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这回事
自己最初虽然是抱着爱好的兴趣开始尝试写作。可是写多了以后,发现一个道理,那就是平时写的随笔并没有很大的用处,写作一定要形成自己的“特色”才能步入更高的层次。而这个特色,非经历大起大落才能悟道。
下笔去写只是第一步。第一步都没迈出,或者不能坚持,那就更遑论其他。曾经我拿到一篇题目,为了区区八百字,绞尽脑汁,搜肠刮肚。天花板望穿,才挤出一篇干巴巴的文章。也许,这写出来的不能叫文章,称笔漏更好。
从寥寥几十字的随笔,到洋洋洒洒三千多字篇幅的游记。越写越多,越写越顺,纵横联想,枝节繁复。为了方便写,总要找个地,在期间发出自己的咆哮。
百家号,是我的第一站。每篇文章2000字左右,在坚持一个月之后,终于感觉太累,也就放弃了。不过,写作吐露心声已经停不下来了。挑了很久选了二个地方,一个平常自己录入文字的墨者,另一个就是发一些文章的简书。墨者的优点更便于创作小说,而简书更随心所意。
而在写作的同时,我不禁问自己,到底写到什么程度?又或者为什么而写?最初当然仅仅是爱好,用文字的方式经过大脑中枢施以独特的魔法,变成一种往日的感怀。慢慢的接触的人多了,与人交流之后,得知很多笔友更是通过文章之事换来一笔笔不菲的金钱,娱乐赚钱两不误,这是给我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犹如麦哲伦发现新大陆,恨不得立刻上去咬上一口大肉,喝一碗火烧刀子的烈酒。
自此,我便走上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从简单的八百字读后感,拿过题目随写随好,到后来为了尝试不同的文风,我甚至跨行业接写文案任务。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次接写文案,自己从来没接触过的东西,要写出个子丑寅卯来,真是太难为人了。八十页的材料,自己只能一页页查看,抽丝剥茧,精雕细琢,之后便是头晕脑胀,眼神发白,等到终于大功告成。客户一句轻飘飘的不满意,瞬间心如死灰。七涂八改中, 一晚上时间就悄悄从桌面溜走了。从那以后,自己仿佛得了客户恐惧症,每次交稿,都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战战兢兢,还好自己经常坚持跑步,要不然早就被各种客户折磨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
明白写作的主题、架构
经过地狱般的任务写手生涯,我又间接的认识了更多的朋友。有句话叫朋友多了路好走,通过朋友的朋友,我认识了更高端的编辑老师。和上学时候独自领教老师的渊博高大不同,我们不用害怕自己的无知,就算最出现再低级的错误,也有互联网帮我遮掩掉了内心的悸动。
将之前洋洋洒洒吐露的文字,一股脑倒给编辑老师检阅。于是,有了接下来的一课。
写作,不单单是将文字从胸中挥洒,更有一种将粗陋的毛坯房经过细致的装修改造,最终自想象化为现实的感觉。主题大约就是房间的万千风格,文章架构就像各个房间的摆设。架构不是独自存在的,相互之间必然有着默契的联系。
这时,我才豁然领悟。原来文章并不是,笔走龙蛇,翱翔天地。往往以小见大,才能更见深渊。有了想写的主题或者方向,那就可以构建文章架子,在架子中间掺进各种血肉。写成以后,再打开门进行一番修改。一篇文章,也就大致落成。
比如每篇文章的主题。很多文章都是太过随意,长篇大论写了一大堆并无实质的东西,甚至离题万里,又追求什么所谓的文笔优美,而在字眼上咬文嚼字反而大大的不美。这是自己写了很久以后,才了然的深刻。
有目的写,写作的最终目的。
在写的期间,我也遇到了各种问题。比如洗稿的诱惑,流行小说续写,明星八卦文等等。在明白文字可以变现以后,写作就难免要变味。各种自媒体的背后,也无非是我们这样一个个的写手。写手终究是人,不是神。各种掺杂了主观的东西流入市场,好的坏的全靠读者自己去筛选判断。
我时常悲痛又庆幸。悲痛这些煽动性的文章毫无意义,只能增加各种焦虑,过多的关注外物而忘了自身的素养,真是捡了芝麻忘了瓜。我又庆幸自己不是其中一员,坚持原创并不是清高,而是尊重他人尊重自己。输入和输出双管齐下,缺一不可。斯蒂芬金的关上门打开门法则适用于任何写手。
斯蒂芬金的《肖申克救赎》在现在这个社会,金钱确实不可或缺。我们兼职写作,要明白不仅仅只有钱,还要有自己辛劳汗水。这些积攒下来的经验,在未来的路上也许就是一股股助推之力。长年累月的付出和积累,与消磨光阴和掉进钱眼不可同日而语。
人都说这个年代,还有多少人看书。可我接触的却不同,自从开始写作。我看到的,认识的,或不认识的,都坚持走在这条大道上。或读或写,或感或悟,丝毫不敢松懈者大有人在。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心中装的利益欲望太多,也就见不到美了。写作的最终目的,我想也就是发现“美”吧!
后记
写到这里,想起老师曾经评论李白与杜甫。每个人都有机会成杜甫,只要他肯努力。可是现实是,多数人学得了李白的傲气,却不负他的才情。于是,李白还是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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