓华远去的背影,偷偷摸摸地拉了一下他媳妇的衣角:“老王家那晓英,有二十四五了吧?”
她媳妇也没停手:“可不是嘛,好好的姑娘,都给耽误成老姑娘了!”
罗老二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把她说给你大姐家的三儿,怎么样?”
她媳妇终于直起腰板来,顺着这个思路想了半天:“三儿那个病儿……不知道大王能不能同意啊?”
“姑娘大了,婆家本来就不好找,还挑三拣四个啥?再说,三儿的事,他们也不知道。彩礼给多点,大王媳妇认钱。”罗老二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
晚饭桌上,俩人还讨论着这桩亲事的可能性,越说越觉得合适。罗老二甚至拍起了大腿,后悔怎么没早点想到撮合这两家。真是急不可待的要去找晓英爸说说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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